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滯後的原因及對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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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滯後的原因及對策分析
摘要:企業債券作為直接融資的一種重要方式,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已成為已開發國家企業外源融資的主要手段,但在我國還是一個為廣大籌資者和投資者所長期相對忽略的市場。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滯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分析了其中的一些原因,並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促進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企業債券;債券融資;滯後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股份制公司或企業發行的有價證券,是公司為籌措長期資金而發行的一種債務契約,發行時承諾在未來的特定日期償還本金,並按照事先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在我國,自1987年的《企業債券管理暫行條例》頒佈以後,企業債券開始成批量的發行,同時發行量逐年上升,並於1992年達到高峰,1993年開始,企業債券發展進入暫時的低潮。
  一、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現狀
  1. 企業債券融資金額遠遠小於股票融資額。債券融資和股票融資是企業直接融資的兩種方式,由於企業債券融資同股票融資相比,在財務上具有許多優勢,所以,在國際成熟的資本市場上,債券融資往往更受企業的青睞,企業的債券融資額通常是股權融資額的3~10倍。而據統計資料顯示,我國2000年債券融資額是83.0億元,股票融資額是2103.1億元;2001年債券融資額是170億元,股票融資額是1252.34億元。由此可見,我國企業債券融資的發展遠遠不及股票融資的發展。
  2.企業債券在整個債券市場中的比重遠遠低於其他債券。一般來說,債券市場包括國債、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近幾年來,企業債券在整個債券市場中所佔的比例很小,而且有逐年遞減的趨勢。2001年我國發行國債4600億元,而企業債券僅170億元,不到國債融資總額的5%。而最近幾年我國發行的金融債券規模在不斷增加,所以相對而言,企業債券的規模還在不斷下降。從我國債券市場的規模和結構來看,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明顯落後於國債市場。2001年國債餘額是15618.00億元,金融債券餘額是8534.48億元,而企業債券餘額只有1008.63億元,它的餘額比重僅為4.01%。
  3. 企業債券發行額佔GDP的比重很低。企業債券發行額佔GDP的比重從某種程度上代表著一個國家企業債券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企業債市場規模與GDP的比例在發達市場一般在20~30%之間,而在我國這一比例還不到1%。2002年末中國GDP總值為 10萬億元,同期股票總市值為38300億元(股市大幅下跌之後的數字),佔GDP的比重為38.3%,而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和企業債的未到期餘額為 35000億元,佔GDP的比重為35%,這其中企業債券只佔極小的比重。由此可見,企業債券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有待加強。
  二、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滯後的原因
  首先,對企業債券的利率、發行程式、發行主體等方面的限制性規定,影響了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1)利率方面的限制。企業發行債券應根據企業債券的市場供求關係、企業的資信狀況、經營狀況以及償債能力來確定利率水平。而利率管制使得不同企業發行的同期限債券利率是沒有區別的,於是就不存在對風險的市場定價機制, 結果是信用級別與投資風險不同的企業債券,其投資收益率卻相同,企業債券的投資價值不能得到有效的實現,從而企業債券的需求方和供給方之間很難實現真正的交易。這是中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滯後的首要原因,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原因。(2)發行程式方面的限制,最明顯的是發債的審批制。發債企業的地域、行業乃至所有制等均需經過嚴格的審批,准入限制較多,審批環節繁瑣,使一些企業被擋在發債的大門之外。發行審批制度沒有市場化,是目前制約我國企業債券市場供需雙方市場需求的主要因素。另外還有關於發債權利的限制,是否發行企業債券以及發行多少,這本是企業權利權益和市場選擇相結合的結果,而由最高行政機關決定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卻帶有典型的計劃經濟色彩。(3)發行主體方面的限制。《條例》對發行人的規定只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並劃分為中央企業和地方企業,大量的股份公司和民營企業被排除在外,在目前對外開放的大的背景下,這一規定有很大的侷限性,與市場經濟的要求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