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主義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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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主義(structuralism),發端於十九世紀的一種方法論,由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1913)創立,經過維特根斯坦、讓·皮亞傑、拉康、克洛德·列維-斯特勞斯、羅蘭·巴特、阿爾都塞、科爾伯格、喬姆斯基、福柯和德里達等人的發展與批判,已成為當代世界的重要思潮。下面跟著小編來看看結構主義心理學吧!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結構主義心理學

一、心理學的研究物件

鐵欽鈉主張心理學的物件是經驗,但他又不同意馮特的直接經驗與間接經驗的區分。物理學是研究不依賴於經驗者的經驗,而心理學是研究依賴於經驗者的經驗。他同時又認為“心理不是腦的機能”,而“身體只是心理的條件”。這樣鐵欽鈉又把神經系統與心理割裂開來了,從而復歸到早期馮特的心身平行論觀點。

鐵欽鈉還進一步說明了經驗、心理、心理過程和意識之間的區別與聯絡。在他看來,經驗、心理、心理過程和意識都是心理學研究物件的表現形式,但它們還是有區別的。所以他指出:“雖然心理學的物件是心理,但心理學研究的直接物件卻往往是意識。”

鐵欽鈉主張,心理學應該研究心理或意識內容的本身,不應該研究其意義或功用。他堅持心理學是一門純科學。

二、心理學的研究方法

對心理學研究物件的觀察依賴於經驗者的經驗,因而是一種內部觀察(A Looking-within)即內省(Introspection)。具體的說,內省是對意識經驗的自我觀察。

鐵欽鈉為內省法規定了種種限制。第一,鐵欽鈉堅持只有訓練有素的觀察者才能進行內省,堅持反對使用未受過訓練的觀察者。第二,對於初學者來說,最好是根據記憶來進行內省描述,這樣內省就變成了回憶,內省考察變成了事後考察。而老練的觀察者則會養成一種內省態度,因而他在觀察程序種不僅可以在心裡默記時而不干擾他的意識,甚至還可以做筆記。第三,自我觀察包括注意和記錄兩部分。注意必須高度的保持最高度的集中,記錄必須像照相一樣的精確。第四,內省者必須在情緒良好、精神飽滿和身體健康時,在周圍環境安適、擺脫外界干擾時,才能進行觀察。第五,內省必須是公正而無私地描述意識狀態自身,而不是描述刺激本身。最後,鐵欽鈉贊同馮特把內省與實驗結合起來的做法。

總之,鐵欽鈉在心理學研究方法上沒有什麼創新,只是對馮特的實驗內省法加以改造。

三、心理學的任務和內容

像馮特一樣,鐵欽鈉也把意識經驗分析成基本元素,但又在馮特的感覺元素與情感元素之間增添了一個新的意識元素即意象。這樣,人的一切意識經驗或心理過程都是由感覺、意象和情感三種基本元素構成的。在這三種意識元素中,鐵欽鈉研究最多的是感覺,其次是情感,最少的是意象。感覺是知覺的基本元素,包括聲音、光線、味道等經驗,它們是由當時環境的物理物件引起的。意象是觀念的元素,可以在想象或當時實際不存在的經驗中找到。情感是情緒的元素,表現在愛、恨、憂愁等經驗之中。

鐵欽鈉的構造主義提供了一個相當強有力的正統體系,充當了批評的靶子。但鐵欽鈉堅持心理學的實驗研究方向,為推動心理科學的發展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我們可以認為,心理學裡的結構觀念的出現,是在本世紀初,當時,維爾茨堡(Wurzburg)學派的“思維心理學”反對(同時有法國的比奈[Binet]和瑞士的克拉帕萊德(Claparede]也反對)聯想主義;聯想主義企圖用先存在成分(感覺和印象)之間的機械聯想來說明一切。另外,特別今人注意的是,從這個時期開始,比勒(er)就已經用嚴格的實驗方法證明了結構的主觀性質,從此、現象學就經常引用這種結構的主觀性:意向和意義(這些現象學概念相當於我們在第1節裡已經介紹過的客觀定義中的具有自身調節作用的轉換概念)。事實上,比勒指出了,不但判斷是一種起統一作用的行為(在這一點上,所有反對聯想主義的人是立即就同意的),而且思維包含著複雜性逐步增加的若干等級,他稱之為Bewusstheit(“意識”)(不依賴意象而賦予意義的思維),Regelbewusstsein(“規律意識”)(在關係結構等裡面起作用的關於規律的意識),和intentio(“意向”),即為了建立從思想到行為的整體建築或體系的受到計劃定向的綜合行為。

