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實施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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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頂山市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實施方案》已經實施了,有什麼具體內容呢?

《平頂山市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實施方案》全文

平頂山市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實施方案

為激發社會創新潛能和創業活力,打造促進經濟增長新引擎,增強經濟發展新動力,促進平頂山市經濟轉型升級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實施意見》(豫政〔2016〕31號)等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全面落實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決策部署,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服務需求為導向,著力搭建新型載體,著力優化公共服務,著力激發主體活力,著力創新體制機制,打造有利於創業創新的政策環境、制度環境和公共服務體系,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以創新引領發展、以創業帶動就業,匯聚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動能,為平頂山市經濟健康平穩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深化改革、營造環境。大力推進結構性改革,增強創業創新制度供給,進一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降低創業創新門檻,優化扶持政策和激勵措施,讓千千萬萬創業創新者活躍起來,形成有利於創業創新的良好環境。

——堅持需求導向、優化服務。尊重創業創新規律,著力破解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新產業發展遇到的難點問題,切實解決創業者面臨的資金需求、市場資訊、政策扶持、技術支撐、公共服務等瓶頸問題,補齊公共服務短板,提高創業創新效率。

——堅持政策協同、上下聯動。統籌創業、創新、就業等各類政策,強化部門與部門、部門與地方政策聯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放大政策效應,確保創業創新扶持政策可操作、能落地、見實效。

——堅持開放共享、強化支撐。加強創業創新公共服務資源開放共享,強化新型載體服務支撐能力建設,積極發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支撐平臺,依託“網際網路+”、大資料等建立協作創業創新模式,形成線上線下、市內市外、政府市場開放合作機制。

——堅持突出重點、發揮優勢。聚焦產業轉型升級和社會民生髮展重點領域,明確區域創業創新重點方向,增強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契合度,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新型載體和重點平臺,吸引各類企業、創業創新者集聚,形成創業創新集合效應。

(三)主要目標

通過完善政策、搭建平臺、培育人才、強化服務、優化創業創新生態環境、把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作為“十三五”乃至更長時期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抓手。到2020年,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實現全市創業創新環境進一步優化、資源進一步集聚、潛力進一步釋放、優勢進一步轉化,創業創新體系和措施更加完善,創新驅動效應逐步顯現;以智慧裝備、新材料、新能源、電子資訊、電子商務及網際網路應用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為重點,孵化培育一大批創新型企業,形成新的產業業態和經濟增長點,全市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驅動發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二、重點任務

堅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突出抓好載體、主體、平臺、服務、機制五個關鍵環節,實施創業創新五項重大工程,構建創業創新體系。

(一)建設創業創新載體體系。推動產業集聚區、服務業“兩區”圍繞我市主導產業,積極應用網際網路技術,建設專業、開放、整合的創業創新平臺,提升綜合承載能力,培育一批國內有影響力的製造業、服務業創新策源地。建設一批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器,建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促進創業創新要素集聚、服務專業、資源開放共享。

(二)壯大創業創新群體隊伍。推動有夢想、有意願、有能力的科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各類創業創新主體不斷創辦新企業、開發新產品。引導大中型企業建設“大工匠”工作室等創業創新平臺,壯大一批創新型企業家、首席技術專家、“大工匠”和工人創客團隊,鼓勵企業二次創業。制定各類激勵政策,培育一批創客和極客。強化創業創新教育培訓,完善創新人才和產業技能人才二元支撐的人才培養體系。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權,賦予科技人才更大創業創新空間。深化開放合作,積極引進一批具有國際視野和擁有國際領先成果的高層次領軍人才來平孵化和創辦企業。大力支援平頂山籍企業家返鄉創業。

(三)構建創業創新支撐平臺。搶抓網際網路快速發展帶來的新機遇,大力發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加快推動各類眾創空間與網際網路融合創新,鼓勵大型網路平臺開放創業創新資源,全面推進眾創。鼓勵企業通過網路平臺將部分研發、設計等外包。推動高校和科研院所開放科研和資訊資源,鼓勵大中型企業開展生產協作、開放標準,帶動上下游小微企業和創業者發展,立體實施眾扶。鼓勵小微企業和創業者開展股權眾籌,穩健發展眾籌。要搭建公共服務平臺。加快推進技術交易、公共技術服務和檢驗檢測等平臺建設,為各類企業和產業叢集創新提供全方位服務。要積極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依託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創投機構等,建設一批專業化的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等創業創新孵化載體。充分運用網際網路和開源技術,促進網際網路與產業融合創新發展。

