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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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縣、各區人民政府,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市區)、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屬各委、局、辦,各相關單位:

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建議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新政發〔2016〕88號),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全社會創業創新發展活力,進一步推動我市經濟結構調整,打造發展新引擎,增強發展新動力,結合首府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創新體制機制,實現創業便利化

(一)完善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1.逐步清理市場環境,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建立統一透明、有序規範的市場環境。開展各類打假專項執法行動,打擊不利於創業創新發展的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市工商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科技局、文化局﹞

2.嚴格執行國家、自治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加強涉企收費管理,動態公佈專案目錄,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經信委、財政局、工商局﹞

(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

3.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實現工商、稅務、質監、人社、統計五證合一,使用“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稅務、質監、人社、統計部門不再單獨受理註冊登記申請;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應用。﹝牽頭單位:市工商局,配合單位:市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人社局、統計局﹞

4.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依法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對明確規定實行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的行業、企業型別繼續進行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實行申報(認繳)出資登記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仍按現行規定執行。鼓勵、引導、支援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等非公司制企業法人實施規範的公司制改革,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與創業密切相關的審批事項。﹝牽頭單位:市工商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工商局﹞

(三)健全科技成果轉化與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

5.整頓和規範專利產品市場,建立智慧財產權信用公示制度,依託企業智慧財產權信用公示平臺,公開專利行政處罰案件資訊。將侵犯智慧財產權的企業或個人的專利資訊記錄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加大對侵犯智慧財產權的企業和個人的懲處力度,優化創新和投資環境。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先行先試,推進眾創空間集中辦公工位註冊試點。﹝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工商局、質監局﹞

6.進一步深化股權激勵、科技成果處置權和收益權、科研專案經費管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等改革試點,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加大對科技成果保護力度。支援我市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聯合組建產業技術聯盟,搭建公共技術和產業服務平臺,構建專利池,創制技術標準。通過高校科技成果處置權管理改革、收益分配方式改革、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崗等方式,打破束縛、釋放活力,加快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保護。﹝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科技局、經信委、人社局、教育局、工商局﹞

(四)健全創業人才培養與流動機制。

7.豐富創業教育形式,開展靈活多樣的創業實踐活動。普及創業教育,將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體系,開發開設創新創業課程,並納入學分管理。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為普及創業教育提供有力支援。各相關部門要加強與教育部門和高校的銜接,強化創業培訓,鼓勵支援有條件的高校、教育培訓機構、創業服務企業、行業協會、群團組織等開發適合大學生等青年群體的創業培訓專案。完善落實創業培訓補貼政策,健全並加強培訓補貼資金管理。加強創業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強化創業培訓教學監管,探索開展創業培訓績效評估,提高創業培訓質量。﹝牽頭單位:市人社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發改委、經信委、教育局﹞

8.在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全面推進創業創新教育,把創業精神培育和創業素質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優化教育師資結構,推進創業創新教育示範學校建設,完善創業課程設定,支援高校積極開展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及競賽活動,加強創業實訓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人社局﹞

9.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破除人才自由流動制度障礙,實現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建立國有企業創業創新績效評價機制,加快創業創新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牽頭單位:市人社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國資委﹞

二、優化財稅政策,強化創業扶持

(五)加大財政資金支援和統籌力度。

10.加大財稅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充分發揮我市現有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重點扶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建立穩定的財政投入增長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援,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基金。﹝牽頭單位:市委財經辦、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經信委、科技局、商務局、人社局、各區(縣)﹞

11.支援創業專案開發等創業服務,對創業孵化基地場地租金、水電費予以適當補助。對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的房租、寬頻接入費用和用於創業服務的公共軟體、開發工具給予適當財政補貼,推動基礎電信企業加快寬頻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寬頻提速降費等工作,減輕創業者負擔。﹝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人社局、發改委、經信委﹞

