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扣除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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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即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企業所得稅扣除憑證的內容,歡迎大家參考!

企業所得稅扣除憑證

1.企業支付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以財政或稅務機關開具的《地方性收費、基金專用繳款書》為稅前扣除憑證。

2.企業繳納的可在稅前扣除的各類稅金(不包括抵扣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以稅務機關開具的完稅證明為稅前扣除憑證。

3.企業撥繳的職工工會經費,以稅務機關或工會組織開具的《稅收通用完稅證》或《稅收繳款書》為稅前扣除憑證。

4.企業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以土地管理部門開具的財政票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5.企業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費,以稅務機關開具的《社保費專用憑證》或《社保費專用繳款書》為稅前扣除憑證。

6.企業繳納的殘疾人保障金,以稅務機關開具的《稅收通用完稅證》或《地方性收費、基金專用繳款書》為稅前扣除憑證。

7.企業繳納的住房公積金,以收繳單位開具的專用票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8.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以財政廳印製並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贈票據,或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收據聯,為稅前扣除憑證。

9.企業根據法院判決、調解、仲裁等發生的支出,以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以及可由人民法院執行的仲裁裁決書、公證債權文書和付款單據等為稅前扣除憑證。

10.本文未列各項稅、費、政府性基金,凡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以相關收繳部門開具的收繳憑證扣除。(上文是否可以略減少一些,以這條概括)

11.企業上繳的協會會費,以該組織開具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12.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和火車票作為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付款憑證和報銷憑證。

13.取得的鐵路票據屬於規定的中國鐵路總公司及其所屬運輸企業(含分支機構)自行印製的鐵路票據可以作為稅前扣除的憑證。

14.解除勞動合同(辭退)補償金、非增值稅徵收範圍的拆遷補償費等非應稅專案支出,取得蓋有收款單位印章的收據或收款個人籤具的收據、收條或簽收花名冊等單據,並附合同(如拆遷、回遷補償合同)等憑據以及收款單位或個人的證照或身份證明覆印件為輔證。

15.支付給中國境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應當提供合同、外匯支付單據、單位、個人簽收單據等。稅務機關有疑義的,還需提供境外公證機構的確認證明並經稅務機關稽核認可。

16.資產損失

(1)貨幣資產損失,應提供相關的證據,如現金盤點表、銀行存款對賬單、法院判決書、破產清算公告等有關證據。

(2)非貨幣資產損失,應提供相關的證據,如存貨盤點表、內部關於存貨報廢、毀損、變質、殘值情況說明及核銷資料、涉及責任人賠償的,應當有賠償情況說明,損失數額較大的應有專業技術鑑定報告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3)投資損失,應提供相關的證據,如原始憑證、合同或協議、會計核算等相關資料、保險賠償證明、資產清償證明、被投資企業破產公告、破產清償檔案等。

(4)其他資產損失,應提供相關的證據,如出具資產處置方案、出售合同或協議、成交及入賬證明、公X機關、人民檢察院的立案偵查情況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等損失原因證明材料。

17.加計扣除

(1)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50%加計”部分不需要發票。

(2)安置殘疾人員工資加計扣除

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六條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100%加計扣除”部分不需要發票。

18.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徵稅專案除以下三種情況以外,不需要發票:

預付卡銷售和充值、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專案、預收款已申報繳納營業稅未開票補開票

上述三種情況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徵稅”且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9.內部憑證稅前扣除專案以企業內部自制憑證,如工資單、材料成本核算表(入庫單、領料單、耗用匯總表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20.發生違約金、賠償費、罰款

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和訴訟費可以扣除。其扣除依據是:(1)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2)仲裁機構的裁定書;(3)雙方簽訂的提供應稅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協議;(4)雙方簽訂的賠償協議。

(1) 賣方(銷售方)向買方(購買方)支付賠償款或違約金,不屬於增值稅徵收範圍,不繳納增值稅,不需開具發票。

(2) 賣方(銷售方)向買方(購買方)支付賠償款或違約金分以下兩種情況:

①支付賠償款或違約金時,相關的納稅義務已經發生了,賠償款或違約金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價外費用,需要併入銷售額,繳納增值稅,並開具發票;

②支付賠償款或違約金時,相關的納稅義務未發生,賠償款或違約金不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價外費用也不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徵收範圍,不需要併入銷售額或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不可開具發票。

21.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其員工及家屬支付的賠償費,以企業與職工(或家屬)簽訂的賠償協議、相關部門出具的鑑定報告(或證明)、等為稅前扣除憑證,如涉及到個人所得稅繳納,還需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資料。

22.現金折扣支出以雙方蓋章確認的有效合同、根據實際情況計算的折扣金額明細、銀行付款憑據、收款收據等為稅前扣除憑證。

23.企業向單位內部食堂撥付屬於內部核算,不需要發票。但是食堂購買米、菜、肉等能按規定取得合法有效憑證可以作為福利費在稅前列支,如無正式發票則不能在稅前列支。

24.企業為員工發放的喪葬補助費,不屬於經營性行為,不需要取得發票。企業按照國家統一財務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確定入賬憑證並進行相應賬務處理即可。同時,喪葬補助費應作為職工福利費,按規定比例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5. 可以稅前扣除的匯兌損失

企業在貨幣交易中,以及納稅年度終了時將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性資產、負債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為人民幣時產生的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與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相關的部分外,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