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裝置管理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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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特種裝置管理制度(通用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通用6篇)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1

一、裝置修理的原則

生產裝置是企業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是企業生產能力的基礎,裝置修理必須堅持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以預防為主、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並重的方針,使裝置更好地為生產服務。

二、裝置年度技術狀況的普查鑑定

1、每年第三季度由裝置管理部門提出全公司裝置普查工作的計劃安排及要求,報裝置生產技術部門、總工程師、同意後,在全廠安排進行裝置普查工作,具體工作由裝置管理部門組織。

2、各車間的普查工作,由各工段主任負責組織有裝置技術員、班組長、維修員參加的車間普查小組查清裝置存在的問題和使用情況。由裝置技術員填寫“裝置技術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裝置申請專案,同普查表一起報生產技術部。

3、裝置主管人員負責組織成立裝置普查鑑定小組,由裝置管理員、技術員、修理工、機工、電工會同各工段裝置技術人員和維修人員對裝置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裝置逐臺進行技術鑑定。初步確定大、中修專案,並由裝置管理部門普查鑑定小組技術人員填寫普查表內的有關部分。

三、計劃的編制

1、為了保證修前生產技術準備工作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年度檢修計劃最遲應於年前兩個月編制完成。

2、年度檢修計劃應包括:年度大修計劃(包括精、大、生產主要裝置的區域性大修)中修、保養、預防性試驗計劃等部分。

四、檢修計劃的審批及下達

1、年度裝置大、中修計劃編制後,中修報生產技術部、總工審批,大修需轉報廠長批准,計劃批准後,由裝置管理部門傳送各有關部門(生產、計劃、財務等)和裝置維修單位以及各有關工段執行。

2、車間維修,有能力承擔中修及二級保養的,則計劃下達到車間,如車間維修只能承擔二級保養而無能力承擔中修的,則中修任務由機修車間承擔,由生產車間和機修車間合作完成的中修專案,計劃分別下達到生產車間和機修車間。

3、預防性試驗計劃有裝置管理部門下達到動力檢修和裝置維修單位執行。

五、裝置修理的技術準備

1、預檢:在大修前三月左右進行,也可結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級保養同時進行,由裝置科編入計劃。主修技術員、大修鉗工及工段裝置技術員預檢內容有:

⑴、裝置主要精度及效能的檢查。

⑵、查清裝置存在故障的原因,以便確定修理專案。

⑶、電氣部分檢修。

⑷、根據裝置磨損情況和資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瞭解內部情況,確定更換或修復零件,以便編制缺損明細表。

⑸、測繪必要的圖紙,核對已有修理圖冊和有關資料。

⑹、研究關鍵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製造工藝。

2、複檢:在大修拆機時進行,由主修技術員、修理單位工藝員、維修鉗工及使用工段裝置技術員參加,對預檢做核對和補充。

3、編制修理技術準備書

在預檢測繪後,由主修技術人員編制“修理技術準備書”,其主要依據是裝置的歷史情況(指歷次大、中修、事故損壞和改裝情況等),修前的裝置技術狀況的各種預檢記錄以及修理組織措施方案。修理技術準備書一式三份,經匯籤後分別交使用車間,承修車間和裝置管理員存檔。

六、驗收及移交

1、裝置大、中修、保養後由裝置管理部門組織裝置主修技術員、工段裝置負責人、檢驗員、主修鉗工、操作工參加驗收,驗收後,由主修技術員填寫裝置修理完工驗收單,一式四份,送生產裝置管理部門、裝置使用工段、財務部、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各一份。

2、驗收後由計劃員將有關的修理資料(包括裝置送修移交單、大修技術準備書、缺損件明細表、精度檢修記錄、技術性能試驗記錄、裝置修理完工驗收通知單等),收集整理交裝置管理員和公司檔案室存檔。

3、驗收運轉三個月內,由於修理質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負責返修,並承擔相應責任。

4、裝置修理的移交:安排機修車間大修的裝置驗收結束後,由送修車間裝置員填寫“裝置移交單”(一式三份),裝置主管部門、機修車間、送修車間各一份。

七、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由裝置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執行檢查,生產技術部考核,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財務部監督。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2

