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烏魯木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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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準提高

2015年烏魯木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

要參加明年烏魯木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現在可以往繳費銀行卡里存錢了,12月10日,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管理局將集中扣繳明年的參保費用。需要注意的是,明年的個人繳費標準提高了。

12月2日日,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管理局相關人員介紹,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一年一次性繳費,籌資實行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相結合的辦法。

新的個人繳費標準,經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於明年1月1日起執行(繳費標準見下表)。

自烏魯木齊2008年啟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民張穎就一直給母親交錢參保。對於這次提高個人繳費標準,她說:“還是很划算,報銷的.多。”

據瞭解,從2014年開始,凡是參加烏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同時自然享受大病保險報銷的資格,且大病保險二次報銷不封頂。

具體報銷標準為,參保城鎮居民患病後,年度內住院費用累計在9萬元以內的,一級醫院基本醫療保險報銷85%,個人自付15%;二級醫院基本醫療保險報銷70%,個人自付30%;三級醫院基本醫療保險報銷55%,個人自付45%。

基本醫療保險報銷以後,參保居民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1.5萬元以上(含1.5萬元)的,可再次享受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補償。個人自付合規醫療費用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部分按50%予以補助;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按55%予以補助;10萬元~20萬元(含20萬元)按60%予以補助;20萬元以上部分按65%予以補助,不設最高支付限額。個人自付的合規醫療費用,不管花了多少錢,都在大病報銷範圍內。

目前,烏市59.2萬人參加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