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關於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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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激發創業創新活力,全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經濟增長“新引擎”。以下是小編J.L分享的金昌市關於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意見,更多創業政策請關注應屆畢業生創業網。

金昌市關於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意見

永昌縣、金川區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單位,中央、省屬在金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和《甘肅省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實施方案》精神,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激發創業創新活力,全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經濟增長“新引擎”。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激發創業創新活力

(一)深化審批制度改革和簡政放權,落實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推動“一址多照”、叢集註冊等住所登記改革,分行業、分業態釋放住所資源。實行註冊登記明白紙製度,對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一次性告知。(牽頭單位:市工商局、市編辦)

(二)推動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對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的,簡化有關辦理手續。對轉型後企業參加失業保險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穩崗補貼。(牽頭單位:市工商局、市人社局)

(三)對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創新,經原單位同意的,在3年內可保留人事關係,檔案工資正常晉升,並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權利。(牽頭單位:市人社局)

(四)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對職務發明成果所得收益,按不高於60%的比例劃歸參與研發的科技人員及團隊擁有。對科技人員創辦的科技企業,允許將智慧財產權等無形科技成果按不高於70%的比例折算為技術股份。(牽頭單位:市科技局)

(五)支援專利創造,對專利權人取得軟體著作權、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的一次性獎勵1500元、取得發明專利的獎勵2000元。對取得國家、省專利試點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10萬元。(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六)鼓勵專利實施轉化,國有企事業單位自行實施其發明專利的,在專利有效期內,每年給予全體職務發明人的報酬總額不低於實施該發明專利營業利潤的5%。(牽頭單位:市科技局)

(七)放寬科技計劃專案經費使用範圍,規範直接費用支出管理,間接費用比例在原標準基礎上提高10%,調整勞務費開支範圍,將專案臨時聘用人員的社會保險補助納入勞務費科目中列支。專案在研期間,年度資金結餘可按規定結轉繼續使用兩年。(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八)實施“3121”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培養引進計劃,力爭培養和引進30名能夠進入國內外科技前沿的高層次領軍人才;100名具有引領帶動和支撐作用的拔尖人才;200名有較高學術造詣的專業技術骨幹;100名在專案研發、技術革新、帶徒傳藝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首席技師。(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

(九)支援返鄉人員、農村青年、鄉土能人等圍繞電子商務、休閒農業、農產品深加工、民俗工藝製品、鄉村旅遊、農村服務業等,因地制宜開展創業,發展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構建有市場競爭力的協作創業模式。(牽頭單位:市農牧局、市人社局、市商務局、市旅遊局)

(十)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依託金昌職教資源和“紫金家園眾創空間”,為大學生提供包括創業方案、創業渠道在內的全方位、體系化輔導,定期舉辦青年創客大賽,推薦優勝專案與投融資機構對接,並向金昌創業創新園區轉移。(牽頭單位:甘肅有色冶金職業技術學院、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十一)扶持各類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對初始創業的就業困難人員,申報靈活就業並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牽頭單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

二、加大財稅金融扶持,激發創業創新動力

(十二)加大財政支援和統籌力度,市財政列支創業創新引導資金1000萬元,並整合相關專項資金1000萬元,專門用於扶持創業創新。(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十三)部門和單位要優先選擇市內創業創新企業提供的新產品、新技術和新服務。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單位,在滿足機構自身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應當預留本部門年度政府採購專案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進行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對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採購專案,在招標階段若採購小微型企業產品(服務),應給予其一定比例的價格扣除。(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

(十四)加大貸款貼息力度,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貸款額度統一調整為10萬元,新創辦並簽訂用工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最高貸款額度為200萬元。針對有創業要求、具備一定創業條件但缺乏創業資金的就業重點群體和困難人員,進一步簡化程式,細化措施,健全貸款發放辦法,確保財政貼息資金及時足額到位。(牽頭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人行金昌市中心支行)