(六)完善普惠性稅收措施。

12.落實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將涉及中小微企業註冊登記、土地、財稅、融資、公共服務平臺、創業就業、企業減負等方面的優惠政策落到實處。落實高新技術企業降低稅率、創業投資企業投資額抵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以及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相關稅收政策。做好政策的宣傳與輔導,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殘疾人、退役軍人、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對已享受政策的納稅人做好後期的跟蹤管理與服務。﹝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國稅局、地稅局、經信委、教育局、人社局、科技局、商務局、工商局﹞

13.嚴格落實支援種子期、初創期等創新活動的投資稅收優惠政策。認真執行國家修訂後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認真落實創業投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在法定授權範圍內,積極探索股權激勵和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徵管、股權獎勵和技術入股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國稅局、地稅局、科技局、市委財經辦﹞

(七)發揮政府採購支援作用。

14.用好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創新財政投入方式,實施財政專項資金同方向歸併、整合,發揮政府採購引導作用,統籌發揮提升各級各類財政資金投入效益,加強預算管理,明確資金投向,推進科學決策,支援混合所有制經濟主體和新興業態發展。充分發揮重點產業發展基金等各類基金的產業引導作用,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給予專項資金支援。﹝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發改委、經信委、科技局﹞

15.完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採購政策,加強對採購單位的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建立政府採購信用體系,淨化政府採購市場環境,保障中小企業公平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的權利。鼓勵符合資質條件的疆內小微企業依法組成聯合體參與政府採購投標,疆內大企業與小微企業依法組成聯合體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的,聯合體視同小微企業。提高政府採購小微企業產品或服務的比例。在預算資金安排上鼓勵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行業系統,在符合採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優先採購小微企業產品或服務。﹝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區(縣)﹞

三、搞活金融市場,實現便捷融資

(八)優化資本市場。

16.鼓勵和推動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根據自身特點,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靈活運用債務融資工具,通過中小企業票據、“區域集優”債務融資等模式,實現企業“抱團融資”,緩解小微企業融資困難。支援符合條件的發行主體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等企業債券創新品種,積極提供政策諮詢、指導和加快上報發行方案等前期服務,對預審轉報環節提供綠色通道。﹝牽頭單位:市委財經辦,配合單位:市發改委﹞

17.支援符合條件的創業企業上市融資。加大挖掘、培育上市後備資源的力度,簡化備案輔導手續,做好擬上市公司的輔導工作,重點實施政策傾斜、稅費減免,降低創業企業上市成本。引導和支援符合條件的創業企業到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融資。鼓勵創業企業通過債券市場籌集資金,加強培訓和政策宣傳,支援中介機構開發債券類業務,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業企業通過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資產證券化方式進行融資,優化企業資產結構,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牽頭單位:市委財經辦,配合單位:市發改委﹞

(九)創新銀行支援方式。

18.積極協調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金融支援力度,積極爭取中央政策傾斜。支援銀行機構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合作,為小微企業創新提供股權和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牽頭單位:市委財經辦,配合單位: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市發改委、科技局﹞

(十)豐富創業融資新模式。

19.積極研究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在直接融資方面,要加快建立中小微企業上市培育和輔導體系,鼓勵一批符合產業政策的有成長性、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獲得上市融資機會。同時積極建立多層次的債券市場體系,允許中小微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並允許其在不同層次的債券市場上流通轉讓,方便不同型別、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進行直接融資。在間接融資方面,要成立政策性金融機構或中小金融機構,並根據中小微企業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要求,為我市有發展潛力的中小微企業提供低利率貸款或融資擔保。﹝牽頭單位:市委財經辦,配合單位:各區(縣)、市發改委、經信委、科技局﹞

