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教師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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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兼職教師薪酬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兼職教師薪酬管理制度

兼職教師薪酬管理制度1

為促進本園健康、快速發展,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強化管理,切實提高保教保育質量,特制訂以下考核辦法,採用總分100分制,教師按每一條認真履行職責。

一、考勤(20分)

1、上班不遲到。遲到5分鐘以內扣1分,10分鐘以內扣2分,以此類推。中途無故離開幼兒每次扣1分。遲到4次視同1天事假。每天實行簽到制度,保衛每天在簽到簿上做好記錄,按月統計。

2、請假:無論病、事、公假、調班,均需向辦公室請假,自己安排好課務,經同意方可離園。不得事後請假,不得私自委託他人上班,否則作事假處理。

3、請病假每天0.5分,事假每天扣1分。事假全學期累計超過半個月,在本學期考核總分中扣5分。參加繼續教育請假或大型活動請假以事假計算。

4、每人每學期可以調2天班,不影響滿勤;用完後視為請假。

5、業務學習、教研活動等不參加每次扣1分。開學、期末、重大集會、例會等活動期間請假加倍扣分。

6、婚、喪、產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二、教學(80分)

1、思想品德:(20分)

(1)愛崗敬業、愛生如子,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2)關心他人,主動幫助同事。

(3)談吐文明,同志之間團結合作,背後不議論他人,搬弄是非,不鬧無原則糾紛,用事實說話。

(4)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5)服從領導分工,配合做好有關園務工作,以全園大局為重。

(6)進班不穿高跟鞋、留長指甲、披髮。

(7)上班時間使用普通話,違者每次0.5分。

(8)上班時間不做任何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

(9)上班時間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串崗、幹私活、睡覺等。

以上如有違反,每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誤,家長每反映一次,查實扣2分。

2、教育教學:(40分)

(1)認真學習《幼兒教育規程》和《幼兒教育指導綱要》,鑽研業務,熟悉教材。(2分)積極參加園內各項活動,主動、大膽發表自己的觀點。(2分)

(2)周計劃由週一早班老師填寫並於上午之前上牆。(1分)

(3)教案要求字跡清楚、目標明確、過程詳細。(1分)教案每週五下午班老師於放學前自行交到保教主任辦公室,逾期視為不交。(1分)

(4)按周計劃認真上課,組織幼兒活動。不得私自調課,如發現不上課或放任自由一次扣2分,上課期間不得離開課堂,發現一次扣1分。

(5)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完成教研課題或教研活動任務。(2分),每學期至少上1節公開示範課(2分),認真聽課、評課,互聽互評不少於10節。(2分)

(6)每月25日前交學習心得、隨筆或個案分析、反思一篇,逾期視為不交。(1分)

(7)每學期按時交計劃、總結。(1分)

(8)積極參加園內組織的各項活動,競賽、集會等。(2分)態度認真,準備充分,輔導盡力,追求創新。(2分)敷衍失職,不加分。

(9)積極組織幼兒晨間活動,開展豐富多彩的區角遊戲。(1分)

(10)每天保證幼兒的戶外活動時間,按規定保證幼兒適度活動量,注意幼兒安全,使幼兒在有趣的遊戲中成長(1分)。

(11)每月15日前更換家園聯絡欄,要求結合教學需要,內容新穎(2分,逾期酌情減分)。

(12)不斷收集廢舊材料,製作增添幼兒玩具,每學期人手3件。(10分)如少於一定量,酌情扣分。

(13)每學期至少舉行一次家長會和家長開放日活動,多1次加1分,每月月底前上交家園聯絡記錄本(1分)。

(14)每學期教學論文不少於1篇。(2分)

(15)每月認真填寫各項表冊,並隨時接受檢查。(1分)

3、安全管理(10分)

(1)出現事故及時上報辦公室,(1分)隱瞞不報的家長反映加倍扣分。

(2)一般事故:破皮、流血、起包、抓傷等由保健室處理。(1分)

(3)重大事故:縫針、骨折、燙傷、丟失、咬傷、死亡的必須報辦公室,辦公室再視情節上報。(3分)本班幼兒發生意外的,老師必須打電話或親自上門看望。

(4)將危險物品放在幼兒易拿取的地方,造成事故。(2分)

(5)由於當班教師擅自離崗或不負責任造成的事故,情況屬實,由本人承擔一切後果。(2分)

