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性的含義與經濟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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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性的含義與經濟性質1

獨立性的含義與經濟性質
[提要]獨立性是註冊師職業存在的基石,是註冊會計師的靈魂。本文在描述獨立性一般含義的基礎上,提出了關於獨立性性質的三種認識,期待對獨立性概念有一個更加深刻的理解,以期對完善行業管理有些許啟示。

獨立性的含義與經濟性質2

[提要]獨立性是註冊會計師職業存在的基石,是註冊會計師的靈魂。本文在描述獨立性一般含義的基礎上,提出了關於獨立性經濟性質的三種認識,期待對獨立性概念有一個更加深刻的理解,以期對完善行業管理有些許啟示。

獨立性的一般含義

通常的理解,獨立性包括實質上的獨立性與形式上的獨立性兩個方面含義。

所謂實質上的獨立,是要求註冊會計師與委託單位之間必須實實在在地毫無利害關係。本質上是指註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保持的一種公正無偏的態度,一種在履行專業判斷和發表審計意見時不依賴和屈從於外界的壓力的精神狀態。它要求註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嚴格保持超然性,不能主觀偏袒任何一方當事人,尤其不應使自己的結論依附和屈從於持反對意見利益集團或人士的影響和壓力。

所謂形式上的獨立性,又稱為“形體獨立性”、“外在獨立性”或“表面獨立性”,是對第三者而言的,即註冊會計師必須在第三者面前呈現一種獨立於委託單位的身份。如果註冊會計師具備了實質上的獨立,但是報表使用者卻認為他們是客戶的辯護人,那麼審計的作用就會大大降低。因此,報表使用者對這種實質上的獨立性的信任也很重要。這種信任使得註冊會計師必須具備形式上的獨立性。具體是指審計人員必須與委託人和被審計單位沒有任何特殊的利益關係,如不得在客戶中有直接經濟利益、不能是客戶的貸款人、不得與客戶存在近親關係等。

實質上的獨立和形式上的獨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有時又密不可分。實質上的獨立性是無形的,難以測量的;而形式上的獨立性是有形的,可以觀察的。註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時,不僅要保持實質上的獨立,而且要保持形式上的獨立。因為實質上的獨立只有當註冊會計師在整個審計過程中真正保持中立(即不偏不倚)時才成立,而形式上的獨立則是社會公眾對註冊會計師獨立性評判的結果。在現實中,即使註冊會計師確實保持了實質上的獨立,但如果社會公眾認為其偏袒了委託人或其他任何一方而有失形式上的獨立,則審計結果再正確也是徒勞,他的服務也會喪失其價值。因此,形式上的獨立是實質上的獨立的重要保證,也是社會公眾評價註冊會計師工作、進而決定對註冊會計師信賴與否的標準。

獨立性的經濟性質

一、獨立性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存在一個價值變化範圍

社會公眾與職業界一般傾向於說,註冊會計師要麼是獨立的,要麼是不獨立的,即在獨立性上一般採取的是一種二分的方法,非此即彼,將獨立性當成一個絕對的概念。然而,越來越多的學者通過研究指出,獨立性不是一個絕對的概念,而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存在一個價值範圍。如lett曾提出:“社會公眾可能將獨立性看作是一個持續變化的職業特徵”。早在1968年,Carmichael和Swieringa就指出,“像職業的所有特徵一樣,獨立性是一個程度的問題......註冊會計師可以達到獨立性的必要程度......”。Brink和Witt在1982年指出,“沒有人自己可以成為一座孤島,獨立性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或者強一些或者弱一些,但決不會是絕對的”、“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絕對的獨立性永遠也不會達到的事實,因為總存在一些影響因素在某種程度上限制了獨立性”。

對獨立性絕對性的認識屬於對註冊會計師職業性質的早期認識,明顯帶有職業界自我標示的意味。實際上,作為註冊會計師職業團體中的個人不但在其職業界內部要發生各種各樣的關係,而且與職業界外部也會發生千絲萬縷的聯絡。幻想著註冊會計師與委託人或被審計單位能夠保持絕對的獨立,顯然只能是一種不切實際的期望。外界因素對註冊會計師獨立性的影響可能或大或小,承認註冊會計師可以受影響而不能保持絕對的獨立性,並不表明註冊會計師就會失去存在的理由。只要這種獨立性仍能保持在社會公眾期望的獨立性水平之上即可。

二、獨立性是一種概率

對會計報表使用者而言,註冊會計師服務的價值決定於利害關係人所預期的註冊會計師能力的高低,即發現會計報表中錯報、漏報或舞弊的能力以及在發現存在錯報、漏報或舞弊下,不受客戶的影響而客觀地對其進行調整或披露的能力。因此,有學者將註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定義為:發現會計資訊系統中錯誤或缺陷的能力,以及在發現會計資訊系統中存在錯誤或缺陷的情況下,頂住客戶壓力對其加以披露的能力(DeAngele,1981)。按照這種廣義的定義,若不考慮註冊會計師的技術能力,註冊會計師的獨立性還可狹義地表述為:在某一錯報或缺陷已經發現的情況下,註冊會計師頂住客戶壓力披露該項錯報或缺陷的概率。概率越大,獨立性就越高;反之則越低。

