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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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為成立的湘潭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更名為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市政府直屬副處級事業單位。

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

湘潭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其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新開戶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需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料:

新開戶單位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下設管理部領取《湘潭市住房公積金匯繳單位登記表》、《湘潭市住房公積金開戶匯繳清冊》、《湘潭市住房公積金單位專管員核定表》(以下分別簡稱《匯繳單位登記表》、《開戶匯繳清冊》《單位專管員核定表》),填寫並加蓋印章後,攜以下資料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下設管理部辦理繳存登記:

1、單位設立批准檔案或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副本及影印件;

3、《匯繳單位登記表》、《開戶匯繳清冊》、《單位專管員核定表》各一份;

4、上一年度會計報表、12月份的.職工工資表、勞動工資統計表、開戶職工第二代身份證。

(二)辦理程式:

1、申請受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下設管理部對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審查內容:

①資料齊全;

②《匯繳單位登記表》、《開戶匯繳清冊》、《單位專管員核定表》填寫完整、字跡清晰、印章齊全、內容與資料原件一致;

③《開戶匯繳清冊》中職工人數、月應交額合計數與《匯繳單位登記表》中內容一致;

④單位、職工繳存比例符合規定並計算正確。

2、繳存錄入、設立帳戶:審查無誤,經辦人錄入《匯繳單位登記表》、《開戶匯繳清冊》、《單位專管員核定表》,為單位職工開立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生成單位公積金帳號、職工公積金帳號,確定單位專管員,列印《湘潭市住房公積金單位職工月明細表》(以下簡稱《單位職工月明細表》)一式二份,交單位專管員複核,並提供公積金匯繳開戶銀行、帳號,單位專管員複核無誤後加蓋單位公章,一份返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下設管理部,作為首次匯繳公積金的繳存資料,一份單位留存。

新開戶單位首次匯繳

(一)單位根據《單位職工月明細表》金額及公積金匯繳開戶銀行、帳號,填寫《湘潭市住房公積金匯繳專用進帳單》,首次匯繳住房公積金。

(二)受託銀行經辦人員在《匯繳專用進帳單》上加蓋受託銀行業務受理章。將當日收妥的繳存資金劃撥至中心在受託銀行開設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並將《匯繳專用進帳單》一聯傳遞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下設管理部。

(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下設管理部記賬。

1、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下設管理部的匯繳記賬會計根據《匯繳單位登記表》、《單位職工月明細表》以及《匯繳專用進帳單》錄入單位明細帳、職工明細帳。

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下設管理部的複核會計對錄入的資料逐一核對。複核內容:

①《匯繳專用進帳單》與《匯繳單位登記表》的單位相符;

②《匯繳專用進帳單》金額大小寫一致;

③《匯繳專用進帳單》已加蓋開戶銀行業務受理章;

3、複核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下設管理部匯繳會計根據的資料記單位明細帳、個人明細帳。

(四)住房公積金銀聯卡製作:

管理中心將新設立的職工公積金帳號定期傳送開戶銀行,由開戶銀行統一製作住房公積金銀聯卡,製作完畢通知單位領取,並列印《住房公積金儲蓄卡髮卡對照表》三份,單位、開戶銀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下設管理部各一份。

已開戶、正常繳存單位按月繳存

1、變更或補繳:單位當月繳存出現人員、金額變更或補繳的,提供《湘潭市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或《湘潭市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下設管理部匯繳會計;

2、單位繳存程式同單位首月匯繳程式;

3、本月匯繳額平衡公式:上月匯繳人數、金額+本月新增匯繳人數、金額-本月減少匯繳人數、金額=本月匯繳人數、金額

l 基數調整

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以下簡稱調基)為每年一次,單位20人以上須拷盤調基。

(一)基數調整資料

1、上一年度會計報表、12月份的職工工資表、勞動工資統計表;

2、《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表》一份、含《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表》資料u盤一個(20人以上單位)

(二)辦理程式

1、單位專管員攜上述資料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下設管理部匯繳會計稽核;稽核內容:

①資料齊全;

②《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表》填寫完整、字跡清晰、印章齊全;

③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符合規定。

2、繳存額的資料錄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下設管理部匯繳會計根據《基數調整表》錄入資料,列印《單位職工月明細表》交單位稽核,無誤後作為基數調整的憑證。

稽核平衡公式:上月匯繳人數、金額+基數調整前後差額+本月新增匯繳人數、金額-本月減少匯繳人數、金額=本月匯繳人數、金額

3、基數調整繳存。單位根據《單位職工月明細表》金額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其它程式與按月繳存相同。

湘潭公積金查詢方法:

1、湘潭住房公積金網站查詢,

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管理部營業櫃檯查詢;

3、通過住房公積金銀聯卡在髮卡銀行的ATM機上自助查詢。工行銀聯卡在“繳費業務”介面查詢;建行銀聯卡在“其他業務”介面查詢。

湘潭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絡地址:

地址:湘潭市河東大道1066、1068號

郵政編碼:411100

電話:0731-58577223

舉報投訴:0731-5857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