第一章目的

為加強機器裝置的管理,按照科學管理、“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裝置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機器裝置安全執行,保障樓宇及相關設施正常供水、供電、,並依據國家有關裝置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要求,對水、電等裝置設施進行日常維修與養護,特制定物業小區裝置維修及保養管理細則。

第二章原則

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維護保養與按計劃維修並重,確保安全、經濟執行。

第三章適應範圍

適應小區內所管轄的所有裝置設施。

第四章裝置管理組織

一、物業公司設定裝置維修執行部,對所管轄裝置的安全執行、維修進行集中管理,有利於提高執行服務水平和經營效益。

二、裝置維修執行部設副經理一名,負責所轄區域內的裝置設施的管理。

三、物業公司區域內配套裝置設施型別較多,裝置執行維修部下設:強電班、弱電班、水暖班,並分別負責各自分管裝置的執行、養護與維修。

第五章職責

一、裝置執行部是在物業公司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並全面負責對所管轄區內裝置安全執行及維修保養等管理工作。

二、裝置維修執行部協助物業公司經理與裝置廠家簽定維修保養服務協議,並對質保金的領取出具主導意見。

三、強電組主要負責

(1)發電、配電、供電系統及相應電器的保養和維修;

(2)公共區域路燈、草坪燈、應急燈、背景音樂、噴泉泵站等裝置的開、關與保養、維修;

(3)共用部位的單元對講門系統,樓梯燈等照明系統的維修與保養。

四、弱電組主要負責消防系統、電視監控系統、廣播通訊系統等的線路和相應裝置的維護、修理。

五、水暖組主要負責供水、排水、供暖、消防噴淋系統和相應裝置的執行、維護和管理。

第六章裝置管理的注意事項

一、裝置執行、維修人員要持證上崗。

二、結合樓宇裝置的使用情況,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巡視、檢測和維修保養工作,做到精心維護,嚴格檢查,清除事故隱患。

三、維護主要是進行清潔、潤滑、緊固,更換易損零部件等,裝置維護時要按規程進行。

四、如果裝置出現異常或發生故障,使用人員要及時向管理人員彙報,由裝置管理或專業技術人員確定維修方案及實施意見。

五、如屬人為違章拆修造成的裝置事故及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裝置維護、維修所需經費由裝置執行部據實報告預算,由物業公司批准撥付使用,以保證裝置正常安全執行。

七、裝置維修執行人員對裝置設施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八、為了降低裝置使用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修舊利廢,合理更新,避免浪費。

九、裝置維修應按維修與保養、中修與保養、大修與保養等程式進行。

十、裝置執行維護人員要認真及時填寫有關裝置執行、維修和保養記錄,即《交接班記錄》、《裝置執行記錄》、《裝置維修保養記錄》等。

第七章裝置管理檔案

一、對物業公司接管的小區的裝置應及時建立裝置臺帳和編制檔案並有專人保管存檔。

二、按裝置執行的要求建立裝置安全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度。

三、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保證裝置技術檔案的準確和完整。

四、特種裝置執行註冊登記制度,取得驗收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證後方可執行使用。

五、收集所有裝置採購合同或協議,建立售後服務檔案。

第八章裝置的安全使用及維護要求

一、裝置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和安裝技術規程的要求進行安裝、除錯後使用。

二、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剛接管的小區裝置要有廠家的操作、維修、保養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

三、特種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使用操作。

四、裝置的使用人員,負責裝置的'日常檢查和保養,並做好記錄

第九章裝置報廢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行業規定淘汰的及不能達到安全生產要求的裝置設施實行淘汰制度。

二、對一些經常壞、維修成本大的裝置設施,報領導批准後,及時淘汰。

第十章安全工作注意事項

一、以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種安全操作和勞動保護規章制度。

二、新員工入廠,由班組長牽頭進行安全教育後,方能上崗工作。

三、工作前應檢查自已所用的一切裝置和工作場地,確認安全後,方能開始工作。

四、所有安全裝置不得拆卸,都應保證其完好有效、靈敏可靠。

五、工作中要互相關心,既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又要關心他人的安全,如遇違章及冒險作業,有權勸阻。