(四)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全面落實國家鼓勵企業創新的各項優惠政策,加快科技型初創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培育成長,大力發展高新技術企業,集中力量扶持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核心競爭力的科技企業成長壯大。支援企業建設院士工作站、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國家重點實驗室等高水平研發中心,增強把握創新機會、組織技術研發、轉化科技成果的能力。

(五)構建產學研合作機制。鼓勵和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形成創新利益共同體,建立健全聯合開發、優勢互補、成果共享、風險共擔的產學研用合作新機制,重點圍繞傳統優勢產業升級、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構建集研究、孵化、加速和產業化於一體的產學研用鏈條。積極引導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擴大產學研合作範圍,建立完善自主創新成果的登記、推介、資訊釋出、利益分配和跟蹤考核評估機制,加快科技成果資訊的擴散、轉移與共享,切實提高產學研用合作效率。

(六)推動科技創新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要立足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在工業領域,圍繞做大做強能源、化工、冶金建材、裝備製造、輕工食品等五大傳統支柱產業,培育發展電子資訊、汽車及零部件、醫藥和醫療器械、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新興產業。在農業領域,圍繞建設現代生態迴圈農業實驗區、推進高標準良田“百千萬”建設、特色農業產業化叢集培育、都市生態農業發展,加強科技的研究與推廣,推動農業向一、二、三產業融合。在服務業領域,圍繞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階延伸、生活性服務業向精細化和高品質轉變,加強現代物流、電子商務、金融保險等領域的科技研發和成果推廣。

(七)發展創業創新服務。大力發展科技信貸、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科技保險等,加快完善創業創新金融服務體系。培育壯大一批創業創新第三方服務企業,引導各類孵化器與服務企業相結合,為創業者提供開辦場所、政策諮詢、財務稅務、法律顧問、金融支援、智慧財產權等全方位專業服務。支援各類技術轉移機構加快發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落地。加快創業創新人才重點集聚區域的住房、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完善創業創新人才公共服務體系。

(八)促進體制機制創新。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創新完善評價導向機制,加快政府職能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激勵更多科技人員投身創業創新。創新監管方式,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利用大資料、信用評價等手段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置力度。促進政府資料資源開放,強化創業創新要素支撐。

(九)實施創業創新重大工程。實施“網際網路+”創業創新工程,充分運用網際網路和開源技術,推進開放式創新。實施載體升級工程,強化創業創新載體建設,提升承載能力。實施資源開放共享工程,整合科研基礎設施和科技資訊資源,建立面向社會開放的長效機制,促進科技資料、科技服務、科技管理等資訊資源互聯互通和開放共享。實施環境提質優化工程,加快轉變政府職能,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優化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實施服務提升工程,加強創業創新教育培訓,開展專家諮詢指導服務,常態化舉辦各種創業大賽、創業沙龍等活動。

三、政策措施

(一)推進創業創新便利化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實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推進“先照後證”改革,加快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工作。推動“一址多照”、叢集註冊等住所登記改革,允許創業者依法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依託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集中公開各類扶持政策及企業享受扶持政策的資訊,建立小微企業名錄,增強創業企業資訊透明度。

市工商局牽頭,市工業和資訊化委員會、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質監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2.減免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服務性收費。制定全市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目錄,不在目錄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一律不得收取。對初創企業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事業單位服務性收費,以及依法開展的各類行政審批前置性、強制性評估、檢測、論證等專業服務性收費,對初創企業可按不高於物價主管部門核定標準的50%收取。暫停徵收企業註冊登記費、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取消企業年檢費和個體工商戶驗照費,降低市場主體設立成本。

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等有關部門配合。

3.建立科學的職業資格體系。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繼續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准入類職業資格,以及行業部門和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定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釋放創業創新活力。落實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制度,在目錄之外不得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對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非在崗人員,均可按規定申領培訓補貼。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4.鼓勵新模式創業創新。加快發展新模式、新業態創業創新。經工商登記註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進行工商登記註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其中通過網上交易平臺實名制認證、穩定經營3個月以上、且信譽良好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教育局、人行平頂山市中心支行配合。