(十五)對科研機構在新材料、新能源、工業設計、精細化工、裝備製造、農產品精深加工、香草產業等領域取得重大突破和技術攻關取得重大經濟效益的給予30—50萬元的獎勵。對有色金屬及新材料、文化旅遊產業、特色農業及香草產業、迴圈經濟關鍵補鏈專案、節能環保領域、分散式光伏發電推廣利用等領域技術創新的關鍵專案,除給予最高200萬元貸款兩年50%的貸款貼息外,優先納入甘肅省及我市的助保貸支援範圍,優先申報爭取國家及省級專項資金和基金支援。(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文廣新局、市旅遊局、市農牧局、市發改委、金昌開發區管委會)

(十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30—5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孵化器,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的一年貸款貼息。(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委)

(十七)對經省級相關部門認定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取得的技術培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和技術承包等技術性服務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免徵營業稅。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十八)對新註冊成立的創業創新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人員開展崗前培訓並報人社部門備案後,符合條件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培訓補貼。(牽頭單位:市人社局)

(十九)對在校大學生或高校畢業生(含國家承認學歷的留學回國人員)正在孵化或成功創辦的實體,按相關政策給予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牽頭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二十)對新註冊成立的初創型小微企業,超出國家免稅政策範圍的,前三年按其當年上繳稅收額度給予同等數額獎勵。(牽頭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

(二十一)對高校畢業生和下崗失業人員創業創新從事個體經營的,前三年給予每年9600元的稅收減免。對安置下崗失業人員並與其簽訂勞動用工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前三年給予每人每年5200元的稅收減免。(牽頭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二十二)對稽核入駐市內眾創空間、開發區有色金屬新材料創新創業示範園、科技創新創業服務中心以及縣區鄉鎮平臺創業創新的初創型企業,實行房租“一免兩減”政策,即第一年房租全免,第二年減免70%,第三年減免50%;對進入創業一條街和創業創新示範園的初創型創新小微企業,前三年分別給予50%、30%、20%的房租補貼。(牽頭單位:縣(區)政府、金昌開發區管委會、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二十三)全面落實科技企業孵化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殘疾人、退役軍人、登記失業人員等創業就業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措施。落實創業投資企業稅收抵免政策和企業轉增股本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等試點政策。落實對包括天使投資在內的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等創新活動投資的相關稅收支援政策。(牽頭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二十四)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服務體系,從財政創業創新資金統籌擔保基金,與甘肅銀行合作設立創業創新基金和創業創新融資風險資金池,以“政銀保”雙創小額貸款、“科技增信貸”等信貸產品支援創業創新,工信部門要以“互保貸”業務重點支援初創型的小型企業和成長型好的小微企業。大力拓展金融服務和聯保或互保貸款、供應鏈融資等金融業務,為初次創業者提供低成本貸款,切實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人行金昌市中心支行)

三、發展多元服務平臺,降低創業創新門檻

(二十五)建立支撐“雙創”的載體,以開發區孵化中心、市城投公司閒置房產為支撐,成立2—4個“雙創”示範中心,將全市現有的創新型小微企業分類向中心遷移,集中提供政策扶持。盤活企業、職教院所和產業園區閒置資源,新建、擴建和改建孵化器,對利用工業用地建設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可享受國土資源方面的便利政策。(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城投公司、市國土局)

(二十六)充分發揮金川集團公司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國家重點實驗室的作用,統籌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各類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的科技資源,建設大型科學儀器開放共享科技服務平臺。對科技型初創企業實行“創業創新券”扶持制度,在市內創業創新服務平臺進行技術研發、儀器裝置租賃使用、檢驗檢測等創業支出的給予10000元創業補貼券。對下崗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殘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和失地農民等就業困難人員在雙創平臺初次創業並帶動三人以上就業的,由同級財政給予10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券,用於支付辦理前期手續、房租等費用。(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市財政局、市質監局)