六、加強裝置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安全工作。

七、電氣裝置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並應做好記錄,否則責任人在當月考核中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八、高壓裝置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並符合裝置不停電的安全距離。該項不做扣2分。

九、嚴禁帶電作業,必要時需班組長批准,並採取安全絕緣防護措施,且要有監護人在現場。該項不做扣2分。

十、工作時間嚴禁喝酒上崗作業,輕者給於警告,並在當月考核中扣2分,重者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十一、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並應定期檢查、校驗。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十二、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後,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幹砂滅火。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十三、發電機運轉時,嚴禁人體接觸帶電部分。

第十一章消防裝置及維修保養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和煙/溫感控頭一般委託廠家進行維護保養,配合維保單位檢查和試驗消防系統/裝置的功能,並應填寫登記表。該項不填扣2分。

二、對各種消防報警裝置需做好定期的檢查、試驗和保養維修工作,發現故障及時排除,若不能排除,要及時通知維保單位進行維修,並詳細登記,一般要求一週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否則每發現一次在當月考核中扣2分。

三、消防弱電機房值班室要24小值班,夜間有保安進行值班,白天有專業人員值班,對裝置每次報警多要到現場察看,確定是否有火情發生,並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和單位,絕對不能隨意消除報警訊號,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第十二章電器裝置、配電室及發電機房的管理

一、高壓開關櫃停送電操作應填寫好工作單,並檢查各項操作機械完好,嚴格執行一人操作,一人工作制,按工作單填寫程式進行操作。該項不填扣2分。

二、配電室值班員應熟悉配電房開關櫃的各項操作細則及工作程式,做到操作準確無誤。

三、每週一次對所有配電房巡檢一次,並做好記錄,檢查裝置執行狀況,包括外觀、聲音、氣味、溫度、電壓、電流及開關和指示燈狀態,以及機房照明和附屬設施狀況。該項不做扣2分。

四、每月一次統計用電量及電壓變化。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月一次對每層配電箱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該項不做扣2分。

六、為保障本物業小區緊急情況下正常配電,技術員必須每月進行後備發電機執行操作2次,以保障市電停止後,仍能保持消防系統及汙水泵系統的正常運作。該項不做扣2分。

七、定期檢視機油、柴油是否滿足使用,出現不足填報申請後及時購買(附發電機檢查表)。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三章公共區域照明燈具

一、每兩週一次對公共區域、走廊各照明燈具、疏散指示燈、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進行檢查,出現損壞及時更換。該項不做扣2分。

二、定時開關公共區域的路燈、草坪燈。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四章消防水泵、排汙泵

一、每週一次巡視各水泵執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介面有無異常。該項不做扣2分。

三、每月對消防泵進行試機至少一次,時間不低10分鐘。該項不做扣5分。

四、每月至少一次檢查消防水池浮球裝置、進/出水閥門及放水閥。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週一次巡視汙水泵執行狀況,檢查控制箱、液位報警裝置工作狀況,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六、雨季每天檢查各集水井泵工作狀況(包括手動、自動和控制箱指示燈),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五章無負壓水泵

一、每週一次巡視各水泵執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並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介面有無異常。並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三、負責小區內生活用水,若要維修要提前通知住戶,避免影響住戶用水,並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十六章弱電監控系統

一、每週一次檢查電視監控裝置的執行情況,包括攝像機、鏡頭、放錄機、傳輸訊號、接收影象的清潔和調校,發現故障及時維修,若維修不了,則報請專業公司修理,並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二、弱電監控室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並填寫值班記錄,由保安部負責具體實施。該項不做扣2分。

三、弱電監控室的工作人員除例行保安監控外,還要對小區內的電梯進行監控,遇緊急情況要及時通知裝置維修人員,並及時應用電梯配置的通訊對講系統或其他可行方式,詳細告知電梯轎廂內被困乘客應注意的事項。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四、值班人員如遇不法分子或乘客蓄意破壞電梯等裝置設施要及時通知保安進行制止或報警,並對破壞的裝置依法賠償。

