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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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提高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資訊暢通、反應迅速、處理果斷的應急處置機制,保障農民工合法權利,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水利系統工程建設領域因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上訪、靜坐、圍堵或滯留黨政機關,圍堵道路、建築施工現場等行為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1.3 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就地解決,疏導教育、耐心勸離、依法辦事、快速反應、妥善處置的原則。

1.4 分類分級

根據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參與人數、影響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為三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一般)。

(1)特大突發緊急情況:30人以上的農民工,集體上訪、靜坐、圍堵或滯留黨政機關,圍堵道路、建築施工現場等行為;人數不到30人,但到上級信訪部門上訪或行為激烈,如:聚集圍堵衝擊黨政機關、堵塞道路、阻礙執法等需出動警力才能恢復秩序等行為,以及在公共場所懸掛標語、呼喊口號、攔截公務用車等影響較大的上訪行為。

(2)重大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上 3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為。

(3)一般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投訴、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為。

1.5 啟動條件

(1)正在進行集體上訪,導致影響正常工作生產秩序的。

(2)正在進行集體上訪造成不良後果且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3)突發事件雖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在事件發生過程中,情況突然發生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

(4)應急領導小組組長認為有必要啟動預案的`情況。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處置因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紀委辦、財務股、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信訪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遊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信訪股,由楊大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成立相應的處理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做好業務範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工作,暢通舉報投訴渠道。

2.2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協調、指導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各部門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隱患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對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原因進行分析;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勞動保障問題及時上報、參與調查、通報情況、協調處理、跟蹤督促;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2.3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彙總拖欠農民工工資信訪投訴及突發事件資訊上報;督促各成員單位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歸口管理職責;完成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4 成員單位職責

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遊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縣鄉鎮供水管理總站、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按照提前介入、重心下移、關口前移的工作要求,負責業務範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摸排,及時處置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負責事發後及時趕到事發現場,適時掌握事件動態,採取有效措施,安撫、勸導、疏散上訪群眾;負責責令施工企業及時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等。

信訪股:負責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接訪工作,做好安撫、勸導工作。

紀委辦:負責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領導不重視、職責履行不到位導致事態擴大,造成惡劣影響的,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局辦公室、財務股負責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後勤保障工作和應急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應急響應

3.1 資訊報告

各股室(單位)在接到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情況,或遇到群體性上訪事件時,應在接到報告後第一時間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內容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等相關情況;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性質和影響程度預測;掌握突發事件中施工企業和有關部門已採取的措施及處理情況等情況。

3.2 啟動預案

發生Ⅲ級及以上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後,由應急領導小組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四、處置程式

4.1 處置原則。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堅持快速反應、依法規範、協調配合的原則,堅持以安撫情緒和解釋疏導為主,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直至最終平息事件。

4.2 應急處置

1.通過前期工作仍不能控制農民工群體性上訪的應急情況,各部門在接到資訊後,第一時間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2.應急領導小組按局領導分工檔案,通知股室(單位)分管領導第一時間帶領分管股室(單位)相關人員趕赴事發現場,瞭解事件的有關情況。誠懇聽取上訪人員意見,避免矛盾激化,勸導上訪人員迅速離開聚集地,儘快平息事態,並做好勸返接回工作。

3.趕赴現場領導將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及可控情況,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並請求公安機關支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向上級機關報告。

4.一旦發生農民工工資信訪不可控突發事件,各成員單位在接到通知後,要各司其職,迅速行動,確保人員和工作到位。

5.對出現難以勸離、圍堵機關、擾亂機關工作秩序或纏訪鬧訪及其他有明顯過激行為的,要第一時間報告公安機關,並協助公安機關依法採取相應措施,儘快平息事態,恢復正常秩序。

五、責任追究

在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過程中,凡出現下列情況的(股室)單位,實行環節責任追究制,一律按相關規定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對農民工反映的問題不關心、長期不解決,致使矛盾激化,引發突發事件的。

2.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不重視、措施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糾紛不斷,社會影響惡劣的。

3.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後,謊報、瞞報或未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以及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4.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後,未及時趕赴現場處置,造成事態擴大和其他不良後果的。

六、應急保障

6.1 資訊保障

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健全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資訊收集、傳遞、處理等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資訊傳輸渠道,保持資訊共享和通訊裝置完好。

6.2 資金保障

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責成工程承包企業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並督促其按時足額預存農民工工資,為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提供資金保障。

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妥善處置農民工欠薪突發事件,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省、市勞動保障部門的統一部署,建立健全我專案部處置農民工欠薪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處置農民工欠薪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 3 個工作組:農民工工資處置組、現場處理調查組和綜合協調組。

1、農民工工資處理組:由專案經理帶隊,安全員許蘭組成。組長:劉華;主要職責:及時報告農民工工資的相關情況;研究制定農民工工資處理方案,做好農民工工資的稽核等有關工作。

2、現場處理調查組:由安全主管陳彬祥、代玉、李誠組成。組長:陳彬祥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現場的用人單位、農民工等有關人員的調查、取證;協助區有關部門,組織街道、社群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工作人員做好現場人員的疏散、安置、思想情緒的穩定等工作。

3、綜合協調組:由 許才高、李平、羅貴琳、範江龍、周辭源組成。組長:範江龍 ;主要職責:負責現場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按照我司職責做好突發事件的後勤保障和資訊接收、報告、處理等工作。

二、現場應急程式

當本專案部內發生農民工討薪突發事件時,突發事件應急小組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現場協調。

1、接到突發事件的報警資訊後,應急小組要根據上報的資訊,確認需要進入應急狀態的,立即向專案經理部報告並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內調動應急小組下設機構,根據情況釋出必要的預警資訊。

2、啟動預案後的主要工作:

⑴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⑵指令各應急隊伍進入應急狀態。

⑶穩定現場農民工情緒。

⑷迅速理清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及相關人員情況,通知用人單位及有關人員到達現場。

⑸調查核對欠薪現象及責任單位和人員。

⑹必要時撥打 110 請求政府部門協助維護秩序,平撫農民工情緒。

3、應急現場處置的優先原則:

⑴保障所有應急人員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⑵穩定和控制事件狀態,儘量減輕事件造成的危害。

⑶保護國家基礎設施。

⑷保護公私財產和環境。

⑸減輕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

⑹切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