20.加大對中小微企業融資扶持力度。注重中小微企業擔保體系創新,大力發展服務中小微企業的中介擔保機構,建立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通過融資擔保、再擔保和股權投資等形式,與現有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信用增進服務。同時要充分調動民間擔保機構的積極性,通過有重點地為民間擔保機構提供再擔保來分散風險,鼓勵、支援民間擔保機構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擔保服務,有效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認真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簡化反擔保手續,規範小額擔保貸款及財政貼息資金管理,多渠道籌集擔保基金,促進小額擔保貸款健康有序發展,積極支援符合條件的青年創業者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實施青年創業小額貸款專案,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我市青年創業小額貸款專案的支援力度。發揮市中小企業專項擔保資金作用,強化擔保基金的獨立擔保功能,為青年創業爭取貸款擔保資金。﹝牽頭單位:市委財經辦,配合單位:各區(縣)、市教育局、財政局、科技局、工商局﹞

四、擴大創業投資,支援創業起步成長

(十一)建立和完善創業投資引導機制。

21.不斷完善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政策體系、制度體系、融資體系、監管和預警體系以及考核評價體系,逐步建立支援創業創新和新興產業發展的市場化長效執行機制。研究制定鼓勵政策,吸引和支援社會資本參與新興產業創投計劃,不斷擴大社會資本參股基金規模,做大做實直接融資平臺,引導創業投資更多向創業企業起步成長的前端延伸。﹝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科技局、經信委﹞

22.完善創業引導資金管理及操作辦法,引導擔保、金融機構,為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創業專案提供信用貸款、擔保貸款等融資支援。完善落實創業補助政策,積極支援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創業並帶動就業,按規定給予創業扶持補助。探索建立重點面向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完善股權投資市場體系,加快股權投資類企業發展,拓寬創業融資渠道。﹝牽頭單位:市委財經辦,配合單位:各區(縣)、市發改委、教育局、財政局、科技局﹞

(十二)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供給渠道。

23.根據國家新興產業“雙創”三年行動計劃的要求,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支援我市“雙創”示範基地和創新創業支援平臺建設,引導設立創業發展基金。﹝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委財經辦,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發改委﹞

24.積極推動設立政府引導型產業基金。通過政府參與、引導和帶動,發揮“槓桿效應”,派生更多的行業子基金,吸引社會資本跟投重點專案、優勢產業和重點行業。推動設立紡織服裝業等發展基金,不斷完善我市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牽頭單位:市委財經辦,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經信委、科技局﹞

25.統籌各類財政創業資金,為大學生創新創業提供場所、公共服務和資金支援。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資助計劃,對初次創業的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或應屆高校畢業生,給予每人一定額度的創業補貼及相應的稅收減免;對在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內註冊滿1年且執行良好的大學生創辦的科技型小微企業,經認定符合條件的,給予創新創業團隊一定數額資金獎補。﹝牽頭單位:各區(縣),配合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教育局、工商局、科技局、地稅局﹞

(十三)發展國有資本創業投資。

26.研究制定鼓勵國有資本參與創業投資的政策措施,完善國有創業投資機構激勵約束機制、監督管理機制。引導和鼓勵市屬國有企業參與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設立國有資本創業投資基金等,充分發揮國有資本在創業創新中的作用。認真執行國有創業投資機構國有股轉持豁免政策。﹝牽頭單位:市委財經辦,配合單位:市國資委、財政局﹞

(十四)推動創業投資“引進來”與“走出去”。

27.加強同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的科技交流與合作,探索建立區域協同創新研究中心、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國際創新人才服務中心、國際科技創新資源資訊共享中心、技術轉移中心、智慧財產權合作中心和教育文化交流中心等,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拓展創新創業空間。建立企業主導產業技術研發創新的體制機制。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充分發揮企業在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中的主體作用。﹝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經信委、教育局、文化局、質監局、工商局﹞

五、發展創業孵化服務、構建創新創業生態

(十五)加快發展創業孵化服務。

28.各區(縣)、各相關部門要對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的房租、寬頻接入費用規模和相關公共軟體、系統工具的開發維護需求等進行調查摸底,研究財政補貼的方式、規模、承擔比例、使用方向、資金來源等。結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圍繞轉變政府職能,支援各類新興業態實施創業就業,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各類中介機構等社會組織的培育和支援力度,對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給予政策傾斜,將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承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向社會組織購買。﹝牽頭單位:各區(縣),配合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科技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