第十七章記錄與表格

一、《材料、裝置購置申請表》

二、《圖紙裝置檔案》

三、《裝置日常檢修、保養表》

四、《裝置報廢表》

五、《裝置執行日誌》

六、《裝置修理、保養計劃》

七、《消防報警系統裝置檢修記錄表》

八、《柴油機組檢查表》

九、《消防水泵維修保養記錄表》

十、《排汙泵檢修表》

十一、《水泵無負壓裝置維修保養紀錄表》

十二、《消防中心值班記錄表》

十三、《弱電監控中心值班記錄表》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3

有關特種裝置的事故基本都發生在使用過程中,因此,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是特種裝置的管理重點。特種裝置使用部門(工段)必須對特種裝置使用和運營的安全負責。按照相關要求,做好使用過程的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

一、特種裝置的選購

特種裝置的選購,除滿足生產要求外,根據有關規定,必須保證安全要求,選購必須進行嚴格審查,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出廠標準,同時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須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特種裝置。購置的特種裝置必須附有以下相關檔案:

(1)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

(2)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3)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

(4)監督檢驗證明等檔案。

二、特種裝置的安裝

1、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必須經省、直轄市、自治區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並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從事安裝,改造、維修等工作。

(1)有與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2)有與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3)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2、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市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後方可施工。

3、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後,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後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裝置維護部。裝置維護部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裝置的安全技術檔案。

4、特種裝置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種裝置的使用

1、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30日內,應向市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2、裝置維護部應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2)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特種裝置使用部門(工段)應對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

4、裝置維護部應組織維修人員對在用特種裝置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作好檢查記錄。

5、在對特種裝置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6、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7、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8、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部門(工段)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裝置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依據國家《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車間特種裝置的管理,具體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壓力容器、壓力管道。

第三條車間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裝置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

第四條車間定期限接受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

第二章特種裝置的使用

第五條使用特種裝置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使用

第六條車間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特種裝置。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檔案

第七條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及時向市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第八條車間應當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二)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六)高耗能特種裝置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第九條應當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車間應對在用特種裝置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並作出記錄。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裝置管理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條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裝置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採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裝置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第十二條公司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特種裝置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節能知識。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章特種裝置維護、保養管理

第十四條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範和技術要求。

第十五條特種裝置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並做好記錄。

第十六條特種裝置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第十七條特種裝置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裝置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第十八條對特種裝置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裝置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第十九條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裝置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第二十條定期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

第二十一條裝置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第二十二條認真做好裝置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二十三條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四條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第四章特種裝置應急救援

第二十五條對特種裝置車間應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採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第二十六條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七條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

第二十八條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採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後撤離作業

第二十九條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採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採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第三十條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並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第三十一條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群求援。

第五章特種裝置事故處理

第三十二條特種裝置事故按裝置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第三十三條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裝置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洩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第三十四條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裝置停止執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執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洩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第三十六條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後,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裝置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式和內容向特種裝置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七條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並在事故現場採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誌,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八條屬於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後,由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裝置狀況,事故傷亡、裝置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三十九條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領導、裝置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提出。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5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使用。

二、公司購買、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登記。

三、對在用特種裝置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厂部或班組至少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或按國家和行業有關的時間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做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或上報公司。

四、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五、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檢、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陸患或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予以報廢,並向有關監督臂理部門辦理登出。

七、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安裝、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八、公司裝置部門要建立特種裝置技術檔案,內窖包括:特種裝置的產品合格證明,使用堆護證明書等檔案及安全技術資料;裝置的定期檢驗和自查記錄;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6

一、裝置責任制

1、為了加強裝置的維護檢修工作,提高檢修工作的質量,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保證生產安全,經濟執行,根據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對裝置管轄範圍劃分至車間,直至劃分班組個人,建立巡檢、點檢、維護,檢修崗位責任制。

3、車間煤氣管道、維修管道劃分高爐與燒結、豎爐煤氣管道,以高爐煤氣管道出口閥門為界,閥門前管道歸高爐(包括閥門);閥門後至燒、豎爐管道及所轄附屬設施歸燒結。

4、電氣部分裝置及維護劃分

⑴、動力車間負責高爐、燒結、鑄造及園區其它(分廠)車間由高壓進線開關至總高壓配電室開關櫃到高低壓配電室分路開關以上;包括分路開關、變壓器、電容補償櫃;分路開關以下歸各車間。

