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怎能不懂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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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怎能不懂融資呢?一篇融資乾貨送給你。

創業怎能不懂融資

如何在多家投資人中確定一家?

如果多家投資人都對你的專案感興趣,在進行選擇的時候,如果估值區別很大(30%-40%),那就別猶豫選擇估值高的一家。但一定小心估值高的投資人撤資可能也非常快。

推薦還是選擇對你最有幫助的投資人,資金固然重要,幫助企業成長和其他資源補給更為重要,比如幫助企業招聘、下一輪融資、PR等。

如何保證投資回報?

1、保持股份比例的權利:可以給自己留5%的股份自由處置,保證創始人個人生活。

2、董事席位:控制在11人以內;要保持創始人佔半數;半路進入的風投可以以觀察員身份參與董事會;

3、鎖定創始人:這很重要。

融資中的milestone及重點

1、term sheet

一級重要:估值、出讓股份、資金(其他的條款都可以談,有空間);

二級重要:控制權:賣公司的控制權(拖帶售股權Drag-along、優先清算權)、公司運營的控制權(創始人股份是否集中,風頭股份是否過半、董事會席位)、對賭條款;

三級重要:其他

2、bridge loan(過橋貸款)

期限:4—6個月的貸款期限;1—3個月的還款期限;創始人提供個人擔保

3、TransactionDocuments(正式檔案)需要注意的要點:

內容基本會和termsheet的內容一致,但是會比較細化,由於某些原因會和termsheet有出入;

4、RSA(restrictedshare agreement):主要關注裡面約定的因為哪些事情創始人可以被開除,股份被收回;

創業夥伴在融資階段退出了?

在創業前期就要跟夥伴協商好這些問題。如果融資後出現這個問題,可以先跟投資方商量,比如由董事會決議,選擇放回期權池。

美元與人民幣的選擇

其實美元和人民幣的區別在於資本市場的選擇不同啦,拿人民幣意味著走人民幣風投市場以及境內上市或者併購退出,拿美元不出意外則是走美元風投市場和境外二級市場。就我的看法,目前境外尤其是美國對科技股份的估值水平高於國內,境外TMT中概股較為集中,參考標本比較多,容易定價,另外,通過併購退出的,在境外完成交易會比境內方便,且稅負交易成本較低。人民幣市場目前發展不錯,但是有些配套措施不完善,包括境內的法律、稅收、交易流程等不確定性較高,有待觀察。

目前,專業的風險投資還是以美元居多,風投還是願意讓企業拿美元,不過美元前期的手續會比較麻煩一些,咳咳,小夥伴要做好準備。

天使拿了美元以後,還是可以拿人民幣的,但需要和天使投資人商量他的利益如何體現和保護的問題。如果天使階段就完成了海外新浪架構的搭建,則需要一些手續拆掉美元架構。但是最好不要美元和人民幣多次的.交替混搭,會造成以後上市或者併購退出的麻煩,美元投資方和人民幣投資方之間的利益也不好協調,增加創始人的溝通和維護負擔,浪費精力。

什麼時候做期權池比較好?做多少合適?

當你第一次準備啟動融資時,就需要預留期權池了。通常建議在投資完成後,預留15%左右的期權給到未來的管理團隊。比如主創團隊目前是100%的股份,希望融資500萬出讓15%,團隊還要預留15%期權給未來的管理層,因此投資完成後,股權結構應為主創團隊70%,投資方15%,期權池15%。在境內,期權通常會代持在CEO身上,如果要搭建VIE架構,通常期權在境外是按股權比例分別代持在幾位主創身上。

期權的作用是用於給到未來的管理團隊,因為企業在成長的過程中需要引進高手,團隊成長了,企業才會有成長。一般來說,創業早期很難給到高手們高薪,因此在引進人才時,會通過較低的薪水+期權的激勵方式,引進人才。因此,在創業早期,作為一個成熟的CEO,預留期權是非常有必要的。在融資的時候,主流的投資機構也會要求主創團隊留出足夠期權給到未來的高管。

需要說明的是,期權不是用於給投資方的,創始人們不用擔心。無論是現在還是未來,都是用於發給團隊,而不會發給投資方。

小心條款“盲區”

第一當然是清算條款,雖然對於初創者最不喜歡“清算”倆字。清算條款中,特別是人民幣基金投資時,為了方便直接先行拿回投資並符合中國法律的規定,會約定創始人需要承擔一定的支付責任,此時,創始人需要對承擔支付的條款格外留意,即支付優先清算的金額一定是以創始人從公司清算時取得的資金為限。還有就是,關於清算的優先倍數問題。投資者往往以利息的形式表達,創始人沒有太多感覺,不知道這個意味著多少錢。當然也有簡單的辦法,比如去掉複利,哈,一般人我不告訴他。

第二是warrants條款。即約定投資人有權以一定期限內,低於某個價格或者固定的價格,再行認購公司多少股份。創始人需要考慮到自己未來公司發展的情況,在公司不行的時候,這個條款絕對解決不了資金的問題。其實這個條款對投資方很有利,對創始人和公司的利益不大,如果投資方強行要加,建議不要固定價格,而是以最新一輪的估值打一個折扣。當然,能不給就不給。

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特別是早期融資,對於選擇什麼樣性質的投資者有很大的不同。對於財務投資者,他們的目的一般是獲得經濟回報,對於戰略投資者,則目的具有雙重性,條款的側重更在於未來獲得公司的控制權。所以在此強烈建議,在和戰略投資者談判時,需要考慮公司的成長,及自己的退出問題,在此情況下,創始人需要將優先認購權去掉,即公司還有向外部融資的機會。

通過借錢和合夥籌集資金的,該如何平衡?

憑藉經驗,早期自然人投資人如果不參與運營,股份比例最好不好超過整體股份的20%,否則會對後期投資人造成不良影響。後期的機構投資人往往投資的是創始團隊,即真正在業務一線上打拼的創始團隊,只有創始團隊有足夠多的股份,他們才有動力將企業做到上市並做強。就你問的問題,原則是入股籌資的比例早期最好控制在20%以下,如果能借到錢(公司借錢,而不是創業人自己),利息在公司能承受的範圍即可。可以考慮可轉債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