29.加強政策指導。通過行業協會、創投基金等平臺,引導和鼓勵各類創業孵化器與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相結合,逐步完善投融資模式。支援依託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眾創空間和孵化器,完善科技轉型機制,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加強技術支撐服務。﹝(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發改委、經信委﹞

(十六)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

30.大力發展企業管理、研發設計、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專利申請、技術轉移、財務諮詢、人力資源、法律顧問、現代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搭建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綜合服務大平臺和功能性孵化服務平臺。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為中小微企業免費提供管理指導、創業孵化、技能培訓、市場開拓、標準諮詢、檢驗檢測認定等公共服務。在創業者和小微企業比較集中的城區、街道、鄉鎮、高校、產業叢集、創業基地建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服務中心,為創業者提供開放性、公益性、線上線下結合的一站式服務。﹝牽頭單位:市經信委、科技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商務局、工商局、各區(縣)﹞

31.建立“紅山科技創新券”專業化服務機構庫,推進創業服務機構標準化、專業化建設;落實公共創業服務制度,建立“紅山創業導師”團隊,對具有潛力的小微企業和創業團隊及創客進行跟蹤指導和孵化服務;開發建設扶持政策庫、小微企業庫、創新載體庫、投資機構庫、創業專案庫、創新成果庫和創業人才庫等創新創業服務資源資料庫,形成集創業培訓、專案推薦、專家指導、創業孵化、融資支援、跟蹤服務等內容為一體的創新創業綜合服務體系。﹝牽頭單位:市科技局、經信委,配合單位:市委財經辦、市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商務局、工商局、教育局﹞

(十七)發展“網際網路+”創業服務。

32.構建“網際網路+”創新創業公共服務平臺。依託我市現有的孵化器、加速器等場所,利用網路技術,把研究人員、科技成果、人力資源、政策資源、金融資源等方面資源充分連線,實現資訊透明對稱,實現24小時無間斷、無縫隙公共服務,構建“O2O”電子商務服務體系,為創業、創新提供全方位支援。﹝牽頭單位:市經信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商務局、人社局、教育局﹞

六、建設創業創新平臺,增強支撐作用

(十八)打造創業創新公共平臺。

33.統籌眾創空間建設佈局。圍繞我市總體發展戰略和產業佈局,統籌謀劃產業發展、城市發展、高校院所發展和科技創新人才發展,協同推進實施“紅山眾創行動計劃”,加快建設創客孵化型、產業服務型、企業主導型、培訓輔導型、媒體驅動型、地產開放型、投資驅動型和綜合生態型等一批專業化、社會化、便利化眾創空間,以眾創空間服務重點產業、重點產業集聚創新人才、創新人才引領產業發展,努力構建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為適應經濟新常態和產業轉型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新動力。﹝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發改委、財政局、經信委、商務局、教育局、人社局﹞

34.充分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鼓勵和支援有條件的企業發展創業平臺、投資併購小微企業,支援創業者創業,增強企業創業創新活力。依託全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路,把創業服務平臺作為專業應用平臺來建設,以小微企業個性化、精細化、多樣化的創業需求為出發點,開展政務代理、諮詢服務、智慧財產權代理、財稅代理等專業化服務,組織動員社會服務資源,為小微企業提供量身定製的服務。﹝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國資委,配合單位:市發改委、人社局、科技局﹞

(十九)用好創業創新技術平臺。

35.完善科技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和專利資訊資源向全社會開放的長效機制。完善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研平臺(基地)向社會開放機制,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有力支撐。鼓勵企業建立一批專業化、市場化的技術轉移平臺。﹝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