⑵、動力車間監護各車間高壓裝置啟動。

⑶、鑄造變壓器低壓套管(包括低壓套管)以上。

⑷、質檢計量中心電氣部分、機修車間電氣部分、後勤所有電氣照明、庫房照明維護歸動力車間負責;材料計劃各部門自己負責申報。

5、全公司儀表、液壓部分由動力車間維護(由各車間配合)。

6、各車間裝置維護與檢修責任劃分

⑴、各車間裝置維護保養搶修由本車間負責,如需其他車間幫助要請示企業技術中心後,由企業技術中心開派工單(並下達工時定額)。

⑵、各車間技改工程由機修負責,工程專案辦公室開工程專案單,由工程專案辦公室負責主持並組織驗收。

⑶、各加工備件機修可完成的交機修負責,由企業技術中心開加工單(並下達工時定額)。

⑷、裝置的計劃檢修由機修和各車間共同負責,由企業技術中心負責主持並組織驗收。

⑸、各車間的維修和搶修及計劃檢修後由裝置主任填寫裝置檢修卡72小時報企業技術中心,使企業技術中心能夠建立較完善的裝置技術臺帳。

7、各車間裝置專責人,應經常瞭解自己所轄裝置,掌握技術情況,把裝置管好、修好,努力提高裝置的健康水平。

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後巡視所轄裝置,瞭解裝置情況,裝置缺陷等,及時向工段長彙報檢查情況,並做好巡檢記錄。如有缺陷,提出處理意見,聽候工段長安排。

⑵、裝置專責人是消除缺陷的責任人,對檢修質量負直接責任。

8、工段長應做好以下工作:

⑴、督促裝置專責人和崗位工巡視檢查裝置,聽取彙報檢查情況,安排裝置缺陷的消除情況。

⑵、凡是夜間事故搶修及現場安全的負責人,督促安排搶修工作後及時向車間彙報。

⑶、按裝置保養計劃督促崗位人員按時進行裝置保養,維修工配合。

9、各車間主任應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後巡視車間所轄裝置,瞭解執行情況,檢視裝置缺陷記錄,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檢修和保養。

⑵、負責所轄裝置的《裝置缺陷處理工作單》填寫,制定施工措施,負責現場安全,並整理原始記錄和工時消耗。

⑶、提出改進裝置、提高裝置健康水平的建議。

⑷、瞭解庫存備品、配件的情況,每月23日把本車間月材料裝置計劃報企業技術中心,以便保證裝置正常運轉;能維修的可拆下後送機修由企業技術中心開據維修加工單,機修負責及時修好備用。

二、裝置巡迴檢查

1、各車間維修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嚴肅認真對待工作,不斷提高對裝置隱形缺陷的判別能力和巡迴檢查質量,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2、各車間應根據裝置系統執行特點,制定各崗位巡迴檢查路線、重點檢查專案、檢查週期、並公佈現場。

3、巡迴檢查時應隨身攜帶必要的工具和用具,檢查時應認真、細緻,根據裝置執行特點,看、聽、摸、嗅、試。

但必須執行安全規程,關鍵部位必須兩人以上,注意裝置及人身安全。

4、檢查重點應包括:

⑴、檢查試執行中的安全措施;

⑵、班中裝置缺陷消除後的執行情況;

⑶、執行異常的裝置;

⑷、防火檢查。

5、巡迴檢查中同時督導崗位工進行裝置整潔工作及時加換潤滑油,調整冷卻水等裝置維護工作。

6、巡迴檢查中發現裝置缺陷時,立即彙報班長、工段長、值班排程;事態嚴重時,應由工段長彙報車間主任,崗位工加強監視;裝置專責人設法消除,防止事態擴大;處理情況及措施應詳細記入專責人記錄本,並向人員交待清楚。

7、各車間主任,副主任應每天巡視,巡視內容包括:

⑴、有重點的檢查裝置執行情況;

⑵、值班人員的勞動態度和勞動紀律;

⑶、糾正不合理的生產方式和調整操作;

