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才智咖 人氣:1.25W

距離2017年大學聯考還是幾天了,多地大學聯考加分及照顧政策也都相繼出爐了。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17江西大學聯考加分政策,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2017江西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2017江西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5月12日公佈了今年大學聯考加分專案及相應分值,要求相關個人和單位認真嚴肅提供材料。可享受大學聯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單將於6月30日前集中公示。

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5分投檔的專案包括: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資訊)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獲得者;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專案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專案取得前6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由省體育部門重新對二級運動員資質進行復核)、經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體育成績複試合格者。

其他加分專案包括: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加20分;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經省政府批准的民族鄉(貴溪市樟坪畲族鄉等8個民族鄉)和按照法定程式批准且經省有關部門向社會公示的民族村(鉛山縣陳坊鄉長壽畲族村等82個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加5分。

同一考生符合多項條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省教育考試院強調,各有關單位均不得弄虛作假出具證明,如違反規定將取消考生的錄取資格,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江西2017大學聯考加分細則

1.嚴格執行《江西省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大學聯考加分專案和分值的實施辦法》(贛招委字〔2015〕6號),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下列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應屆畢業生,經稽核認定公示後,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5分投檔。同一考生符合多項條件的,只取其中一項分值。

(1)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以教育部提供的名單為準)。

(2)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獲得者;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均以教育部提供的名單為準)。

(3)高階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專案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專案取得前6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由省體育部門重新對二級運動員資質進行復核),經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體育成績複試合格者。體育優惠加分專案限定在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跆拳道、網球等10項。

2.下列考生,經稽核認定公示後,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同一考生符合多項條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經省政府批准的民族鄉(貴溪市樟坪畲族鄉等8個民族鄉)和按照法定程式批准且經省有關部門向社會公示的民族村(鉛山縣陳坊鄉長壽畲族村等82個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可加5分;

(5)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可加5分。

3.同時符合第36條、第37條有關情形的考生,投檔時只能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的附加分。凡符合第36條、第37條有關情形的考生,必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稽核、省地校三級公示後方能予以認可。考生應按有關檔案規定,向所在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交驗原始證件並交影印件。各有關單位出具證明均不得弄虛作假,違者取消考生的錄取資格,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凡符合第36條、第37條有關情形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於6月30日前集中在“江西教育網”、“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上公示。

4.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大學聯考並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考生(由省教育廳提供名單),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