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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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通大學的法學教育可以上溯到20世紀之初南洋公學時期的政治特班。南洋公學於1901年舉辦政治特班,由蔡元培先生主持,在當時,科舉制度還沒有廢除,為了給處於大變革時代的中國社會培養具有現代學識的治國人才,特班“專教中西政治、文學、法律、道德諸學”,開設了憲法、國際公法、行政綱要等課程,從而使南洋公學成為首批開展近現代法學教育的中國高等學府之一。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簡介

南洋公學時期的政治特班
  聯合國國際法院首位中國籍法官徐謨以及著名的教育家和政治家黃炎培、邵力子等一批優秀法政人才,均為南洋公學特班的學生。此外,為助長變法改制與社會進步,南洋公學在譯介國外法律與法學著作方面亦領風氣之先,在商務印書館創始人、時任南洋公學譯書院院長的張元濟先生的主持才,首次成系列地翻譯了一批國外重要的法律和法學文獻,其中,曾在特班研習法律的近代中國著名文化大師李叔同先生所翻譯的《法學門徑書》和《國際私法》亦在其列。

  恢復法學教育,蟄伏積蓄
  上海交通大學於1986年設立了法學教研室,逐步恢復交大的法學教育事業。1992年開辦法學本科專業,1993年招收第一批本科生,正式開始了法學專業教育的歷史。1996年成立法律系, 1998年取得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這期間,法學教育處在探索階段,逐步在師資、科研、教學、學生培養等方面積累了寶貴經驗。

  成立法學院,超常規、跨越式發展
  根據建設“綜合性、研究型、國際化”世界一流大學的需要,上海交通大學於2002年6月成立法學院,並投資2500萬元進行一期建設,開啟了上海交通大學法學教育發展的新階段。從這一年,法學院的發展進入了快車道,一躍成為全國發展最快的法學院之一。在堅持本科教育這個中心的同時,法學院在最短的時間內,先後取得了8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以及憲法行政法博士學位授予權。
  2007年7月,廖凱原基金會與上海交通大學簽訂捐贈協議,將向上海交通大學捐贈總額不少於3000萬美元的資金用於建設一流法學院,為上海交通大學的法學教育發展開創了全新的機遇。
  2010年7月,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批准第六批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的通知》(教高函[2010]15號),上海交大法學專業在此次國家特色專業遴選中脫穎而出,被批准為國家第六批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2010年10月,教育部《關於批准有關高等學校開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研〔2010〕2號)公佈全國實施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高校名單,上海交大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作為上海地區唯一入選全國法律碩士類的綜合改革試點專業,獲准開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工作。
  2010年,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凱原法學院自行審議通過法學一級博士學科授權點,博士點覆蓋所有的二級學科,至此,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法律教育層次更上一個臺階。根據上海交通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定位,凱原法學院將在今後很長一段時間得到學校的大力支援,為建立一流文科奠定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