關於審計教學模式創新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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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審計教學模式創新探討
  【論文關鍵詞】 學生主體;能力目標;任務驅動;建構主義
  【論文摘要】
本文從的目標出發,借鑑當前教學方法改革的成果,根據實際教學經驗提出了一種新的教學模式——“以學生為主體,以能力為本位,以任務為驅動”。學生為主體是前提,能力為本位是目標,任務為驅動是手段。

  “以就業為導向,以服務為宗旨”的職業教育,培養的學生應當具有良好的職業和職業素質,應當具有熟練的職業技能,走上工作崗位之後具備持續發展的能力。但是,目前我國高職無論在培養模式上還是在教學過程中都達不到上述要求。審計教學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教學手段單一,主要以教師講授為主,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沒有發揮,停留在“教師”的表演;重視知識傳授,而輕視學生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培養;注重審計基本概念、基本方法的理解和記憶,而忽視以能力為目標的審計操作訓練,因而難以滿足對審計人才的要求。筆者從職業教育的目標出發,借鑑當前教學方法改革的成果,根據自己教學經驗提出一種新的審計教學模式——“以學生為主體,以能力為本位,以任務為驅動”,即從教師主體向學生主體轉變,從知識目標向能力目標轉變,從單純練習向任務驅動轉變。
  
  一、教師主體向學生主體轉變
  
  當前審計教學普遍狀況是以教師講授為主、教學內容侷限於書本、教學方法侷限於灌輸。教學中經常出現此類情景:課堂上學生似乎很清楚,課後感覺茫然不知要點。產生這種情況的根本原因在於學生是課堂的被動灌輸者,而不是主動參與者。改革的呼聲高漲,改革也勢在必行。以倡導學生為主體,能夠極大程度地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與學習效果的建構主義教學思想,正日益受到教育工作者的重視。
  建構主義(Constructivism)又叫結構主義,是認知學派的一個分支。建構主義教學理論有別於把學生作為知識灌輸物件的行為主義的學習理論,而是把學生視為資訊加工主體的認知學習理論。建構主義學習理論認為,學習是在外部下(包括書本、教師、同學甚至整個社會)主動建構意義的過程。按照這個理論學生是學習的主體,環境是促進因素,知識是不能簡單地通過教師傳授得到的;每個學生在一定的情景下,藉助他人(包括教師和同學)的幫助,利用必要的學習資料,通過人際間的協作活動,依據已有的知識和經驗加以意義建構。因此,“情境”、“協作”、“會話”和“意義建構”是學習環境的四大要素。
  建構主義理論的核心是:以學生為主體,強調學生對知識的主動探索,主動發現。在這種模式下,學生是資訊加工的主體,而不是外部刺激的被動接受者和被灌輸的物件;教師是學生意義建構過程中的主導者,而不是知識的灌輸者。該模式不僅強調學生的主體作用,而且要求教師充分利用情境、協作、會話等學習環境要素,充分調動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動機。
  審計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要掌握審計技能要靠學生的積極參與和反覆實踐。作為審計教師,就要打破傳統的課堂教學模式,不把學生當成接受知識的“容器”,而把學生看成能動的主體,促進學生在整個教學過程中主動參與、全員參與,最大限度地發揮學生的自主性和能動性。同時,審計學還是一門綜合性很強的學科,不但融合了學、管等學科知識,而且社會審計學又是從業的基本執業和規範性學科,因而涉及到定義、術語和規定等條條框框的東西很多,這就客觀上造成了審計學科的枯燥、難懂、學不透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