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肅省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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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多拿一份是一份,那麼大家知道甘肅大學聯考加分政策都作出哪些改變呢?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17甘肅省大學聯考加分政策,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2017甘肅省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取消9個加分專案

1、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專案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專案前6名、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並參加省級招生機構統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的考生,按體育特長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2、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3、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4、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按中辦發〔2000〕28號和教基〔2001〕1號檔案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5、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經市(州)黨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由新聞媒體報道,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6、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頒發的學生藝術特長A級以上證書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7、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三等獎或者省級競賽一等獎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8、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一、二、三等獎或省賽區聯賽一等獎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9、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頒發的學生體育運動一級證書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照顧政策

(一)教育部規定照顧政策專案

1.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以下1-5項全國性加分專案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具有相關加分資格,加分專案及分值適用於今年普通大學聯考。

(1)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專案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專案前6名、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並參加省級招生機構統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的考生,按體育特長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2)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3)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4)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按中辦發[2000]28號和教基[2001]1號檔案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5)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經市(州)黨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由新聞媒體報道,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以上專案只適用於應屆高中畢業生。

2015年1月1日之後獲得以上專案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不再具備大學聯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蹟、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階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可在考生統考實際成績上加一項,作為考生的.總分進行投檔。錄取與否由高等學校決定。

(1)烈士子女,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2)對報考漢語言授課的普通高等學校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5)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階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可優先錄取。錄取與否由高等學校決定。

(1)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大學聯考並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2)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二)甘肅省地方性照顧政策專案

1.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以下1-4項甘肅省地方性加分專案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具有相關加分資格,加分專案及分值適用於今年普通大學聯考。

(1)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頒發的學生藝術特長A級以上證書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2)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三等獎或者省級競賽一等獎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3)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一、二、三等獎或省賽區聯賽一等獎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4)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頒發的學生體育運動一級證書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以上專案只適用於應屆高中畢業生。

2015年1月1日之後獲得以上專案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不再具備大學聯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2.長期居住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漢族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3.農村戶口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紮戶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各類考生享受照顧加分在錄取時不累計,考生只能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選定一項進行申報。預科生、定向生、中職生、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型別招生投檔錄取時不享受照顧加分;藝術、體育類考生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投檔錄取時文化課不享受照顧加分。

(三)享受照顧政策考生資格審查

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規定和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省監察廳、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體育局、甘肅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甘肅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省科學技術協會等八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顧政策考生資格稽核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0]1號),明確責任,健全省、縣(區)、中學三級公示制度

(四)照顧證明資訊採集

各類享受照顧考生須在5月底前提交照顧證明,逾期一律不予認可。具體時間詳見《關於印發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顧政策考生登記表>的通知》(甘教考院[2017]38號)。

(五)享受照顧政策考生的公示

對於享受各類照顧加分的考生名單、專案除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佈外,還須在考生所在縣級招生辦和考生所在單位及中學集中公示,公示的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並保留至8月底,充分接受群眾監督。

2017年甘肅異地大學聯考最新政策

一、甘肅省2017年異地大學聯考政策,目前尚未公佈。

二、按照2016年的大學聯考政策,外地戶籍能參加大學聯考,但只限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於做好2016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5]35號)規定:

1.凡參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須符合《報名工作規定》中的相關報名條件。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我省普通大學聯考按照《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甘教廳[2012]216號)執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連續三年完整學籍並實際就讀的,可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大學聯考。

3.參加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升學考試的考生(以下簡稱中職生),分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工業類、土木水利類、資訊科技類、財經商貿類、旅遊服務類、教育與文化藝術類等8類參加報名。

4.根據教育部相關檔案規定,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月20日,《甘肅省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大學聯考加分專案和分值的實施方案》出臺,省招辦召開大學聯考照顧政策解讀媒體通氣會,詳解方案。省招辦主任王愛平介紹說,我省決定取消9個加分專案,包括5項全國性加分項和4項甘肅省地方性加分項,主要涉及體育特長、奧賽、科技創新大賽、省級優秀學生、藝術特長等;保留了個7加分專案,包括5項全國性加分項和2項甘肅省地方性加分項,涉及烈士子女、華僑子女、退役士兵、少數民族和農村獨生子女等。此次調整有三年過渡期,2018年大學聯考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