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論文:中國會計準則變遷與會計理念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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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會計論文:中國會計準則變遷與會計理念變化

理念是指導行為的根本性原則。具有先進思想理念的勞動者是生產力水平的主宰者,無論多麼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生產工具都需要人去掌握和應用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從這個角度來說,理念比技術、工具更重要,掌握和理解先進的思想理念,對提高生產力水平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不斷改進、完善,變化頻繁。會計準則、制度的變化,表面上是準則制度具體條文的變化,本質是隱藏在準則條文背後的會計理念的變化。我國於2006年2月頒佈了新會計準則(後文簡稱新準則),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準則體系。理解和掌握新準則的新理念,對於掌握、理解和運用新準則同樣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本文擬通過對我國會計準則、制度變遷歷程的梳理,提煉總結我國會計準則、制度變遷的特點以及新準則背後隱含的會計理念變化,以期能更好地理解與運用新準則。

二、我國會計準則制度變遷與特點

我國會計準則制度變遷是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開始的。在改革開放以前,我國企業是單一所有制形式,實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採用的是統收統支體制下的資金平衡會計模式。這一時期的會計制度沒有太多的變化,也沒有改變會計報告的體系和會計制度的框架,會計理念更沒有什麼突破和變化,不存在會計準則制度的原則性變遷問題,因此,本文論述的會計準則制度變遷是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我國會計準則、會計制度方面的變化。不同學者對我國改革開放以後的會計準則制度變遷過程的劃分有不同的觀點,有“三階段說”、“四階段說”,即使同是分為三階段或者四階段,其起止時點劃分也不盡相同。本文認為,無論劃分幾個階段,關鍵是不同階段除了準則制度有顯著變化外,還要有明確的起止標誌以利於區分。因此,可把我國會計準則制度變遷歷程分為國際會計慣例引入學習、國際會計準則學習借鑑、會計制度統一完善、國際會計準則全面趨同四個階段。

(一)國際會計慣例引入學習階段(1979—1992年)

這一階段的起點標誌是1979年頒佈的《關於中外合資工業企業財務會計問題的若干規定》,終點標誌是1992年11月財政部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以及13項行業會計制度和10項行業財務制度(簡稱“兩則”、“兩制”)。這一階段的主要特點是1979年頒佈的《關於中外合資工業企業財務會計問題的若干規定》和1985年的《中外合資企業會計制度》第一次參照國際慣例設計了會計制度,其規定的會計核算一般要求、會計核算原則和會計處理方法、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等內容均學習、借鑑了市場經濟條件下通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和程式。

 (二)國際會計準則學習借鑑階段(1993—2000年)

這一階段的起點標誌是1993年7月1日正式實施1992年頒佈的“兩則”、“兩制”,終點標誌是財政部於2000年12月根據《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要求釋出的《企業會計制度》。這一階段的主要特點是學習借鑑國際會計準則,開始採用會計準則,並結合國情,採取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並存的辦法實施“兩則”、“兩制”。針對“瓊民源”等上市公司的財務舞弊案,我國於1997年釋出了第一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的披露》(從1998年起開始實施),到2001年底我國已頒佈了16項具體準則,標誌著與國際慣例相適應的中國會計準則體系逐步建立。

(三)會計制度統一完善階段(2001—2006年)

這一階段的起點標誌是自2001年1月1日起《企業會計制度》的正式施行(暫在股份有限公司執行,並鼓勵國有企業和其他企業執行),終點標誌是2006年2月財政部正式釋出39項新會計準則和48項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這一階段的主要特點是:《企業會計制度》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慣例的充分協調,實現了不同所有制、不同行業企業的會計制度的統一。2001年頒佈《金融企業會計制度》、2004年頒佈《小企業會計制度》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進一步完善了會計制度體系。

 (四)國際會計準則全面趨同階段(2007年以後)

這一階段的起點標誌是從2007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39項新會計準則和48項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這一階段以會計準則全面取代會計制度(除少數準則保持中國特色外),與國際會計準則實現了全面趨同,進一步縮小了我國企業會計標準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差異,是中國會計國際化趨同的顯著標志。

 (五)我國會計準則制度變遷的特點

從上述會計準則制度變遷的過程來看,我國會計準則制度變遷有如下幾個特點:

1.順勢而為,適時變遷

我國會計準則制度的變遷都是經濟發展推動的結果,每一階段的變遷都與當時的經濟發展密切相關,都是為了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例如,1979—1992年第一階段變遷的背景是1980年初,我國開始實施“改革開放、對內搞活、對外開放、引進外資”政策,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經營企業等三類外商投資企業(統稱三資企業)的出現,迫切需要借鑑國際會計慣例改變我國過去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會計核算制度,以適應三資企業會計核算的需要。1993—2000年第二階段變遷的背景是1993年我國明確提出要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一步改革開放、實行現代企業制度。為改變實施了40多年的計劃經濟條件下的會計制度,開始全面借鑑國際會計慣例採用會計準則,並結合國情,採取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並存的辦法實施“兩則”、“兩制”。1997年“瓊民源”等上市公司的財務舞弊案發,更是直接催生了我國第一項具體會計準則的頒佈。2001—2006年第三階段變遷的背景是1999年11月15日中美就我國加入世貿組織(WTO)達成協議,2001年12月11日我國正式加入WTO。為適應加入WTO後經濟全球化的要求,特別是市場經濟中最重要的資本市場的發展,“走出去、請進來”發展戰略的實施,要求會計標準形成完整的統一體系,要與國際慣例趨同,迫切需要改變原“兩則”、“兩制”時期不同行業企業會計制度不統一的問題,從2001年陸續實施《企業會計準則》、《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成體系的統一會計制度。2007年以後的第四階段變遷的背景是2002年安然事件及隨後美國資本市場發生的一系列大公司醜聞之後,美國對制度(規則)導向的會計準則制定模式的反思,以及國際上普遍採取原則導向的會計準則制定模式,為更好地實現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和等效,我國也以會計準則體系替代會計制度體系,於2007年正式實施新的會計準則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