獨立性的這種概率只是一種主觀的概率。當我們說註冊會計師是獨立的,或認為註冊會計師是獨立會計師時,實際上是說,註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時不受任何利益相關方面的意見左右而出具恰當的審計意見的概率足夠高,以致於可以完全信賴註冊會計師的工作,可以考慮利用其工作結果進行科學決策。可見,將獨立性表述為概率,並沒有動搖對註冊會計師服務價值的認可,社會公眾只要認為註冊會計師不受其他利益相關方的左右而能夠出具恰當的審計意見的概率足夠高即可。

三、獨立性是一種風險

這一性質是從報表使用者角度界定的。由於獨立性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存在一個變化範圍,體現為一種概率,所以絕對的獨立是不存在的。但報表使用者決定利用註冊會計師審計後的會計報表進行決策時,實質上就隱含著他已對註冊會計師表示了信任。換句話說,他認為註冊會計師是獨立的,即使他同時承認或認為註冊會計師僅僅做到了相對獨立,這個獨立性水平也是他予以認可的,或處在他心目中可接受的既定水平之上的。這個可接受的獨立性既定水平越高,意味著他認為註冊會計師的獨立性也越高。一旦註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實際上低於他的可接受水平,則其利用註冊會計師審計後的會計報表進行決策,就不是他的本意,其對報表資訊的過份信賴就是風險。因此,將獨立性看成是一種風險,則報表使用者所承受的風險就取決於註冊會計師獨立性行為的實際結果。

我們可以定量化地對這個問題加以說明。假設在執行某單位審計業務時,註冊會計師A、B受執業環境的各個方面、包括被審計單位施加的影響,而未能在實質上保持絕對獨立的精神狀態,其發表的.審計意見中隱去了一些應予加以披露的錯報資訊。我們假定其獨立性至多達到75%。而某個會計報表使用者看到該單位審計後的會計報表與註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後,從形式上判斷,未能發現註冊會計師有什麼違背獨立性的情形存在,於是他斷定註冊會計師是獨立的。但考慮到註冊會計師絕對的獨立無論如何也是難以企及的,他於是評估本項業務中註冊會計師的獨立性水平應該達到90%。而按照他的經驗,他認為只要註冊會計師的獨立性達到80

%以上,就可以信賴註冊會計師審定後的報表進行相關決策而不致發生大的偏差或招致不應有的損失。本項決策中,由於90%(評估的註冊會計師獨立水平)>80%(可接受的註冊會計師獨立水平)>75%(實際的註冊會計師獨立水平),因此他決定對註冊會計師工作予以信賴。但由於註冊會計師的實際獨立性水平僅僅為75%,低於他決策時的可接受水平80%,所以實際上本不應進行相關決策時,他卻進行了決策。這種決策失誤就源於獨立性風險。

對行業管理的啟示

首先,如果承認審計

獨立性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在獨立程度上存在一個價值範圍,那麼我們對之前經常標榜的註冊會計師是超然獨立的提法就要持慎重態度。所謂超然獨立,大眾化的理解當然是絕對的獨立。但這種提法有意無意地過份神化了註冊會計師的形象,在我們強調註冊會計師職業的存在價值時,無疑也使廣大社會公眾不切實際地誇大了註冊會計師的作用,增大了註冊會計師自我評價與社會公眾期望之間的差距。這可能也是造成對註冊會計師行業的社會期望差距過大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今後的行業宣傳中,有必要淡化甚至取消超然獨立的提法,堅持審計只能提供合理保證、合理確信的理念。

其次,既然審計獨立性是一種概率,是一種註冊會計師頂住客戶壓力、不為任何利益相關方意見所左右而調整或披露重要的錯報或漏報的概率,實質上也就意味著這個概率不可能永遠等於1,而是經常地表現為小於1,在[0,1]之間取值的一種客觀事實。所以在行業的日常管理中,一方面應加強對註冊會計師的宣傳教育和必要的查處力度,使其在執業中不斷克服環境的不良影響,抵制有關利益方施加給註冊會計師的壓力。同時,在宣傳中應注意強調註冊會計師自身的能力限制和執業環境的不完善,出現個別審計意見發生偏差的現象也屬不可避免,要讓社會公眾逐步認識到出現審計失敗也不一定就必然是註冊會計師的責任。

最後,將審計獨立性視作一種風險,一方面要求在行業管理中應進一步規範註冊會計師的執業行為,不斷強化註冊會計師的履約責任,儘量減少報表使用者的決策風險,另一方面也有必要時刻提醒報表使用人,註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不是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公允性的擔保,也不能成為報表使用人進行決策的避險工具。作為社會分工的一部分,註冊會計師存在的價值在於其所減少的經濟系統的風險大於由於其存在而增加的成本,從而對整個社會而言是有益的。註冊會計師的工作可以幫助報表使用人減少決策風險,但決不能消除決策風險。利用註冊會計師審計後的會計報表作出決策,任何時候都應當謹慎。如此可能有助於人們對註冊會計師行業的更正確認識,有利於為註冊會計師行業營造一個相對寬鬆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