不過,“思維心理學”沒有面向心理髮生和生物學的根本的功能作用的方向,而單獨在已經完成的成人智力領域裡去進行分析(而且我們知道,心理學家所研究的“成人”總是在他的助教或大學生之中挑選的),最後就只是發現一些邏輯結構,因而產生這樣一個自己必須接受的結論:“思維是邏輯的一面鏡子”;可是,對發生過程的分析,顯然要導致推翻這些說法。

但是,最引人注目的心理學結構主義形式,毫無疑問是由“格式塔”理論所提供的。這“格式塔”理論,產生於一九一二年的韋特默爾以及克勒的趨向一致的研究,萊溫(n)以及他看門徒們在社會心理學方面繼續發展了“格式塔”理論。完形理論,或“格式塔”學說,是在現象學的氛圍裡發展起來的,可是隻從現象學保留了關於主體客體之間基本相互作用的概念,而決然地沿著克勒所受過的物理學家的教育和在他和別的人研究的“場”的模型中起作用的自然主義的方向發展。然而,今天再來評價,這些模型對於完形理論所曾起過的影響,在某些方面卻是有害的,儘管這種影響在他的原理方面起過促進作用。

事實上,一個力場,如同一個電磁場,就是一個有機的整體,這就是說,其中力的組成按照方向和強度而具有一定的形式:不過,這裡力的組成幾乎是瞬間完成的。如果也可以談轉換的話,這些轉換幾乎是瞬時的。可是,在神經系統和多突觸“場”的範圍裡,電流的速度要緩慢得多(對於5波直到dd====波來說,每秒鐘迴圈3到9周)。如果說,從輸入神經出發組成知覺是迅速的,這也不能成為可以把這個例子推廣到所有的“格式塔”上去的理由。可是,克勒專注於場效應,導致他只是在“頓悟”中才看到有真正的智力行為,好象在最後的直覺出現以前的那些摸索還不是智力行為似的。尤其是“格式塔”學派對於功能與心理髮生的觀點以及最後還有對主體的活動極少重視,無疑場模型是要負責任的。

正因為“格式塔”是被人這樣認為的,所以並不妨礙“格式塔”代表一種使相當數目的.結構主義者喜歡的“結構”型別。這些結構主義者沒有明說或者已明說出來的理想,就是要找出一些他們可以認為是“純粹”的結構來,因為他們所要的結構沒有歷史,更沒有發生過程,沒有功能,而且和主體沒有關係。在哲學領域裡要建立這樣的本質是容易的,因為哲學領域中的發明有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然而,在可以查核的現實世界領域裡卻很難遇到這樣的情況。“格式塔”就給我們提供了這樣一種假設:所以認真地審查這個假設的價值是重要的。

“格式塔”結構主義的中心觀念是整體性觀念。早在1890年,埃倫費爾斯(Ehrenfels)就曾指出,存在著一些建立在整體或形式性質(“形質”[Gestaltqualittat])上的知覺,如一個音樂旋律或一個面部表情這樣的複雜客體的性質。確實,如果人們把某個調的旋律轉位為另一個調,那麼所有一個個的音都改變了,可是人們還能聽出是同一個旋律。但是埃倫費爾斯在這些整體性質中只看到了一些與感覺的實在互相重疊的知覺的實在;而相反,“格式塔”理論的獨創性,則是否認感覺作為預先存在的心理成分而存在,只賦予感覺“被組成結構的”成分的地位,而不看作“起造結構作用的”成分。所以,從一開始就有的,是一個具有整體性的整體,問題是要解釋這個知覺整體:在這裡,場的假說起作用了。按照場的假說,那些輸入神經衝動並不是孤立地一個一個地觸及大腦的,而是通過神經系統的電場的居間作用,幾乎立即產生一些組織好的“完形”。但是,我們還得要找到這種組織的規律。

正因為一個場裡的所有成分都一直屬於整體,每一區域性的變化部會引起整體的改組,所以,知覺整體的第一個規律,就是不僅存在有作為整體的整體特性,而且整體的量值也並不等於各部分的總和。換句話說,知覺整體的第一個規律,就是全體的組成,其規律不是加法性的;在這一點上克勒說得非常清楚,因為在他的《論物理學的格式塔》(德文全名為。Die physischen Gestalten in Ruhe und im Stationaren Zustand”,1920)一書裡,他不承認機械力的組成具有“格式塔”的性質,就因為機械力是以加法關係組成的。在知覺領域中,這種非加法性組成的性質是容易驗證的,被分隔的空間比未被分隔時要顯得大些:在某些重量錯覺中,一個複雜的客體A+B(把一根鋁棒放在一個空盒子上,兩者共同組成一個同一顏色的簡單形式),看起來似乎比鋁棒A在單獨時要輕一點(由於與體積有關係等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