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對交通運輸業的影響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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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支援第三產業發展,實現合理且不重複的徵稅,國務院進行稅改並推行了“營改增”政策,於2012年初率先在上海進行稅改試點,同年8月又將北京、天津等10個省市納入稅改地區。文章以交通運輸業為切入點,分析稅改對其影響的利弊,並對其弊提出相應建議。

營改增對交通運輸業的影響論文

一、營業稅與增值稅的概念

營業稅,是以在我國過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轉讓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譽除外)或銷售不動產所取得的營業額為課稅物件而徵收的一種商品勞務稅。現行營業稅徵稅範圍較廣,其稅率總體較低,各行各業有稅率差異。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徵稅物件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增值稅以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以進項稅額抵扣銷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除外),可避免重複徵稅。

當前,大多數國家開徵了增值稅,而我國於2012年初進行了“營改增”政策並率先在上海進行稅改試點,其中包括將交通運輸業、郵政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由以前的徵收營業稅改為徵收增值稅,稅率也由3%、3%、5%改為11%、11%和6%。此舉很大程度上緩解了重複徵稅,體現了增值稅的中性特徵。

二、“營改增”的作用和意義

(一)緩解和改善了重複徵稅

營業稅和增值稅皆為流轉稅。“營改增”之前,營業稅是以整個營業額作為計稅依據,企業之前購入的固定資產產生的增值稅是不能抵扣的,只能計入成本然後逐月折舊。“營改增”之後,增值稅可以實行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相抵扣(小規模納稅人除外),因此避免了每個流轉環節的重複徵稅。

(二)促進第三產業發展

第三產業,即交通運輸業、電信業和服務業。當前大部分國家對第三產業實行的是增值稅,而我國在“營改增”之前對第三產業實行的是營業稅。增值稅是價外稅,營業稅是價內稅,因此我國在出口方面沒有優勢,大大降低了企業的國際競爭力。“營改增”以後,我國稅負體系與國際接軌,提高了我國企業的在國際中的競爭力,並且對整個第三產業的經濟執行也是有幫助的。

(三)有利於稅務徵收管理

與營業稅相比,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和監管更為嚴格。實行“營改增”以後,無論是開票方還是收票方都對開票金額謹慎,不多開不虛開,因為涉及增值稅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相抵扣的問題。而對於小規模納稅人來說,其本身是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但可以申請有稅務機關代為開具,這就規範了發票的來去,這些都是營業稅不具備的優勢,有利於稅務機關開展稅收徵管工作。

三、交通運輸業在“營改增”後稅負變化

交通運輸業在“營改增”後納稅變化挺大。表面上看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後,可以實行銷項稅和進項稅相抵扣,稅負減少了,但實則是稅負是增加了。假設甲運輸公司(一般納稅人)營業收入為100萬,營業成本為70萬,其中20萬是可抵扣的,50萬是其他費用。增值稅稅率為11%,進項稅以17%抵扣,營業稅稅率為5%,企業所得稅為25%,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分別為7%、3%。

表1“營改增”前後甲運輸公司稅負變化

從表1不難看出,“營改增”後會使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降低,流轉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所得稅都有所變化,且總稅負由9.98萬元變為13.28萬元,增加了3.3萬元。這就出現了尷尬局面,稅負是上升的而不是降低的,違背了“營改增”的最初目的。

四、稅負變化的原因分析

(一)稅改後稅率過高

交通運輸業“營改增”後稅率由原來的3%變為11%,增長幅度太大,即使增值稅的進銷項稅額可以相互抵扣,也不足以與稅率的大幅度提高相比。而一起改革的部分現代服務業的稅率由5%變為6%,增長幅度較小,增值稅的進項稅額抵扣可以彌補稅率的提高。

(二)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專案過少

交運企發生的成本主要是固定資產和成本費用。交運企業的固定資產(比如運輸車輛)使用年限較長,因此一年中能抵扣的進項稅不多,導致整體稅負比較高。而其他的成本費用,比如路橋費、人工費等又不是增值稅可扣的範圍。燃油費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取得和開具也不規範。

(三)增值稅的徵管範圍太狹窄

“營改增”後,增值稅的徵收範圍為銷售和進口貨物(有形動產)、提供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而交通運輸業涉及到的不僅僅是交通運輸,還有一些是營業稅的徵管範疇。比如運輸公司的`房屋建設、碼頭建設、房屋租賃等。這些即使有正規發票也不可以抵扣,不利於行業經濟發展。

五、針對不利影響提出的建議

(一)增加交通運輸業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專案

適當增加交通運輸業的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專案。針對固定資產可以採取加速折舊等方法,針對路橋費、人工費等可以採取按一定比例抵扣,針對燃油費等可以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監督和管理。

(二)增值稅的徵收範圍需要進一步擴大

若更多的行業都實行增值稅,那麼交通運輸業可抵扣的進項稅額也更多,整個行業的抵扣鏈條更加完善,從而提高國民經濟。因此,應儘快將營業稅的某些徵稅專案改為增值稅。

(三)不斷提升企業中會稅人員的稅務處理水平

“營改增”以後,稅務操作也有變動,應加強企業會稅人員的業務水平,培訓實時稅務知識並進行繼續教育,使其熟練掌握“營改增”處理技巧,同時對於增值稅發票的開具和收取也要謹慎和合法,並對違規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