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氣線上監測裝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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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煙氣線上監測裝置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煙氣線上監測裝置管理制度

煙氣線上監測裝置管理制度1

一、總則

本制度規定了裝置巡迴點檢的管理組織及工作內容等;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工藝線上的生產裝置管理;

二、管理組織

1、根據本公司裝置巡迴點檢的實際需要,建立以崗位人員為基礎,工段技術人員為關鍵,裝置管理部門巡迴點檢為督促檢查的三級管理網路。

2、生產裝置由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工段應建立健全定人定機制度。崗位操作人員堅持不離裝置,裝置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靈,把本崗位的裝置維護好,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或報告相關人員及時排除。

3、工段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要掌握好本工段裝置的執行情況,檢查各崗位工人對裝置的點檢及維護情況,隨時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予以處理。

4、裝置管理部門有關人員對全生產工藝線上的線上裝置進行巡迴點檢,不定期對主機裝置進行巡迴點檢,以便掌握全線裝置的執行情況,指導和監督工段,班組的裝置巡迴點檢工作,以達到生產裝置安全、高效運轉。並做好巡迴點檢記錄及問題處理記載,巡迴記錄要儲存齊全。

三、點檢的工作內容

1、裝置管理部門

⑴由裝置主管組織,各工段裝置段長或技術人員參加。

⑵點檢週期:每月一次,對生產主機裝置定期點檢。

⑶點檢內容:

a、檢查各單位貫徹執行有關裝置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b、檢查日常點檢和巡迴點檢記錄。

c、檢查主要裝置的執行情況和技術狀態。

d、對異常情況的裝置組織監測和提出解決措施。

2、工段級點檢:

⑴由工段裝置段長主持,技術人員班組長參加。

⑵點檢週期:每週一次。

⑶點檢內容:

a、按點檢標準書規定的專案進行,監督並複核崗位與維修班組的日常點檢記錄。

b、檢查主要裝置和重要裝置的執行情況和技術狀態,發現裝置異常,損壞和磨損情況應做好記錄以便確定修理部位,更換零件,修理的種類和時間,以此安排維修計劃。

c、檢修裝置測試、維護情況和裝置環境衛生。

⑷檢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對重要的裝置定期用檢查工具和儀器進行檢查、測定,做好記錄,便於準確掌握裝置的技術狀態。

3、班組崗位點檢:

⑴崗位點檢由崗位操作人員進行。

⑵點檢週期: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崗位點檢標準”規定的週期進行,負責點檢分管範圍的全部裝置。

⑶點檢內容:

a、裝置執行中的異音、震動。

b、潤滑系統工作情況(油溫、油壓、油位、冷卻水等)。

c、運轉件是否移位、竄位等。

d、目測部件是否開裂、變形、開焊。

e、裝置地腳螺栓、緊固螺栓是否鬆動。

f、檢查裝置零部件是否齊全、可靠。

g、檢查安全保護裝置。

h、檢查裝置跑、冒、滴、漏等現象。

i、變電站及各電氣控制等專業電氣裝置按裝置規定內容進行。

⑷點檢方法:

運用眼看、手摸、耳聽、鼻嗅等方法,結合裝置的儀表和訊號標誌。

四、考核

1、結合工段經濟考核責任制,納入工段考核。

2、對點檢工作不負責而造成不該發生的裝置事故,要追究其責任人的責任,並按事故大小酌情處理。

附則:

1、各級點檢工作記錄,應記載在點檢標準書上,並存檔備查(填寫時一式兩份,工段留一份,上交裝置管理部門一份)。

2、執行中崗位點檢也應使用點檢標準書,並簽名,對於執行中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做詳細記錄。

3、對於點檢中不能檢視的零部件可安排在停機後進行定查。

4、制定點檢考核細則。

煙氣線上監測裝置管理制度2

1、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提前15分鐘到達崗位,做好感準備工作。包括:

⑴檢視上一班的記錄,聽取上一班值班人員的執行介紹。

⑵檢查儀表、工具、鑰匙、對講機有無損壞或遺失並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名。

⑶檢查裝置執行狀況。

2、交接班人要求

⑴對於外單位施工監理,上一班應向下一班交接工作完成情況,以及下一班應注意的細節。

⑵上一班故障維修未完成者,須與接班人員到現場交待清楚,且經上級領導批准後方可交班。

3、下列任何情況下均不得進行交接班

⑴上一班執行情況未交代清楚。

⑵接班人員有醉酒現象或其他神態不清而未找到頂班人。

⑶裝置故障影響執行或營業時。

4、交班人在下列情況下不得離開崗位

⑴接班人未按時到崗;

⑵交班時發生事故、緊急情況;

⑶交班前因自己的原因未能完成應該完成的任務;

⑷交班前發生一個人無法獨立完成,須要別人配合的工作;

⑸交班前未打掃衛生。

值 班 制 度

1、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按規定定期巡視裝置執行情況,如外出巡查,抄表應知照同值人員。

2、密切注意裝置執行狀態,做到腿勤、眼尖、耳靈、手快、腦活,及時發現問題和處理隱患。

3、值班人員接到維修報告時,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前往修理。

4、發現裝置故障,當班人員無法處理時,應報告上級機構處理。

5、午、晚餐時間是值班的薄弱環節,所有執行機房都應有人值班。

6、值班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要調班時,必須事前請主管同意。

裝置維修程式

1、商場內裝置(電腦系統、監控系統等設施除外)均屬裝置維護人員的維修範圍。

2、商場裝置需維修,應由裝置使用部門開具“維修單”。按維修單內容進行填寫後交給裝置維護值班人員確認簽收。

3、裝置維護值班人員接到“維修單”後,就立即前往維修或瞭解情況制定方案後組織人員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一時無法解決的應向相關部門說明原因,並限定解決問題的期限。