(二)啟用創業創新主體

1.支援科研人員創業創新。鼓勵高校、科研院所支援科研人員離崗創業,在創業孵化期3年內返回原單位的,工齡連續計算,保留原聘專業技術職務。鼓勵高校、科研院所支援科研人員轉化成果創業,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用於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幹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收益比例不低於50%,最高可至100%。對科技人員創辦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河南省創業創新大賽獲獎團隊創辦的企業,市財政根據財力給予一定的創業資助。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該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個人一次繳納稅款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曆年度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分別負責。

2.支援大中專學生創業。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落實大學生創業擔保貸款、開業補貼和孵化補貼政策。積極引入社會創業培訓專案,加強大學生創業教育,鼓勵高校落實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機構、人員、場地、經費等,為大學生創業提供指導、服務和資金支援。對大學生初創企業,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可申請5000元的一次性開業補貼。大學生到各類孵化載體休學創辦小微企業,可向學校申請保留學籍2年,並可根據創業績效給予一定學分獎勵。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3.支援高層次人才來平創業。實施高層次科技人才引進工程,對引進的高層次科技人才,符合相關規定的,省財政統籌相關專項資金給予其100萬元科研資助。落實《中共平頂山市委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構築人才集聚高地助推經濟轉型發展的實施意見》(平發〔2015〕10號)精神,對在平頂山市主持實施市級以上重大科研專案或科技重大專項的人才(團隊),根據科研專案實施情況,市財政根據財力給予一定的科研經費資助。通過人才引進和培養,努力做大增量、做優存量,著力打造人才集聚高地。

市人才辦、市科技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政府外僑辦配合。

4.支援其他各類人員創業。支援企業家群體再創業。支援企業家圍繞擴大生產、拉長鏈條、轉型升級,開展二次創業,對新創辦的實體可享受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支援農民工及其他各類人員返鄉創業。落實稅收減免和普遍免費政策,支援返鄉創辦農民合作社、農村專業技術協會、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創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符合農業補貼政策支援條件的,按規定享受相應政策。擴大抵押物範圍,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符合農民工創業需求特點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大力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建立工作,構建特色農產品交易平臺,推動新型農村經營主體和特色農產品對接電商平臺,支援農民網上創業。支援發展特色農產品加工、休閒農業、鄉村旅遊等產業。支援退役軍人、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失業人員等創辦實體。支援失業人員創業。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實現創業的,可一次性領取剩餘期限的失業保險金並給予5000元的創業補助;對有創業培訓需求的失業人員給予免費培訓。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創業,在創業期間可繼續按相關規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最長不超過6個月。對大中專學生、退役軍人、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創辦的實體,在創業孵化基地內發生的物業管理、衛生、房租、水電等費用,3年內給予不超過當月實際費用50%的補貼,年補貼最高限額1萬元。開發家庭服務、手工製品、來料加工等適合婦女創業就業特點的專案,激發婦女創業創新積極性。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市工業和資訊化委員會、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教育局、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配合。

(三)加大財稅支援力度

1.加強財政資金支援。鼓勵科技創新及先進製造業基金和電子商務投資基金支援創業創新。發揮市中小微企業信用擔保代償補償資金作用,對市本級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從事中、小微企業擔保業務發生代償後給予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資金。落實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將小微企業技術先進、節能環保、創新性產品和服務納入政府採購範圍,鼓勵採用首購、訂購和購買服務等方式,促進創新產品研發和規模化應用。

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業和資訊化委員會、市科技局、人行平頂山市中心支行配合。

2.落實普惠性稅收政策。認真落實國家支援創業創新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季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含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並將享受範圍擴大到核定徵收企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可按國家規定享受稅收最高上浮限額減免等政策。對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依照規定實行增值稅超稅負即徵即退;對“營改增”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符合條件的免徵增值稅。

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牽頭。

3.建立健全創業創新投資引導機制。圍繞創業創新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構建多層次的創業創新投資引導機制。充分發揮省科技創新風險投資基金和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作用,以股權投資等依法合規形式支援符合條件的科技型小微企業及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圍繞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鼓勵社會資本申報國家新興產業創投計劃參股創業投資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鼓勵有行業背景和專業特長的天使投資人、法人機構及專業投資管理機構發起設立天使投資基金,投資處於種子期、初創期、早中期的創新型企業。