36.以創新創業平臺為依託,鼓勵支援創新創業人員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為創業者提供交流經驗、展示成果、共享資源的機會。加速形成創業要素集聚化、孵化主體多元化、創業服務專業化、創業活動持續化、運營模式市場化、創業資源開放化的發展格局,全面提升我市創新創業生態環境,對國際國內創新創業資源進行集中展示和對接,打造高效銜接的創新創業生態圈。﹝牽頭單位:各區(縣),配合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科技局、教育局、廣電局﹞

(二十)發展創業創新區域平臺。

37.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平臺。為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提供政策指導、改制重組、融資擔保、人才培訓、國際合作、管理諮詢等全方位服務。同時有針對的聯絡大企業,帶動中小企業發展。﹝牽頭單位:市經信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商務局、人社局、教育局﹞

38.依託各區(縣)和各級各類產業園區,打造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先導區和拓展區。立足現有基礎和優勢,指導開發區高起點謀劃未來發展,充分發揮區位和資源優勢,加大引資力度,做大優勢,提升水平。大力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儘快形成產業優勢、經濟優勢,加快建立現代產業體系。﹝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人社局、商務局、工商局、各區(縣)﹞

39.將中小微企業服務機構、公共示範平臺等服務體系建設納入3年支出規劃和年度預算保障。﹝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科技局、商務局、工商局﹞

七、激發創造活力,發展創新型創業

(二十一)支援科研人員創業。

40.加快建立創業孵化人才隊伍。鼓勵和創造條件,使更多具有豐富創業經歷的成功企業家投身於創新型孵化器的建立和管理,著力推進形成創業孵化器管理團隊建設機制,全面優化升級孵化器管理團隊人才結構,同時大力建設向前端延伸的大學孵化器,為更多年輕人創造更為便利和相對優越的.創業環境與創業條件,為創業孵化器輸送更多高素質、年輕有為的創業人才,全面促進孵化器快速、高水平、可持續發展。﹝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經信委、教育局、文化局、人社局﹞

41.支援教育、科研人員創業創新。積極落實中高職院校、科研院所等專業技術人員創業政策,逐步建立健全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機制。探索實現職業院校科技成果轉化所獲收益用於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幹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等扶持政策。﹝牽頭單位:各區(縣),配合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科技局、教育局、工商局﹞

(二十二)支援大學生創業。

42.積極做好返鄉高校畢業生、在校大學生創新創業培訓工作,開設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培養大學生勇於把“想法變成現實”的創客精神。支援返鄉高校畢業生開展創業實踐活動,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辦、領辦企業專案中的初創企業,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就業創業政策給予支援;鼓勵高校院所人才轉化科技成果、創辦企業,最大限度釋放人才紅利;對專門服務於大學生創業的“苗圃”孵化機構,在認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時給予傾斜;鼓勵區(縣)多渠道籌集資金、協商用地,為大學生自主創業提供保障。支援大型網際網路企業、行業龍頭企業、骨幹企業建設虛擬眾創空間或與眾創空間合作。﹝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財政局、經信委、國稅局、人社局、科技局﹞

43.普及創業教育,將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體系,開發開設創新創業課程,並納入學分管理。豐富創業教育形式,開展靈活多樣的創業實踐活動。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為普及創業教育提供有力支援。各部門要加強與教育部門和高校的銜接,強化創業培訓,鼓勵支援有條件的高校、教育培訓機構、創業服務企業、行業協會、群團組織等開發適合大學生等青年群體的創業培訓專案。創新培訓方式,積極推行創業模擬實訓和創業案例教學,不斷提升大學生等青年群體的創業能力。完善落實創業培訓補貼政策,健全並加強培訓補貼資金管理。加強創業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強化創業培訓教學監管,探索開展創業培訓績效評估,提高創業培訓質量。﹝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發改委、經信委、科技局﹞

(二十三)支援境外人才來疆創業。

44.依據企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需要,積極為專案單位引進一批高層次專家,更好服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引導和鼓勵回國創業高階人才和境外高階人才在烏魯木齊市創辦高科技企業。完善來我市工作外國專家及創業高階人才在配偶就業、子女入學、醫療、住房等方面的相關措施。﹝牽頭單位:市人社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