(二十七)鼓勵企業建立技術研發機構,對企業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究開發費,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二十八)加快“一區三園”孵化器建設,建立金川有色金屬新材料產業孵化基地、河西堡鎮迴圈化工產業孵化基地、永昌中小工業及農副產品加工孵化基地。依託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建設,設立農業創業創新服務平臺。縣區和有條件的鄉鎮要建立創業創新服務平臺,為市場主體提供多層次的創業創新平臺支撐。(牽頭單位:金昌開發區管委會、市農牧局、縣區政府)

(二十九)加強與阿里巴巴等電商的戰略合作,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服務機構,建立創業工廠、創業咖啡、創新驛站等眾創空間,為創客打造創業創新平臺。加強電商帶頭人培育,建設電子商務發展中心和產業園區,打造電子商務創業服務平臺。利用“網際網路+”推動傳統工業轉型升級,改變傳統工業的研發模式、生產模式和營銷模式,建立工業創新服務資訊平臺,為中小企業和創客科技創新與成果推廣應用提供服務。(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三十)完善科技孵化器技術研發平臺、創業創新平臺、技術成果交易平臺、檢驗檢測平臺、電子商務平臺、投融資平臺、中介諮詢平臺及公共服務平臺等配套設施,吸納科研、服務機構掛牌入駐,做實入孵專案,逐步構建從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的孵化服務鏈,形成“人才—技術—環境”三位一體的孵化體系。(牽頭單位:金昌開發區管委會、市質監局)

(三十一)整合培訓資源資金,建立綜合型培訓平臺,組建創業導師志願團隊,把優質培訓資源、資金向帶動就業顯著的重點行業和企業集中,引導創業者自主選擇培訓專案、培訓方式、培訓機構,形成因崗培訓新機制。(牽頭單位:市人社局)

四、培植創業創新文化,營造創業創新氛圍

(三十二)加強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利用各類媒體宣傳青年創業的意義、釋出創業專案和資訊、推廣創業創新典型事例。開展以創業創新為主題的校園文化、企業文化、機關文化、社群文化、城市文化建設等活動,營造全社會共同支援廣泛參與的大環境,形成抓“雙創”就是抓創新、抓就業、抓致富、抓城市轉型的思想共識。(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三十三)鼓勵眾創空間和孵化機構開展創業創新大賽、創新成果和專案展示推介等交流活動,組織市內創業創新個人或團隊參加省級或國家級創業創新大賽,對獲獎專案擇優納入創業扶持計劃或科技計劃,給予一定額度的資助,其中獲得國家級大賽獎項的專案給予5萬元—10萬元;獲得省級大賽前三名的專案給予3萬元—5萬元,所需資金由創業創新資金統籌安排。(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三十四)創新組織領導和推進機制,建立分層分類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機制。市政府成立金昌市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負責全市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縣、區及市直相關部門亦可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或確定專人負責,全面推進各自領域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相關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專題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對一些重要議定事項形成會議紀要,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督促相關責任單位抓好落實。

(三十五)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按照“能放則放,能減則減,能免則免”的要求,清理妨礙創業創新發展的制度和規定,結合本意見於6月底前制定簡明扼要、便於操作的實施辦法,形成“1+2+N”推動我市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工作機制,實現創業無門檻,服務便利化。各級財政要加大投入,統籌安排資金,優化投入方式,簡化程式,優先保障創業創新發展資金需要,形成整體聯動、各具特色的創業創新格局。(“1+2+N”中1代表本若干意見,2代表《金昌市建設省級創新型試點城市工作實施方案》和《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N代表各部門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制定的具體措施)

(三十六)加快建立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政策措施督導機制,完善目標考核辦法,將財政投入、平臺建設、人才支撐、創業創新政策落實及指標完成情況等內容納入縣區、金昌開發區管委會、各部門重點工作目標考核。建立完善政策評估體系和通報制度,市直有關部門要定期彙總分析“雙創”工作進展情況,對政策實施效果進行評價評估,適時調整並跟進出臺新的政策措施,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金昌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