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委員會配合。

4.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個體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10萬元;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最高限額200萬元。對創業專案前景好,但自籌資金不足且不能提供反擔保的,通過誠信度評估後,可採用聯保或擔保機構認可的其他反擔保方式,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完善失業保險基金補充創業貸款擔保基金操作辦法,不斷擴大創業貸款擔保基金規模。在堅持財政籌集創業貸款擔保基金主渠道、保證失業保險待遇正常支付的前提下,統籌地方每年可按需借用部分失業保險基金補充創業貸款擔保基金。對符合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農村網商、刑釋解教人員以及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使用的創業擔保貸款給予一定貼息補貼。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人行平頂山市中心支行、市財政局配合。

(四)強化金融服務

1.充分發揮資本市場作用。加大對中小企業改制和上市輔導等工作的支援力度,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在中小板、創業板發行上市。推動更多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到新三板市場掛牌上市。支援符合條件的創業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集合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拓寬資金來源。推動與工商登記部門建立股權登記對接機制,支援股權質押融資,引導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規範發展。支援符合條件的發行主體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等企業債券創新品種。對通過債券融資,成功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等的企業,由市財政給予一定支援。

市政府金融辦牽頭,市發改委、市工業和資訊化委員會、人行平頂山市中心支行、平頂山銀監分局配合。

2.創新銀行支援方式。通過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和信貸政策引導,鼓勵各金融機構不斷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大對創業創新企業的金融支援力度。支援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加大對創業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推動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應用,支援創業企業和農戶融資。推進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工作,推廣“專利貸”金融產品。推進銀會合作,鼓勵金融機構為農村專業技術協會提供小額貸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等產品。

人行平頂山市中心支行牽頭,市政府金融辦、市科技局、平頂山銀監分局、市科協、郵政儲蓄銀行平頂山市分行配合。

(五)大力支援創業創新載體平臺建設

1.大力發展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器。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建立專業化眾創空間。依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平新產業集聚區等各類創業創新載體,加快建設市場化、專業化、整合化、網路化的眾創空間,為創業創新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開放式綜合服務平臺。對各類主體利用閒置樓宇構建眾創空間,按其改造費用,在積極爭取上級資金同時,市、縣兩級財政要籌措資金給予支援。採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對眾創空間提供的寬頻網路、公共軟體服務費用,按照50%比例給予補貼。按照省政府有關規定,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省級以上大學科技園,省財政將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的獎補,對新認定的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省財政將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補。鼓勵孵化器設立孵化資金,支援利用孵化資金對在孵企業進行投資和資助。對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投入的種子基金按不高於20%的比例給予配套支援。落實支援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用地政策。積極盤活閒置的商業用房、工業廠房、企業庫房、物流設施和家庭住所、租賃房等資源,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辦公場所和居住條件。

市科技局牽頭,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委員會、市國土資源局、市科協配合。

2.整合眾創資源。引導高校、科研院所、企業或個人發起開源專案,鼓勵企業自主研發和政府資金支援形成的成果向社會開源。建設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等科技資源網路服務平臺,並向創業者開放。適時出臺促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建立科研設施與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激勵機制。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場館向全社會開放科技資源,為全社會提供科技服務。建立國家級實驗室科研設施、儀器開放共享激勵機制,對共享科技資源單位,市財政最高補助30萬元。對使用公共科技資源開展研發活動的單位,市財政最高補助10萬元。

市科技局牽頭,市教育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委員會、市科協等有關部門配合。

3.搭建開放式創新平臺。積極吸引國內外一流大學、科研院所和世界500強研發中心等設立分支機構,建設科技園、實驗室、孵化器。鼓勵企業通過技術特許、委託研究、技術合夥、戰略聯盟等商業模式,建設一批高水平的國際科技合作研究基地,支援大型企業和研究機構建立海外研發中心,主動融入全球創新網路。