(6)妥善保管幼兒的衣物和本班的裝置、用具,遺失和損耗的向辦公室彙報,學期結束清點本班財產。(1分)

4、衛生保健:(10分)

(1)幼兒進園,認真進行晨檢,用微笑面對每一位幼兒。(1分)

(2)每週定期剪指甲,促進幼兒良好衛生習慣的養成(1分)。

(3)當班老師認真記好幼兒姓名、藥名、數量,如發現一次錯誤,扣1分。

(4)禁止幼兒帶零食進園,教育幼兒不吃過期食品。教育幼兒不亂扔紙屑、果殼。(1分)

(5)各班認真填寫消毒記錄表,每月底交到保健室。(1分)每天消毒桌椅、門把手,經常保持活動室內空氣的流通。(1分)定時拆洗和翻晒幼兒的被褥,隨機檢查。漏一次扣1分。

(6)保持園內衛生,教室衛生由本班老師負責,如發現不衛生情況,每次扣1分,每天最多扣3分。

(7)下午離園前為幼兒整理衣褲。(1分)

三、獎勵:

1、全學期出滿勤,5分。

2、幼兒安全無事故,全學期安全5分。

3、積極參加教育教研,每上一次公開課獲獎,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是3、2、1分,在州級優質課獲獎分別是5、4、3。優秀論文省、市、縣級每篇分別3、2、1分(同一篇只獎最高項不重複)。指導學生獲得州、縣一、二、三等獎每項分別加3、2、1分;2.5、2、1.5分。園內獲獎分別是2、1.5、1分。

4、參加各項活動獲獎的縣一、二、三等獎的分別是3、2、1分;州級4、3、2分;省級和國家級的5、4、3分,同一項獲獎的取最高獎項。

5、按班額計算每多一名幼兒每學期總分加0.5分。(小班32人;中班40人;大班45人;學前班50人)

6、園長分數按全園前三名的平均分計算。

7、獲得家長好評,社會好評的,或在上級檢查中獲得高度評價的加2分。

四、一票否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當月不得分。

1、班級有重大安全事故發生,造成嚴重後果,家長上訪到上級部門的。

2、因嚴重體罰學生引起家長到縣級以上部門上訪的。

3、受到教育局通報批評的。

4、無故拒收幼兒的。

兼職教師薪酬管理制度2

xx培訓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盡最大努力體現多勞多得,能者多得,調動教師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促進學校,教師員工共同發展,特制定以下工資制度標準。 教師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課時工資,獎金四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的核定以學歷,教齡和現實的教學能力為依據由校長考核確定

1、 實習或試用期的基本工資1300元

2、 大專及以上學歷1300元—1500元

3、 基本工資按10%逐年遞增(做滿一年以上開始計發)

4、 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補貼,(已經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二、崗位工資

1、招生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招生計劃完成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2、教學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教學計劃完成各項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一學期崗位工資,教學出現失誤或其他嚴重問題,扣發崗位工資。

3、任教師崗位工資200元/月。如日常考核無遲到早退,缺曠課等情形,可拿全額崗位工資,如出現違反教師管理制度,根據相關制度扣罰崗位工資。

三、課時工資

小班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1.5元課時計算。 小升中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2元課時計算。 一對一課時費:國小15元每課時,小升中17元每課時,國中20元每課時,九年級22元每課時。如果出現學生中途無故流失現象按每生1.5課時扣發課時費,小升中按2元課時扣發課時費。(一對一收費標準國小60,小升中80,國中100,九年級120) 晚輔:按實收每月總金額的20%發放給科任老師。

四、獎金,提成

1、招生獎勵:按學生繳費總數金額的3%提取作為老師的獎金。獎金計發時間跟每月工資一起發放。獎金髮放標準見附件一。

2、續班獎勵:下期每續班一人按實收金額3%獎勵。續班人數超過80%的按實收金額5%獎勵。 附件一:小桔燈招生獎金髮放及分配標準 為激勵老師招生熱情,本著多勞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則,學校決定對招生老師實行獎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點較多,為了避免因獎金分配問題產生糾紛,特別制定此標準。獎金嚴格按標準公開發放。

分配標準:

1、 本班學生續學,本班學生家長介紹,本班學生介紹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2、 經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絡上門並未經試聽即交費的學生歸招生老師。

