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導師制度目的:
為了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實現學生德育、智育等方面協調發展,幫助學生制定和達成高中三年人生規劃和發展目標,根據《化成高中德育實施方案》、《化成高中新課程實施方案》,學校實行分層次、有重點的德育智育雙軌導師制度,指導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學習等。
二、導師資格認定:
1、具有教師資格的本校在職教師。
2、熱愛教育事業,恪守職業道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和育人意識,有較強的責任感。
3、堅持育人為先,治學態度嚴謹,關注學生身心,有較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
4、關心課改,能正確理解課改理念並能以此理念指導學生有效學習。
5、指導學生籌劃高中三年的成長髮展計劃,指導學生根據實際調整計劃,幫助學生一步步實現目標。
三、導師與被指導學生守則:
被指導學生可以自己選擇導師,也可有年級組指派。但一經確立關係後,要本著相互尊重、謙虛謹慎的原則,建立良好而融洽的師生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