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從單一要素價值論到系統價值論-勞動價值論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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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我國多年流行的勞動價值論僅僅承認勞動對商品價值的作用,因而是單一要素的價值論,那麼,現在,我們應當綜合考慮勞動和資產等客體因素與社會需求這個主體因素對商品價值的作用,建構“系統價值論”。

試析從單一要素價值論到系統價值論-勞動價值論的創新

一既要肯定勞動的作用,又要承認資產的作用

正如馬克思所指出的,各種商品之所以能夠互相交換,互相表現為交換價值,“說明在兩種不同的物裡面……有一種等量的共同的東西。”所謂價值,就是各種商品之間的相對比價。這是完全正確的。它是我們分析商品價值的基礎。

然而,馬克思斷言:“作為使用價值,商品首先具有質的差別;作為交換價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別,因而不包含任何一個使用價值的原子。”於是,“把商品體的使用價值撇開,商品體就只剩下一個屬性,即勞動產品這個屬性。”然後,“隨著勞動產品的有用性質的消失,體現在勞動產品中的各種勞動的有用性質也捎失了,因而這些勞動的各種具體形式也消失了。各種勞動不再有什麼差別,全都化為相同的.人類勞動,抽象人類勞動。”這就是商品價值的實體。於是,勞動就成為商品價值的唯一源泉。

這裡,存在著一個巨大的邏輯上的跳躍:商品本來是由一定的勞動和相應的自然資源或物質資料(本文統稱之為資產,即生產的物質條件)結合而成的,可是,為什麼各種商品中“共同的東西”卻只剩下了“勞動產品這個屬性”呢?完全捨棄掉自然資源或物質資料是合理的嗎?有人可能會說,自然資源及其形成的使用價值,具有種種質的差別,無法相互比較,因而不屬於各種商品中的“共同的東西”。可是,具體勞動不也同樣具有種種質的區別嗎?既然可以從具體勞動中分析出抽象勞動,它們是個別和一般的統一,那麼,按照同樣的邏輯,我們不是也可以從種種自然資源中抽象出“一般資源”嗎?難道自然資源就是純粹的“個別”,不存在“一般”嗎?倘若真的如此,強調一般與個別統一的辯證法豈不是被推翻了嗎!至於這個“一般資源”到底如何計量,其實與抽象勞動的計量一樣,可以並且事實上也是通過市場來實現的。可見,如果承認商品價值就是各種商品中所包含的“共同的東西”,那麼,就必須合乎邏輯地承認,商品價值是抽象勞動和一般資源的統一,丟掉其中任何一個部分都是片面的。

傳統勞動價值論從勞動是價值的唯一源泉出發,匯出一個重要論斷:“機器等生產資料只能轉移價值,而不能使價值增殖”。這已經被大量事實所證偽。例如,農民在不同的土地上耕作,雖然付出同樣的勞動,但收穫是不同的,而同樣的農產品當然含有同等的價值,這就是說,好地會帶來更多的價值,其中,土地本身的增值作用不可否認。這個事例帶有普遍性:一切物質生產都離不開一定的勞動資料、生產工具,這些勞動資料同農民土地具有相似的地位和作用。使用先進的生產工具通常也會大大提高實物勞動生產率,在付出等量勞動的條件下,創造出更多的商品,而同樣的商品在同一時期基本也是等價的,更多的商品意味著更多的價值。這也是人們願意採用先進機器的原因。假如機器不能使價值增殖,誰還會勞而無功甚至甘冒風險地使用先進機器?許多勞動工具特別是“機器人”可以代替人的部分勞動(從笨重和簡單的體力勞動到靈巧和複雜的腦力勞動),發揮著同勞動相似的作用,二者具有一定的等價性。為什麼人的勞動可以創造價值,而代替人勞動的那些勞動資料就只能轉移價值呢?實際上,市場只認商品這個最終成果,而不管它是由人還是由機器生產的。

由於資本在商品價值的形成中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所以,資本所有者所得到的回報,在一定範圍內,應當看作是正當的和合理的。從這個角度說,我們過去把資本的一切回報都看作是剝削,是誇大了剝削量。

在我國,隨著經濟的發展,勞動者個人佔有的財產會愈來愈多,在滿足即期消費之餘,人們必然會把一部分財產作為投資,享有它所帶來的回報,這會成為愈來愈普遍的現象。如果認為一切投資回報都是剝削,那麼,就會得出我國經濟愈發展,剝削者和剝削現象也愈來愈多的荒唐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