3、 自動上門未經試聽即繳費的歸接待老師。

4、 經小桔燈招生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絡的學生經試聽後繳費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5、 因試聽不滿意或不通過無法講試聽課而由其他老師帶課的學生獎金歸代課老師。

6、 由學校組織活動現場報名的學生獎金參加工作的老師平均分配。

7、 經老師個人溝通上門試聽其他老師課的學生獎金歸兩人共同平均享有。

兼職教師薪酬管理制度3

一、工資方案執行範圍:

本工資方案僅適用於本校教師、生活輔導老師。

二、教師工資的核定

本工資方案的制定旨在凸現教師的工資收入水平與對學校貢獻相對等的原則,體現優質優酬、多勞多得的原則,在原有工資體系的基礎上,調整了工作崗位工資的合理度,降低了薪酬結構中福利的比重,增加了根據能力和實際業績獎勵和浮動的工資比重,因此教師的實際工資水平將在年度總收入中加大差距。

教師年度工資收入=月工資X工作月數+基本工資X寒暑假月數+節日福利+年度考核獎勵+誠信獎+其他獎勵。其中:

(一)月工資

組成專案:基本工資、工作崗位工資、浮動工資、津貼

發放辦法:根據下述各組成專案的工資標準和核定辦法確定教師工資結構水平後,每月工資的發放由學部主任根據月度考核(包括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進行調整。工資結算幣種為人民幣,由學校財務部為教師統一辦理工資卡,按規定工資結算日(寒暑假期間由學校具體調整後通知)打入教師本人工資卡中。

1、基本工資:

起點標準——幼兒園 650元,國小700元,國中750元,高中800元。

核定辦法:

(1)本方案實施前上崗的教師,99年5月1日之前參與籌建的可增長15%,其他教師99年9月1日前上崗的本次調整的額度為10%。

(2)根據每學年的考核結果及本人一貫的工作表現,凡在實際教育教學工作中確能體現出認可貫徹學校辦學理念的,或者工作兢兢業業對學校的忠誠度堪為楷模的,或者對維護學校聲譽有傑出貢獻的,可以每年核定一次增加50——200元。

(3)見習期和培訓期教師基本工資酌減100—300元。見習期滿或培訓期滿可核定一次。見習期或培訓期滿半年後,才可享受第(2)條核定辦法。

(4)以上基本工資的'調整核定由校長、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會同核定。

2、工作崗位工資:

(1)根據年級、學科設立不同的工作崗位,根據工作崗位的職責確定工作崗位工資,一種工作崗位一種工資,教師的工作崗位變動其工作崗位工資相應變動。

(2)九年級、高三畢業班教師工作崗位工資分別比國中、高中同學科教師增加100—300元。

(3)學部每學期初根據課務安排考核教師實際工作量情況,由學部主任參照各工作崗位滿工作量標準,按學校有關規定核定發放,工作量不滿則工作崗位工資不能足額發放。(滿工作量標準由學部另行制定檔案報經校長批准後執行;教師工作崗位工資核定結果和工作安排表由學部主任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工作崗位工資的核定公式為: 實際工作量 ×工作崗位工資

標準工作量

由於學校工作安排造成工作量不足者在所核定的工作崗位工資基礎上加10%(對工作量不足又拒不支援學校各級各類工作安排者則無權享受此項補貼辦法)

(4)教師學期中途調整工作量的,由學部教務處及時上報學部主任,參照第(2)條辦法重新核定該教師當月的工作崗位工資。(學部主任應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見習期和培訓期教師酌減100—300元。

(4)各工作崗位工資標準的調整需由校長會同各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3、浮動工資:

根據本人實際業務能力、綜合素質、歷年考核結果等因素確定,對以下五項因素分別考慮,整體相加。

核定辦法:

(1)新上崗教師根據學歷、職稱、教齡、以往獲獎情況和本人綜合素質等因素,核定其試用期浮動工資。試用期滿根據試用期考核結果重新核定一次,調整幅度範圍為0—20%。

(2)非新上崗教師根據上一年度考核結果,在原有浮動工資的基礎上每年核定一次浮動工資,調整幅度範圍為±20%。試用期滿核定浮動工資不滿半年者暫不重新核定。

(3)所謂“其他因素”原則上只針對學校特聘教師或稀缺專業學科的教師適用。

(4)見習期和培訓期教師酌減0—300元。

(5)浮動工資由校長、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會同核定。

4.津貼

4.1職務津貼標準:

