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學聯考加分政策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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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確定的優惠加分專案為具有河北省戶籍的農村獨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投檔,加分範圍只適用於河北省高校省內招生。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河北大學聯考加分政策2017,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河北大學聯考加分政策2017

2017河北大學聯考加分專案及分值涉10類考生

本站從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獲悉,河北省今年大學聯考優惠加分專案及分值公佈,10類考生可以享受優惠加分,最高分值為20分。對於同時符合多種加分條件的考生,投檔時,報考省外院校的使用國家加分最高一項,報考河北省院校的使用國家加分與省內加分最高一項。錄取時是否考慮加分因素,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執行。

今年國家確定的大學聯考優惠加分專案有: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增加10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增加10分;烈士子女增加20分;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增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大軍區及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20分。

此外,國家確定的大學聯考優惠加分專案還包括: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專案前六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專案前六名的;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稱號且今年經過省教育廳專項資格認定合格的;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這幾個加分專案要求應屆考生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且2014年12月31日前獲得,按大學聯考總分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政策將於2018年起全部取消。

河北省確定的優惠加分專案為具有河北省戶籍的農村獨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投檔,加分範圍只適用於河北省高校省內招生。

2017河北大學聯考優惠加分專案

2014年12月31日前已經獲得下列加分資格的應屆高階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2018年起全部取消。

①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專案前六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專案前六名的。

②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且在報考當年經省教育廳專項資格認定合格的。

③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

④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

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分值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①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增加10分。

②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增加10分。

③烈士子女增加20分。

④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增加10分。

⑤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20分。

農村獨生子女加分僅限報考我省所屬院校

根據通知,農村獨生子女加分屬於我省地方性加分專案,農村獨生子女考生僅在報考本省所屬院校時予以相應優惠照顧。

新辦法明確了農村獨生子女加分考生須同時具備的三項條件:父親、母親雙方或母親一方為我省農村居民的;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該考生無同父異母、同母異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考生本人為我省農村居民。農村居民,指從考生身份審定當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省農村戶籍連續10年以上,依法享受農村責任田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收益分配權,不享受城鎮居民或企業職工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員。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職工不屬於這個範圍。(成建制轉為城鎮居民的,符合上述條件的,自轉為城鎮居民之日起,24個月內享受農村居民待遇)

具有河北省戶籍的農村獨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加分範圍只適用於我省高校省內招生,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分值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通知還明確了公示工作要求,並對違規行為的處理及追責作出規定。省考試院提醒考生:擬享受優惠加分的考生,均須在規定期限內向相關主管部門進行申報,未向主管部門申報或未通過資格認定和資訊公示的考生,錄取時一律不予優惠加分。

2017河北大學聯考優惠加分最高分值

大學聯考優惠加分最高分值為20分。

對於同時符合多種加分條件的考生,投檔時,報考省外院校的使用國家加分最高一項,報考河北省院校的使用國家加分與省內加分最高一項。具備加分資格的考生,我省按照加分後的分數投檔,錄取時是否考慮加分因素,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執行。

加分注意事項

符合國家和我省優惠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優惠加分考生資格審查和公示辦法(暫行)》(冀招委普﹝2015﹞4號)等相關要求,經本人在規定時間內申報,有關部門稽核,多級公示後方予認可。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專案、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並使用。

2017年河北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考生加分

考生在當年大學聯考報名時提出申請,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將彙總名單轉交河北省民政廳。省民政廳將考生名單分解到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民政部門。考生到戶籍地民政部門進行稽核,須提交民政部門頒發的《烈士證明書》原件、烈士與該考生關係的證明。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民政部門彙總稽核情況報省民政廳。

2、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

考生在當年大學聯考報名時提出申請加分,省教育考試院將彙總名單轉交省民政廳。省民政廳將考生名單分解到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民政部門。考生到其檔案所在地民政部門進行稽核,須提交《退出現役證》原件。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民政部門彙總稽核情況報省民政廳。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分

考生在當年大學聯考報名時提出申請加分,省教育考試院將彙總名單轉交省民政廳。省民政廳將考生名單分解到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民政部門。考生到其檔案所在地民政部門進行稽核,須提交《退出現役證》原件,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獎(勳)章、《立功受獎證書》原件。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民政部門彙總稽核情況報省民政廳。

3、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加分

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其子女稱為歸僑子女。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其子女稱為華僑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