⑷、防火檢查。

三、裝置檢修管理制度

1、檢修管理

⑴、裝置的檢修是提高裝置的完好率,保證安全,經濟執行的重要措施;要掌握裝置規律,堅持以防為主的計劃檢修,反對硬拼裝置;堅持“質量第一”,使裝置處於良好的狀態。

⑵、檢修工作要貫徹挖潛、革新、改造的方針,不斷提高檢修質量,改進裝置,改進工藝,努力做到質量好、工效高、用料省、安全好。

⑶、裝置檢修按性質分大修、中修、小修,臨時檢修和維護五大類。

裝置大修、中修、小修是計劃檢修。

臨時檢修是計劃以外的檢修,構成事故的叫事故搶修,應儘可能避免臨時檢修,但在執行中發現威脅裝置安全的較大缺陷,必須及時處理時,應經車間同意後才能安排臨時檢修,以避免裝置的嚴重損壞。

⑷、我公司裝置大部分在高溫,高壓重負荷,金屬粉塵惡劣條件下連續作業,在執行中不可避免地降低裝置的原有效能,因此,堅持集中維修,區域負責,點檢定修,操檢並重的方針。

2、裝置的維修與保養

⑴、由於生產裝置環境差,各車間操作的人員要經常對所用的裝置進行擦拭,及時合理的潤滑,減少部分磨損,延長維修週期,增強裝置的使用壽命,提高裝置的作業率。

⑵、按照操作規程嚴格操作。

⑶、裝置建立定期檢查制度,根據裝置特點定人、定點、定標準、定期、定方法來進行裝置定期維修方法。

⑷、建立裝置交記錄,由生產工人填寫,裝置缺陷記錄由巡檢人員和點檢人員填寫。

⑸、根據裝置分工加強裝置考核,納入經濟責任制考核範圍。

3、裝置的檢修準備和施工管理

⑴、大修前的準備工作是檢修工作能否做到又快又好、又省的關鍵,在大修45天前專案工程辦公室應制定大修準備工作進度。

⑵、大修專案應根據批准的維修計劃、改進工程計劃、裝置缺陷記錄、事故報告、最近一次小修記錄、上次大修報告、裝置執行試驗結果、機件和零件使用情況,決定採用的合理化技術研究資料來確定。

⑶、大修前一個月左右,生產經理組織有關處室和車間參加的準備工作會議,檢查和落實檢修專案、檢修進度、技術措施、勞動組織、材料和備品備件準備、交貨缺件等情況,安排有關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工作。

⑷、中修、小修前15天應由生產經理全面檢查工程準備情況,明確安全、質量、進度、節約等方面的要求;進行技術交底;安排協調檢修工具裝置,人員分配情況。檢修車間負責生產人員的配合協調、負責質量標準,專案工程辦公室主持並組織驗收。

⑸、在施工期間應抓好以下工作

①、貫徹安全工作規程,保證人身和裝置安全。

②、嚴格執行裝置標準、工藝措施和崗位責任制,保證檢修質量。

③、及時掌握進度,保證按期竣工,爭取提前。

④、節約工料,防止浪費。

⑤、及時做好技術記錄,包括裝置技術狀況,系統結構變化,有關資料修後及時整理歸檔。通過檢修,還要進一步校核和補充備品、配件的圖紙。

4、檢修質量驗收為了保證檢修質量,必須做好質量檢查和驗收工作,質量檢驗需要檢驗人員嚴格把好五關:

⑴、把專案關:不漏項,修一臺,保一臺;

⑵、把工藝關:按規程辦事,規規矩矩,乾淨利索;

⑶、把質量驗收關:做到檢修質量不合格不交工、不驗收;零部件不全不交工、不驗收;裝置不清潔不交工、不驗收;

⑷、做好檢修驗收單的填制,做好各項記錄,建立臺帳,能正確反映檢修實際情況。

⑸、質量驗收實行班組、車間、厂部三級驗收制度。

5、更新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⑴、更新改造工程專案包括:

①、提高裝置效率,挖掘現有裝置潛力;

②、提高安全經濟執行水平的技術措施和技術革新專案;

③、治理廢水、廢氣、揚塵,進行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的技術措施;

