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市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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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門市創業政策有什麼呢?要如何解讀荊門市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政策呢?

荊門市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政策解讀

證照辦理

對到荊門高新區和各級開發區、工業園、眾創空間創新創業的,免收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等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並可網上申報,在創新創業指導服務中心“一站式”辦理。

場租補貼

1.對入駐眾創空間、科技孵化器、產業加速器的個人或團隊,經評審認定,第1年給予場租全額補貼,第2-3年給予場租50%的補貼。

2.對從市內外科技孵化器、產業加速器入駐荊門高新區和各級開發區、工業園的科技型企業,經評審認定,第1年免費提供生產廠房,第2-3年減半收取場租費。

3.鼓勵社會資本建設創新創業載體,為入駐專案提供低成本發展空間,對其場租減免部分,經評審認定,3年內給予50%的補貼,累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貸款貼息

1.對入駐眾創空間、科技孵化器、產業加速器的個人或團隊,經評審認定,可按人社、財政部門規定申請200萬元以內的小額擔保貸款。

2.對新創辦的科技型企業,經評審認定,貸款額度在500萬元以內的,2年內按國家基準利率給予50%的貼息。

3.對取得純信用貸款、保險類貸款、非上市和“新三板”掛牌股權質押貸款等信用貸款的,2年內按照國家基準利率給予50%的貼息。

專案資助

1.對入駐科技孵化器、產業加速器市場前景好、經濟效益好的專案,經評審認定,一次性給予10-100萬元的補助。

2.對從市內外科技孵化器、產業加速器入駐荊門高新區和各級開發區、工業園的`科技型企業,經評審認定,按專案初期固定資產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股權投資支援。

3.對智慧農業、設施農業、高效農業、有機農業專案,經評審認定,一次性給予10-100萬元的補助。

4.對領辦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土地面積在200畝以上的,經評審認定,一次性給予每畝100元的補助。

科技成果轉化

1.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給予支援,由成果完成人或團隊自主實施轉化轉讓,轉化轉讓收益的90%以上歸成果完成人或團隊所有。

2.企業通過研發公共服務平臺購買科技成果的,按照實際交易額的5%給予補助;成功轉化的,3年內按照對地方財政貢獻的10%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所在單位補助。

3.對申請並進入實質性審查的發明專利全額資助申請費用,對授權發明專利給予每件5萬元獎勵,對實施應用轉化的發明專利再給予每件5萬元的獎勵。

金融服務

1.設立5億元的創新創業引導基金,並建立產業發展基金跟投機制。設立天使基金、大學生創業基金、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和涉農信貸風險補償基金、科技金融基金。

2.與市內金融機構合作,開發推出“荊創貸”融資產品,創新金融服務模式,放大質押貸款、信用貸款規模,支援創新創業。

3.市、縣兩級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建立還貸過橋資金池,用於支援孵化器、加速器內小微企業還貸過橋週轉。

4.逐年充實政府出資的擔保機構資本金,壯大擔保機構實力,提供融資擔保支援。5年內,市級每年補充不低於5000萬元,縣(市、區)每年補充不低於2000萬元。

5.鼓勵企業在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四板)掛牌融資。融資成功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補助。

6.對以智慧財產權質押方式向銀行成功貸款的,2年內給予融資成本50%的補貼。

7.對企業通過發行集合票據、集合債、私募債等成功融資的,給予中介費用5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平臺建設和運營

1.對與社會資本合作,利用閒置資產建設眾創空間並運營2年以上的,經評審認定,一次性給予5-20萬元的補助。

2.對到荊門建設科技孵化器、產業加速器、產業園等創新創業載體的專案業主,比照《關於運用財政資金支援產業發展的意見》給予支援;建立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孵化器和加速器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補助。

3.對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給予200萬元的補助;對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100萬元的補助。

4.對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補助。

5.對研發中心、科技成果轉化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和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經評審認定,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補助。

6.對科技孵化器、產業加速器、產業園引進的專業運營機構,經評審認定,一次性給予10-50萬元的補助。

生活補助

1.對到荊門創新創業的海內外領軍人才、高階人才、海歸人才、博士,經評審認定,3年內給予每月3000元生活補助。

2.對到荊門創新創業的碩士畢業生,經評審認定,3年內給予每月1000元生活補助。

3.對到荊門創新創業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畢業5年內),經評審認定,3年內給予每月500元生活補助。

4.對創新創業失敗者,經本人申請和評審認定,6個月內按每人每月500元標準發放生活補助。

5.對到荊門實習實訓的大學生,經評審認定,按每人每月500元標準發放生活補貼,最多發放3個月。

住房及配偶就業、子女入學保障

1.對到荊門創新創業的海內外領軍人才、高階人才、海歸人才、博士,經評審認定,3年內免費提供一套面積15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3年後在荊門購買住房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購房補助,不購買住房的,繼續給予3年每月1500元的租金補貼。

2.對到荊門創新創業的碩士畢業生,經評審認定,3年內免費提供一套面積13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3年後在荊門購買住房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購房補助,不購買住房的,繼續給予3年每月1300元的租金補貼。

3.對到荊門創新創業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畢業5年內),經評審認定,第1年免費提供一套公共租賃住房,第2-3年每月給予500元的租金補貼;3年後在荊門購買住房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購房補助。

4.對到荊門創新創業的海內外領軍人才、高階人才、海歸人才、博士,經評審認定,在配偶就業、子女入學等方面提供“綠色通道”,配偶為公務員、事業編制身份的,對口安排工作。

貢獻獎勵

對所有科技孵化器、產業加速器、產業園等創新創業載體和入駐的企業,3年內按照對地方財政貢獻的10%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