4、維修完成後,由裝置使用部門櫃組長以上(含櫃組長)人員驗收簽字,並將“維修單”存檔。

報告制度

一、下列情況必須報告領班:

1、主要裝置因故需要臨時停或開。

2、主要裝置因故需要臨時調整。

3、裝置發生故障或需要停臺修理。

4、零部件改造、代換或加工修理。

5、執行人員暫離崗位。

6、維修人員工作去向。

二、下列情況必須報告主管:

1、重點裝置因故需進行工況調整。

2、採用新的執行方式。

3、主要裝置發生故障或停臺修理。

4、系統故障或檢修。

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換或加工修理。

6、領用工具、備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7、加班、換班、補休、請假。

8、外協聯絡。

三、下列情況必須報告經理。

1、重點裝置發生故障或停臺檢修。

2、影響營業的裝置故障或停臺。

3、系統執行方式較大改變。

4、重點裝置主要零部件改換。

5、系統及主要裝置技術改造或移位安裝。

6、系統及裝置增改工程及外協施工。

7、領班以上人員崗位調整及班組織結構調整。

8、主管病、事假、補休、換班。

裝置預防性維修制度

1、裝置管理堅持以預防為主,防重於治的方針。

2、任何裝置均應嚴格按產品說明書規定的保養基礎上進行日常保養。

3、各班級必須制定有關分管裝置的預防性維修計劃,並據此安全工作。

4、各工種必須嚴格按照計劃操作必須到位保證質量。

5、管理層應嚴格按照預防性維修計劃檢查。

執行分析制度

一、每季度定期召開執行工作分析會議;

二、發生故障或事故及時召開分析會;

三、執行分析會議由主管主持召開,相關裝置現任人、管理人蔘加;

四、執行分析應做好詳細記錄備查;

五、整改措施限期逐項落實完成;

事故分析制度

裝置在執行過程中或其他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要按以下事故分析制度執行:

一、事故發生後,所在班級及有關人員立即將事故過程記錄在案交部門負責人。

二、部門負責人根據事故記錄內容,上報總監,然後召開有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進行事故分析。

三、通過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的造成原因及劃清責任,採取措施。

四、人為造成事故者,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五、屬技術性事故或裝置陳舊原因造成的事故,立即進行技術改造和裝置更新。

巡視檢查制度

一、配電房,每班按時巡視檢查。

二、裝置維護負責人每日巡視一次,全面瞭解裝置執行中的問題和裝置缺陷,確保安全執行。

三、值班人員每日進行一次夜間巡視,事故後對裝置全面巡視一次。

四、當發生大風、雷雨、冰雪、高溫時,值班人員應進行特殊巡視。

五、在巡視檢查中發現的缺陷,應及時向領導彙報,並記入缺陷記錄簿上。

煙氣線上監測裝置管理制度3

1.所有裝置執行定人定機,操作者必須瞭解裝置的結構、效能、潤滑及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正確使用裝置,保養裝置。

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發生故障,立即停車檢查報告,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知檢修。

3.操作者應認真按三級保養要求保養裝置:

(1)整齊: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線路、

管道完整;

(2)清潔:裝置內外清潔,各滑動面和絲槓等處無油汙,無碰傷,

無劃痕;

(3)潤滑:按時加油、換油、油質符合要求,油壺、油槍、油杯齊

全,油氈、油線、油杯清潔,油路暢通;

4.愛護裝置,不得任意拆卸機床的零部件,機床床身、導軌及滑動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校正工件時,禁止猛擊機床,不運轉時,要關閉電機。工作完畢後,應切斷電源,關閉照明燈。

5.裝置的維修人員(電工、機修)應經常巡視、負責監督裝置的合理使用,有權提出意見,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使用。

6.在生產和實習工作中如果發生裝置或人員事故,首先應切斷電源,保持裝置現狀(如果有人員傷害情況發生,應即時對傷員進行相關處理或送醫院治療。相關處理辦法見工傷事故處理辦法)。由中心領導、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責任鑑定。

煙氣線上監測裝置管理制度4

1.檢測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按事故處理:

(1)樣品丟失,零部件丟失,樣品損壞。

(2)樣品生產單位提供的技術資料丟失或失密,檢測報告丟失,原始記錄丟失或失密。

(3)由於檢測人員、檢測儀器裝置、檢測條件不符合檢測工作的要求,試驗方法有誤,資料差錯,而造成的檢測結論錯誤。

(4)檢測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

(5)檢測過程中發生儀器裝置損壞。

2.凡違反上述各項規定所造成的事故均為責任事故,可按經濟損失的大小、人身傷亡情況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重大或大事故發生後,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搶救傷亡人員,並保護現場,通知有關人員處理事故。

4.事故發生後三天內,由發生事故部門填寫事故報告單,報告辦公室。

事故發生五天內,由試驗室主任主持召開事故分析會,對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作出處理,對事故作善後處理並制定相應的辦法,以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重大或大事故發生一週後,試驗室應向上級主管部門補交事故處理專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