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第六批引進高層次人才“雙百計劃”最高資助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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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廈門大學校友總會和廈門大學浙江校友會祕書處資訊:為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創新型城市和人才特區建設,廈門市於2010年制定出臺《廈門市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和《關於加快建設海西人才創業港,大力引進領軍型創業人才的實施意見》兩個政策檔案,計劃用5-10年引進100名海外高層次人才和300名領軍型創業人才(簡稱“雙百計劃”)。經研究,決定開展廈門市第六批引進高層次人才“雙百計劃”申報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廈門市第六批引進高層次人才“雙百計劃”最高資助500萬

一、申報物件:

2011年7月1日以後來廈門工作、創辦企業的,或有意來廈門發展的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與新醫藥、新材料、節能環保、海洋高新、文化創意等六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高階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領域的'海內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

二、申報條件:

(一)海外高層次人才

應在海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55週歲,每年在廈門的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少於6個月,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發明專利,且其技術成果國際先進,能填補國內空白、具有市場潛力並進行產業化生產,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或者海外跟進的風險投資不低於其所創辦企業註冊資本的30%,具有海外自主創業經驗或擔任知名國際企業中高層管理職位2年以上的科技創業人才;

2.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具有博士學位、擔任相當於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務,學術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國內領先水平的專家、學者或學科帶頭人;

3.在國際知名企業或機構中,擔任中高階職務2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或經營管理人才;

4.主持過大型科研或工程專案,有較豐富的技術管理經驗的專家、學者、技術人員;

5.廈門市急需緊缺的其它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

(二)領軍型創業人才

一般應具有五年以上國內外技術研發或專案管理經驗,自帶技術、專案和資金到我市發展,為所在企業控股人或擁有不低於20%股權,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創業專案帶頭人是某一學科或技術領域內的學術或技術帶頭人,擁有市場開發前景廣闊、高技術含量的科研成果;

2.創業專案擁有獨立智慧財產權或專有技術,技術水平達到國際或國內先進,具有市場潛力並可進行產業化生產;

3.創業專案能引領我市重點領域產業的發展。

(三)說明

1、已入選外地創新、創業計劃並獲資助的,不再享受我市相應資助。

2、同一人(團隊)或同一專案可參評2次;申報不滿2人的行業領域,當批暫緩評審,申報人可保留評審資格至下一批;答辯評審專案與網上申報專案須保持一致。

三、政策扶持。

對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給予每人100萬元補助。此外,在科研、專案經費、職稱評聘等方面給予支援。創辦企業的,同時享受領軍型創業人才的扶持政策。

對引進的領軍型創業人才,提供創業啟動資金100萬-500萬元和100-500平方米的創業場所(五年免租金)。

四、申報辦法:

登入廈門市“雙百計劃”網(),進入“申報視窗”,網上填寫申報書,並按要求提交相關電子版或紙質材料。

五、申報時間:

2013年12月31日截止。

特此公告。

廈門市高層次人才引進專項辦公室 本文源自大學生創業網:_,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