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聯考加分政策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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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學聯考想對於去年來說,作出了一些相關的改變。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上海大學聯考加分政策2017,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上海大學聯考加分政策2017

根據去年公佈的上海大學聯考改革方案,2017年起,上海考生將採取3+3模式,即大學聯考3門學業等級考3門累加作為最好報考高校的總成績,學生可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等6門學科任選3門參加大學聯考。問題隨之而來,高校各專業對學生選擇科目有何具體要求?學生又該如何根據感興趣的大學專業來選擇等級性考試科目呢?今天(3日)上午,按照教育部的統一部署和具體要求,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專業(類)對2017年大學聯考選考科目要求正式公佈。

從彙總情況看,上海市37所普通本科高校2017年共有專業(類)1096個招生。各本科高校依據自身辦學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學科專業人才培養需要,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6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中,分專業(類)自主提出了選考科目要求。相關選考科目要求適用於2017年參加上海大學聯考的考生。上海市本科高校2017年專業(類)選考科目情況,今天起在上海教育入口網站、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和本市各本科高校招生網站上同時公佈。

2014年9月3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了總體要求,對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進行了全面部署。《實施意見》提出:“高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研究提出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報告要求和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佈。”根據《實施意見》精神,2014年9月19日,上海市公佈《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滬府發〔2014〕57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提出:“普通本科院校可根據辦學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學科專業人才培養需要,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6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中,分學科大類(或專業)自主提出選考科目範圍,但最多不超過3門。學生滿足其中任何1門,即符合報考條件。對於沒有提出選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學校,學生在報考該校時無科目限制。”

從上海各高校的情況看,本市37所本科高校2017年共設定1096個的專業(類)中,提出3門科目要求的有281個。3門科目要求中最多的組合是物理、化學、生命科學,有217個專業(類),再次是物理、化學、地理組合,有22個專業(類)。提出2門科目要求的有85個,僅有物理、化學一種組合,沒有其他科目組合要求,涉及專業(類)主要有醫學、生物、化工、機械類等。提出1門科目要求的有75個,全部僅對物理提出要求,涉及專業(類)主要有工科、電子資訊、電氣工程、機械類等;沒有提出科目要求的有655個,涉及專業(類)主要有管理、法學、藝術等。

所有專業(類)中,提出最多的選考科目是物理,有415個,佔專業(類)總數的37.9%;其次是化學,有337個,佔30.7%;再次是生命科學,有222個,佔20.3%;地理、歷史、思想政治分別為47個、41個、26個。

沒有提出選考科目要求的高校包括:上海對外經貿大學、上海紐約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體育學院、上海戲劇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上海立信會計學院、上海政法學院、上海杉達學院、上海建橋學院、上海視覺藝術學院、上海興偉學院、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上海師範大學天華學院等高校。

上海市教委近日已下發通知,要求上海各本科院校做好相關諮詢服務工作。考生若有疑問,可通過撥打各高校網站公佈的招生辦公室諮詢電話向相關高校諮詢。‍

一、殘疾人招錄政策

根據國務院《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體檢指導意見》、教育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殘疾人蔘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的通知》,本市普通高等學校不得拒絕招收大學聯考成績合格、身體條件符合專業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入學。

二、加分政策

根據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和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五部委聯合釋出《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大學聯考加分專案和分值的意見》(教學〔2014〕17號),2016年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加分專案具體內容附後(見附件2)。各有關單位、部門及學校應高度重視,落實陽光公示,嚴肅評審程式,嚴格規範上報、公示時間以及相關要求。

1.省(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高中階段2015年1月1日前獲得稱號5分,由報考學校擇優錄取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

2.上海市區縣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本市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高一階段、高二階段連續兩年獲得相應稱號者2015年1月1日前獲得稱號5分,由報考學校擇優錄取上海市教委

3.科技發明創造獎獲得者或單科競賽優勝者應屆高中畢業生高中階段2015年1月1日前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5分,由報考學校擇優錄取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加分物件並須經上海市教委認定

2015年1月1日前獲得全國中學生物理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

2015年1月1日前獲得全國中學生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

2015年1月1日前獲得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

2015年1月1日前獲得全國中學生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

2015年1月1日前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一、二等獎的學生

2015年1月1日前獲得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一、二等獎的學生

2015年1月1日前獲得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的學生

2015年1月1日前獲得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獲獎的學生

2015年1月1日前獲得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學生

4.體育特長生應屆高中畢業生2013年9月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前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專案取得前6名;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5分,由報考學校擇優錄取

2015年1月1日前獲得田徑、游泳等2個專案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局提供證明,經上海市體育專項統一測試合格

2015年1月1日前獲得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羽毛球、網球、射擊(含射箭)等8個專案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並獲得由市體育局和市教委共同認可的全國性體育比賽集體前6名(不足8隊減2登記)、市級單項錦標賽中個人前5名(不足8人減3錄取;不足4人,不予登記)、市級單項錦標賽中集體前3名(不足6隊減3登記;不足4隊,不予登記)、市級綜合運動會前6名(不足9人或隊減3登記;不足4人或隊,不予登記)。

田徑、游泳、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羽毛球、網球、射擊(含射箭)等10個專案獲得由市體育局和市教委共同認可的全國性體育比賽集體前6名(不足8隊減2登記)、市級單項錦標賽中個人前5名(不足8人減3錄取;不足4人,不予登記)、市級單項錦標賽中集體前3名(不足6隊減3登記;不足4隊,不予登記)、市級綜合運動會前6名(不足9人或隊減3登記;不足4人或隊,不予登記)5分,由報考上海學校擇優錄取

5.技能特長生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高中階段2015年1月1日前獲得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技能競賽三等獎以上、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技能競賽個人全能獎5分,由報考學校擇優錄取上海市教委

6.烈士子女考生20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部門證明

7.少數民族考生5分,由報考上海學校擇優錄取戶口簿和身份證

8.歸僑、歸僑子女考生5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上海市僑辦

9.華僑子女考生5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僑辦證明

10.臺灣省籍青年考生5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上海市臺聯會

11.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考生10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憑退伍證書、立功受獎證書、安置部門證明

退役軍人考生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20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

說明:

1、以上加分專案不累加累計。

2、以上加分專案只適用全國統考招生階段。

3、以上加分專案的受理截止日期為2016年5月31日,逾期不予辦理。

4、從2017年起,少數民族加分物件將調整為高中階段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集地區轉學到本市的少數民族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