(1)班主任津貼:250—550元 (2)年級(段)組長津貼:150—300元

(3)教研組長津貼:100—200元

職務津貼核定辦法:

(1)學期初由學部主任根據班級人數、年級中的班級數、教研組人數核定上述三項津貼標準,報校長批准後執行,同時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承擔上述職務者,由學部教務、導育負責人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經學部主任核實後,決定當月實際發放金額。

(3)職務津貼標準的調整需由校長會同各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4.2校齡津貼標準及發放辦法:

自上崗之日起在學校工作滿一年後的次月1日起開始計算,每月可享受校齡津貼100元,校齡增加可依此類推,500元封頂。重新上崗的教師,可將第一次在校工作的時間按月累計計算校齡津貼發放起始時間。

4.3服裝費津貼:

體育老師每學年補貼350元,用於購置運動服。

4.4其他補貼:

在校期間,學校鼓勵教師在學校住集體公寓,任課教師每人補貼住房補貼80元,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等每人補貼住房補貼120元。不在校內居住的不發放住房補貼,可憑月票報銷50元/月。

開學期間每位教師享受伙食補貼150元/月,寒暑假按實際上班天數計算,標準為5元/天。

(二)節日福利

發放標準:教師每年約在2000元左右(採用現金或實物福利形式)。

發放辦法:

(1)每學年開學初,由校長會同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主任核定福利總額預算。

(2)學校將在每年春節、五一勞動節、教師節、元旦等重大節日時,根據本學年在校生人數和經費執行情況,進行總量控制調整發放。

(三)學年考核獎勵

獎勵標準:

在學期考核中,每次優秀為5分,良好為3分,合格為1分,基本合格為0分,特殊貢獻者可加1—3分。設n1為上學期考核等級,n2為上學期考核等級,則:

幼兒園——500+(n1+n2)×650;

國小部(1—6年級)——600+(n1+n2)×800;

國中部(7—9年級)——700+(n1+n2)×900;

高中部——800+ (n1+n2)×1000;

發放辦法:

(1)為表彰教師的奉獻精神和突出的教育效果,每學年根據兩次學期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由於考核的滯後性,學年考核獎勵的具體發放時間為下一學年的9月底。

(2)中途上崗的教師根據實際在校工作的時間,按月計算應得獎勵。

(3)凡中途辭職、違約或因重大違紀等原由被學校辭退的教師視為當年度考核不合格。

(4)當年度考核不合格,學校做出辭退或校內轉崗處分決定的,一律不發放此項獎勵。

(5)學年獎勵的發放由學部主任根據考核結果和獎勵標準核定,報校長批准後執行。

(6)學年考核獎勵標準的調整由校長會同人力資源部主任和財務主任共同核定,報校務委員會批准後執行。

(四)誠信獎

獎勵標準:

學校設立誠信獎目的是獎勵認真履行合同的教師,根據學校與教師簽訂合同的期限不同,誠信獎的設定如下:

簽訂一年合同的教師,履行合同期滿可獲得2500元的獎勵;

簽訂兩年合同的教師,履行合同期滿可獲得3000元/年的獎勵;

簽訂三年及以上合同的教師,履行合同期滿可獲得4000元/年的獎勵;

發放辦法:

(1)確定誠信獎標準的合同年限以年為計算單位,超過一年不足兩年的按照簽訂一年合同的標準發放誠信獎,以此類推。

(2)誠信獎在履行完合同約定的年限後一次性發放。

(3)本方案執行前簽訂的較長期合同的獎勵標準,按本方案執行後實際履行的合同期限計算。

(4)凡中途辭職、違約或因重大違紀等原由被學校辭退的教師視為未能認真履行合同,不能享受此項獎勵。

(五)其他獎勵

組成部分:

學部獎勵金、住房獎勵基金、進修獎勵基金,穩定性獎、會考、會考和大學聯考專項獎勵等。

發放辦法:

(1)學部獎勵金在每學年開學初,由校長會同人力資源部主任和財務主任,根據各學部學生數量核定學部每學期發放總額。學部主任根據學校相關檔案確定在當月工作中需要表彰的教師,每月發放人員及金額報校長批准後計入當月工資。

(2)其他各類獎勵的發放均根據學校現行規章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