市科技局牽頭,市科協等有關部門配合。

(六)強化創業創新服務支撐

1.發展創業服務業。充分發揮社團組織、行業協會和社會創業服務機構作用,制定政府購買社會創業服務專案清單,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購買創業服務。各類創業孵化平臺、創業服務機構為創業人員提供創業輔導服務、融資服務的,可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效果給予一定輔導服務和融資服務補貼。加快發展“網際網路+”創業創新網路服務,支援開源社群、開發者社群等各類互助平臺發展,鼓勵通過網路平臺、線下社群、公益組織等途徑扶助大眾創業就業。

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科協等有關部門配合。

2.強化創業教育培訓。深入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提升公民創業創新能力。在產業集聚區、創客空間、孵化基地等推進創業創新培訓;在普通高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等全面推進創業創新教育,把創業創新課程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學分制管理範圍;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創業培訓的,給予相應的培訓補貼。對登記失業的具有創業要求和培養願望的各類勞動者,參加創業培訓可按規定申請創業培訓補貼,其中創業意識培訓補貼每人200元、創業實訓補貼每人300元、創辦(改善)企業培訓補貼每人1000元。組建創業導師志願團隊,建立創業導師(專家)庫,培訓一批農民創業創新輔導員。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委員會、市科協等有關部門配合。

(七)營造創業創新良好環境

1.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增加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為創業者提供更多機會。禁止通過政府立法形式設定行政許可,杜絕以備案、登記、年檢、監製等形式變相設定行政許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按照《企業公示資訊抽查暫行辦法》(工商總局令第67號)、《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工商總局令第68號)、《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工商總局令第83號)等有關規定,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進行限制。把創業主體信用與市場準入、享受優惠政策掛鉤。依託河南省企業信用資訊公示平臺,建設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監管警示系統,構建對企業進行資訊公示、分類警示、聯動監管、聯合激勵與懲戒的資訊平臺。健全智慧財產權侵權查處、快速維權與維權援助機制,縮短確權審查、侵權處理週期,加大對反覆侵權、惡意侵權等行為的處罰力度,將侵權行為資訊納入社會信用記錄。

市工商局、市發改委牽頭,市科技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2.促進技術成果轉移轉化。在不涉及國防、國家安全、國家利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省管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可以自主決定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採取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開展轉移轉化活動,單位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其科技成果在境內的使用、處置不再審批或備案,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所得收入全部留歸單位,納入單位預算,實行統一管理,處置收入不上繳國庫。對經技術轉移機構促成在我市轉化的專案,財政科技資金按實際成交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技術轉移機構獎勵。

市科技局牽頭,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3.強化創業創新支撐保障。對財政資金設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在完成崗位職責和聘用合同約定任務的前提下,依法經所在單位批准,可在平頂山市兼職從事技術研發、產品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成果轉化活動,以及在平頂山市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並取得相應合法股權或薪資。加強創業人員社保、住房、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完善跨區域創業轉移接續制度。完善高層次人才社會服務機制,落實引進人才社會保障、配偶就業、子女入學等保障措施。允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設立一定比例流動崗位,吸引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和企業科技人才兼職。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教育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4.加大宣傳力度。支援舉辦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動周、創業創新大賽、創業創新論壇、創新成果和創業專案展示推介等活動,加強政策宣傳,展示創業創新成果,繁榮創業創新文化,營造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良好社會氛圍。把創業創新作為科普宣傳的重要內容。發揮各類新聞媒體和網路社交平臺等的作用,加大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力度,大力弘揚創業創新的進取精神、勤勞品質、堅韌毅力。開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人物評選宣傳活動,樹立一批創業創新典型人物,大力培育創業精神和創客文化,將創新創意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創業活動,讓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蔚然成風。

市委宣傳部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廣播電視臺、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配合。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成立平頂山市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市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市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創業創新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縣(市、區)政府也要建立相應機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政策措施,確保創業創新工作有序推進。

(二)明確職責任務。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按照職責分工,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細化政策措施,切實加大資金投入、政策支援和條件保障力度。要落實責任,全程負責,全力打通決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實的“最後一公里”。

(三)優化發展環境。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對涉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的事項辦理,要簡化辦事程式,明確辦理時限,嚴格工作標準,嚴禁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切實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提供良好發展環境。

(四)嚴格督導考核。建立定期督導制度,市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對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創業創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指導,及時發現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建立考核激勵機制,制定創業創新考核指標體系,對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年度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定期對各縣(市、區)創業創新工作觀摩點評,根據觀摩點評和年度考核結果進行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