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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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市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已經實施出臺了。

南陽市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南陽市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業萬眾

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精神,加快推進南陽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和中原創新創業活力城建設,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生態環境,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建設多層次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十三五”期間,在全市重點建設20個要素齊全、開放共享的創新創業載體。加快中心城區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載體建設,積極推動中心城區示範性創新創業載體建設,在重點區域新建2-3個綜合性創新創業載體;各縣區要圍繞優勢特色產業,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技術支撐型眾創空間和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為創新創業提供支撐;鼓勵高等院校結合重點學科建設,充分整合校內外創新創業資源,利用高校現有場所和條件,加強協同創新,每所高校至少建設一家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或創業孵化基地,為創新創業提供一站式服務,並向小微企業和創業者開放科研設施,實現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圍繞自身創新需求和產業鏈上下游配套,搭建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創辦各類特色鮮明、需求指向明確的專業化眾創空間,激發企業職工創新創業熱情。

二、加大政府對創新創業載體的投入支援。各級財政按照創新創業載體的建設規模、孵化服務能力、平臺創新創業能力等給予配套資金支援。對各級政府引進共建、利用國有場所設立的創新創業載體,給予3-5年的場租減免,並給予一定的運營和裝修費用補助;對引進國內外知名創新創業企業來我市投資建設或管理運營創新創業載體,可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另行研究確定優惠政策。對利用閒置樓宇、廠房改造建設且通過市級眾創空間等孵化載體認定的,由同級財政按照孵化場地改造費用(不含基礎設施建設費)的5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眾創空間等孵化載體為入駐企業和團隊無償提供寬頻網路、公共軟體、公共技術、法律、財務等服務的,由同級財政按照其服務費用的50%給予獎補。其中:對孵化載體為在孵企業提供無償服務而購置的軟體、裝置,按其實際購置費用(或公允價值)在36個月進行折舊分攤,逐月計入服務費用。對孵化載體新增孵化場地、新增入孵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獎補,由同級財政按照新增孵化場地50元/平方米、新增在孵企業1萬元/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業3萬元/家、新增高新技術企業10萬元/家的標準進行獎補。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的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創業孵化基地等孵化載體,在省級獎補的基礎上,由市級財政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三、鼓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離崗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孵化期3年,保留編制、人事關係,職級、檔案工資正常晉升,最長5年內可回原單位,工齡連續計算,保留原聘專業技術職務。在不涉及國防、國家安全、國家利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高校、科研院所可以自主決定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採取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開展轉移轉化活動,單位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其科技成果的使用、處置不再審批或備案,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所得收入全部留歸單位,納入單位預算,實行統一管理,處置收入不上繳國庫。高校、科研院所可將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的50%、最高可達100%用於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幹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研發團隊將個人收益直接用於創辦企業或者投入受讓企業所形成的股權收入,在形成現金收入後,按國家有關政策繳納個人所得稅。

四、激發各類創客主體活力。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培訓,實施高技能人才培訓補助計劃,對列入我市職業資格培訓、素質提升培訓等培訓補助計劃的,給予資助和補助。鼓勵高校出臺支援在校學生創新創業政策,支援在宛高校建立健全彈性學制管理辦法,在校大學生(研究生)到各類孵化載體休學創辦小微企業,可向學校申請保留學籍2年,並可根據創業績效給予一定學分獎勵。大中專學生初創企業的,可申請5000元的一次性開業補貼。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積極扶持各類創業主體,凡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者和小企業都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補貼,享受貼息優惠政策。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10萬元,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小微企業最高貸款額度為200萬元。積極引進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全面落實《南陽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引進培養辦法(試行)》(宛發〔2015〕19號)中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工作生活待遇補助政策。研究制定對創新創業人才的廉租房准入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給予住所租金補貼。

五、加強政府對創新創業的投入引導。支援重大關鍵共性技術研究、社會公益研究、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探索試點預孵化服務支援機制,對轉化為新產品的新成果、新技術進行財政補貼和投資;對孵化載體內創客新創辦的科技型小微企業,正常經營半年以上的,給予創業補貼。推進普惠性研發獎勵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初創期科技型小微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給予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性後補助。支援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對獲得國家、省優秀團隊獎的創業團隊在南陽境內註冊企業且正常經營半年以上的,由同級財政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資助。

六、發揮政府對資本市場的引導作用。創造條件吸引市外優秀創投機構落戶我市,鼓勵社會資本與當地政府共同設立科技創新風險投資基金,爭取河南省科技創新風險投資基金給予我市風險投資基金的配套支援。完善中小微企業上市、掛牌、發債融資支援政策,支援中小微科技型企業利用眾創、P2P(個人對個人)等新型融資方式籌集資金。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改制和上市輔導力度,積極引導和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上市、掛牌企業申報科技專案時,給予優先支援。

七、搭建網際網路+“四眾”支撐平臺。鼓勵各類眾創、眾包、眾服、眾籌支撐平臺建設,統籌創新、創業服務要素和資源,建設多型別的開源技術平臺和虛擬眾創空間社群。探索網際網路+創新創業新模式,搭建企業、載體、科技和金融互通互聯的創新、創業服務平臺。探索建立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學儀器和專利基礎資訊資源等共享共用激勵機制。支援網際網路、電子商務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八、降低創新創業門檻。全面清理、調整與創業、創新相關的審批、認證、收費、評獎事項,將保留事項向社會公佈。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加快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企業全程電子化,允許“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允許科技人員、大學生等創業群體藉助商務祕書公司地址掛靠等方式申辦營業執照。

九、提升創新創業孵化服務能力。鼓勵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各類孵化載體自建或與市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共建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提升專業技術服務能力。開展孵化器從業人員培訓,提升孵化器專業人員服務能力;建設科技創業導師隊伍,探索建立創業導師服務績效考評及激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