④、提高裝置能力,改善產品質量的技術措施;

⑤、裝置更新和房屋建築物的更新;

⑥、零星固定資產購置。

⑵、各車間和有關處室每年與檢修計劃同時提出下年度技改工程計劃,交企業技術中心稽核彙總報公司領導研究批准。

⑶、技改專案所需材料及零星固定資產採購計劃由企業技術中心彙總申報。

⑷、專案工程辦公室負責技改專案的管理,對技術設計和工程預算進行稽核,並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督促、檢查。

四、裝置管理制度

1、裝置管理的規定:各單位裝置必須加強科學管理,確保裝置處於完好狀態,並應達到以下五項要求:

⑴、安全可靠,裝置可用率高;

⑵、消耗指標低,經濟效益高;

⑶、不汙染環境,排放符合環保要求;

⑷、維修費用低;

⑸、整潔美觀,消除漏氣、漏水、漏塵、漏油、漏風。

2、裝置缺陷管理

⑴、各級生產管理人員都要關心裝置缺陷消除工作,車間主任、裝置主任和檢修人員是具體抓好裝置缺陷消除工作的負責人。

⑵、各車間生產崗位設立“崗位交記錄”以便登記和記錄消除情況。

⑶、崗位人員發現缺陷時應:

①、及時設法消除,若無法消除時,應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同時應記錄在崗位交接班記錄上。

②、發現對安全生產有威脅的裝置缺陷時,除加強監視外,還應報告工段長並通知維修人員立即處理。對生產影響不大時,除做好登記外,還要向領導彙報,以便安排檢修。

③、崗位人員在維修人員消除缺陷時,要主動配合,創造條件,嚴禁扯皮。

④、消除缺陷時如需限制生產、停產、跨班時應向值班排程和車間主任彙報。

⑷、生產排程處理裝置缺陷:應迅速命令工段長組織生產人員採取有效措施,嚴防擴大,並通知車間主任。

⑸、維修人員定期巡視裝置,檢視《崗位交記錄》,瞭解情況,主動消除缺陷,對暫時不能消除的缺陷記入本班《崗位交記錄》並向工段長彙報。

⑹、車間裝置主任領導裝置缺陷的消除工作,定期巡視現場,瞭解裝置缺陷及消除情況,分析生產缺陷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負責《崗位交記錄》的收發和缺陷統計工作。

⑺、裝置缺陷處理原則:

①、基本做到小缺陷不過班,大缺陷不過天。

②、如牽扯到停產或降低生產產量時,應得到企業技術中心的批准(突發性裝置故障除外)。

③、對暫時不能消除的重大缺陷及頻發性缺陷,車間應及時以《裝置缺陷處理工作單》的形式報企業技術中心並採取相應的技術措施,企業技術中心要及時組織消除缺陷。

⑻、缺陷消除後應由崗位工或生產班長、工段長、裝置主任進行檢查、認可後簽字並註明“已消除”。

五、備品備件的管理

1、企業技術中心負責車間備件計劃的稽核彙總,物資處負責準時採購。不需外購的備件組織相關部門製作。備件的驗收由使用單位裝置主任組織。

2、各車間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貯備計劃,既要滿足生產和事故搶修的需要,又要防止庫存積壓。

3、物資處以保證質量、數量、時間的前提下,及時和企業技術中心聯絡到位情況,使備件及時就位,以免因備件問題影響生產。

4、備品備件原則上均應存放在庫房保管,對於精密及電氣備品備件入庫後,做好防鏽、防腐、防止彎曲等措施,同時要注意溫度、溼度、防潮工作,以保證備品備件的質量。

六、各車間裝置事故管理

1、裝置事故的管理目的:是加強裝置管理,減少裝置故障,最大限度地提高裝置開動率和生產作業率。

2、裝置事故管理由企業技術中心歸口管理,各生產車間的裝置事故管理由裝置主任管理。

3、裝置事故管理的內容與要求:

⑴、不管任何原因造成裝置的零件、構件損壞,使生產突然中斷或工業建築物突然倒塌、損壞,不經修理不能運轉或達不到原有效能的,均按裝置事故處理。

⑵裝置事故分類及處理按《裝置事故管理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