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英語教學中的語言“習得”和“學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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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英語教學中的語言“習得”和“學得”
摘要:本文首先指出現階段的大學英語教學是外語教學,而不是二語教學。接著在克拉申理論中的語言“習得”和“學得”的基礎上,就如何把語言習得的許多經驗轉移到外語教學活動中,改良外語教學的模式,提高我國大學英語教學水平等一系列問題進行了討論。

關鍵詞:大學英語教學 二語與外語 克拉申理論 習得與學得

現階段英語教學涉及面很廣,反映在外語學習或教學上就存在著許多看法和觀點。由於語言的習得是一個複雜的心理過程,語言習得的機制對於我們顯得既異常又熟悉,同時又是那麼陌生。因此,作為一名英語教學工作者,本人一直希望能探索一條適合國人學習英語的捷徑,但又始終有不盡人意之處。究其原因現階段的英語教學,就自然會出現不同的著重點。本文就英語教學現階段的語言“習得”和“學得”展開一些探討。

一、現階段英語教學是外語教學

現階段的英語教學究竟是二語還是外語,我們就不得不提到二者的差異問題。目前大家對此的看法比較一致(Stern,1999:16)。“二語”常常指兩種情況:第一,任何一門晚於母語而被習得的語言;第二,從掌握語言水平的角度看,指的是一個人所講的‘弱式’語言和“次要”語言。所以“二語”指的是在本國內,人們學習並使用的某個非自己母語的語言;第二語言一般指在本國與母語有著同等地位的一種通用語。“外語”指本國語言以外的語言,自己國家以外的某個言語社群所講的、非自己母語的語言。因此,英語在我國不是第二語言,而是外語。在我國環境裡進行的不是第二語言習得而是外語學習。或者說,中國的英語教學至少在目前仍屬外語教學。

二、語言“習得”和“學得”理論

“習得”和“學得”是外語教學理論研究中的兩個重要概念。20世紀80年代初Krashen提出的第二語言習得監控模式,是目前大家引用最多且建樹最大的第二語言習得模式。大家引用“習得”和“學得”時,其內在含義大多是按照Krashen對兩術語的界定標準。但是由於Krashen的理論由五部分組成,人們對其理論或假說往往也有側重,對其理論有不同的叫法。“習得”指學習者在自然語言環境中,無意識地將隱性知識內化。他認為,在習得的過程中,學習者不注意話語的形式,只注意他們所要表達或理解的意義。“習得”是一個下意識的過程。“學得”是指(通常是在正式的教室環境中)有意識的學習語言規則的過程。這種學習是系統的、正規的。學習者通過教師的講解或自己對語法書的閱讀而瞭解到一些語法規則,並且能感悟和談論這些規則。有意識學得的知識只能起到“監察”作用,即在說或寫的前後監察言語輸出是否合乎語法。他認為,只有潛意識“習得”的知識(隱性知識)才能使言語的輸入和輸出達到自動化,即能自然地運用語言;在使用第二語言時,“習得”看上去要比“學得”更重要。而“學得”的顯性規則(語法知識)的作用不大。也就是說,一個已經習得語言的人在交際時,他可以對書本上的語法知識一無所知,但卻能毫無障礙地進行交際。
因為我們如果用Krashen的觀點,那麼我們也應該知道其他相應的條件背景,做到前後一致,不歪曲別人,不能給別人的術語增添一些你自己強加的內容。但這並不是說,別人的理論和學說就不能進一步的發展。學術討論必須有一個前提,你所用的術語是你自己創造的?還是引用他人的?如果使用某個術語時,加入了新的'內容,就應該有所說明,或改換一種稱呼。 三、討論與啟發

根據以上的討論,我們就我國國情下大學生對英語學得和習得過程的理解談以下幾點。
hen的習得或學得理論是在美國的教育環境中產生的
應該吸收其中的合理且能適合中國特色的外語教育的那部分,不能照搬照抄。但也不能用中國的標準對其理論狂轟亂炸。比如,不少學者對Krashen的習得/學得區分學持批評態度,稱他的這一區分缺乏科學依據。但如果我們按照Krashen思路理解其思想的話,我們就會發現有很多值得我們借鑑的地方。如“語言習得過程和兒童習得L1和 L2時的過程相似”(Krashen,1981:1);“正式的學習環境對書面測試最好……有的研究顯示非正式環境對促進真實語言的使用有優勢,對習得有用。”這一點我相信有不少人都有體會。但Krashen還說,“正式環境既對習得又對學得有促進的潛勢”等(Krashen,1981:6)。那麼我們的問題是,如何促進那種潛勢?如何解決外語習得中的“僵化現象”或“高原現象”?這些都是我國外語教學中值得進一步研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