八、拓展城鄉創業渠道,實現創業帶動就業

(二十四)支援電子商務向基層延伸。

45.結合智慧城市、雲端計算產業基地、資訊樞紐中心建設,有效盤活三大運營商現有網路平臺資源,利用我市現有資源,完善電子商務生態體系,促進電子商務整體系統發展。研究制定我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探索建立眾籌網路平臺,以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助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經信委、發改委﹞

46.加強城市商貿流通、文化體育、旅遊、寬頻網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大力促進文化消費、旅遊消費和養老消費。推動農村商業連鎖經營和統一配送,優化城鎮商業網點佈局。加快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完善網上交易投訴和維權機制。鼓勵有條件的職業院校、社會培訓機構開展網路創業培訓。﹝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各區(縣)、市委財經辦、市經信委、文化局、旅遊局、民政局、商務局﹞

(二十五)完善創業支撐服務。

47.爭取國家、自治區專案,積極落實資金支援,大力推進中等職業學校基礎能力和實訓基地建設,繼續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二期工程,加強我市中等職業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及教學實訓裝置購置,有效改善職業學校辦學條件。加大與國內外知名“雙創”機構和內地省市的合作,引入新華智庫、光明智庫等優勢資源和創新谷、啟迪之星、創業學院、創新綜合體、創業生態圈等成功運營模式,提升我市創新創業創智集聚發展效應。﹝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

48.研究制定促進就業創業的綜合政策,健全扶持創業工作體制機制,統籌整合各部門創業扶持政策、資金和服務資源,充分發揮創業扶持資金使用效益和效率。通過簡政放權、統一市場準入和市場監管制度,保障創業機會公平。落實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拓寬企業出資方式,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進一步完善工商登記“綠色通道”,簡化登記手續,優化業務流程,為青年創業者辦理營業執照提供便利。完善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創業扶持補助、社會保險補貼等措施,加大創業扶持力度。﹝牽頭單位:各區(縣),配合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局、教育局、工商局﹞

九、加強統籌協調,完善協同機制

(二十六)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領導為組長,各區(縣)和相關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大眾創新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與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協同並進,建立與國家部委、自治區廳局和相關省市的協調聯動機制,共同推動我市“兩創一微”示範城市建設。市發改委牽頭負責全市大眾創新創業工作的統籌協調,市科技局牽頭負責我市眾創空間的佈局建設。各區(縣)要高度重視發展眾創空間和推進大眾創新創業工作,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工作分工,研究制定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具體措施。

(二十七)加強示範引導。最大限度地利用好現有各類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孵化基地、商貿企業集聚區、創業就業孵化基地、文化產業示範基地等,激勵高校院所開放實驗室和科技服務,發揮創新創業資源的集聚效應和創新創業活動的規模優勢。鼓勵各地積極探索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新機制、新政策,不斷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為創業者提供創業服務平臺,讓所有創業者都能“用其智、得其利、創其富”。

(二十八)加強協調推進。各區(縣)、各部門要加強工作協調、指導和支援。相關部門要牽頭做好我市大眾創新創業支援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組織開展政策落實情況調研、眾創空間發展情況調查和大眾創新創業生態圈體系建設的專項督導等協同工作,及時報告有關進展情況。同時指導紅山眾創空間聯盟、科技企業孵化器協會等社會組織建設,加強行業自律和規範管理,提升我市大眾創新創業的整體實力。

(二十九)加強考評監測。建立創業創新工作績效評估制度。加大考核督查力度,按照職責分工,本著“誰負責、誰考核”的原則,由各牽頭部門制定相應考核指標、考核辦法,開展績效評價。落實國家有關大眾創業創新的資訊監測指標要求,健全創業創新專項統計機制,按季度統計釋出各項工作完成資料,動態跟蹤我市大眾創業創新工作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