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廣州取消檔案保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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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管理費

2015年1月1日起廣州取消檔案保管費

檔案管理費是支付檔案管理所付出的勞動力的費用。主要包括用於檔案封裝儲存的裝訂、檔案盒等文具費;人員經費、場地費、日常運營這三大支出。2016年起全國將取消檔案管理費,人事檔案屬於公共服務部門提供的公益服務,產生的管理費用理應由國家財政承擔。

2015年1月1日起廣州取消檔案保管費

在《在廣州的朋友注意了,2015年6月起,這些錢統統不用交了》這條朋友圈瘋傳的網文中,提到了“人事檔案費不用再交”,小編從廣州市多個人才市場瞭解到,目前單純的人事檔案保管費確實已經免除,但可別高興得太早,絕大多數的`人才市場仍在收取每年380元的人事代理費。

在這條廣泛流傳於朋友圈的網文中,對於免除人事檔案費一項的說法:“大學畢業了,檔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每年都要交檔案管理費,真心麻煩有木有!好訊息來啦!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關係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轉遞費等名目的費用。”

小編從市人社部門瞭解到,這一規定其實出自去年12月10日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關係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轉遞費等名目的費用,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要提供免費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

然而,小編從廣州市內多個市、區一級的人才市場瞭解到,絕大多數人才市場對於單純的檔案保管的確從今年起不再收費,但對擁有幹部身份的,則需進行人事代理(除非主動放棄),這項服務需要收取380元/年·人的人事代理費。對此,有相關負責人介紹,檔案保管費和人事代理費是兩個概念,前者行政事業性收費,後者則屬於經營性收費,是人力資源的市場化服務,不只是保管檔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