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投資中道德風險防範機制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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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投資中道德風險防範機制的探討
摘 要:創業投資中,創業資本家與創業家由於目標不一致和兩者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導致道德風險。為有效防範道德風險,創業資本家必須設計一套有效的創業資本契約,約束和激勵創業家。文章從激勵和監控的角度並結合創業投資分階段融資的特點,探討了道德風險的防範機制。  創業投資是一種結合技術、管理與創業精神的特殊投資方式。作為委託人(Princi pal),創業資本家,其目標是追求投資回報最大化,而作為代理人(Agent)的創業家卻追求自身效益的最大化,兩者目標不能一致。創業資本家和創業家之間存在資訊不對稱(AsymmdtricInfoumation),創業家許多狀態和行動保持著非觀測性和非核實性,因而導致了道德風險問題。道德風險普遍存在於創業投資整個過程之中,是造成創業投資風險的主要原因之一。  如何防範創業投資中的道德風險,關鍵是創業資本家要設計一套有效的創業資本契約。創業資本契約的安排中,適當的約束與激勵機制可以有效地激發創業家向有利於創業資本家目標的方向努力,從而減少了創業家道德風險。  一、設計一套最佳監控模式  如果創業家的努力水平與監督的敏感度較高,創業家就會提高努力水平。創業家對的監控主要有:全過程監測、績效判斷、逆境診斷及對策以及危機管理。  1.全過程監測:即創業資本家對企業的生產經營、融資決策等重要環節進行全過程監測,以瞭解企業真實狀況。創業資本家監測企業的方式有:(1)參加企業董事會;(2)查閱企業財務資料、產品資料、生產裝置資料及經營計劃;(3)向師、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諮詢並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財務報告進行審計;(4)瞭解巨集觀及行業競爭情況以及產品發展潛力;(5)瞭解企業管理者團隊及員工素質;(6)向科研機構瞭解企業創新情況。  2.績效判斷:即創業資本家用特定的評價指標對企業執行的績效進行判斷。其主要指標是利潤、投資回報率、銷售額、市場佔有率現金流量等。這幾個指標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反映了企業生產、管理、資金及技術狀況。  3.逆境診斷:即在過程監測和績效判斷中,對各種已識別的逆境現象進行成因、過程分析及發展趨勢預測。技術問題和管理失誤是企業經營出現困難的兩個關鍵因素。如是技術問題,要分析原因,技術問題主要包括:產品成本過高,缺乏競爭力;新技術出現,產品過時;替代產品出現;後續新產品開發失敗。如是管理失誤,要分析是錯誤的營銷策略、不當的財務控制還是管理團隊內部鬥爭所致等等。創業資本家對企業出現的每一個問題,都要仔細診斷,找出問題癥結所在,從而對症下藥。  4.一般對策及危機管理:創業資本家在企業逆境診斷基礎上,針對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採取相應的對策。當企業發展的障礙是技術問題,創業資本家應判斷技術有無更新的必要和可能或有無可能開發新技術,否則創業資本家考慮適時撤除資本。當企業管理出現問題,創業資本家利用自已的管理優勢向企業提供財務、營銷等管理方面的資助。如創業資本家發現企業陷入危機狀態,一般對策已不能解決問題,創業資本家可通過撤換創業家管理集團,執行特別計劃等應急措施介入企業管理。如創業資本家所有措施失效,應立即撤出創業資本。  二、設計一套有效的激勵機制  創業企業管理層的能力和努力程度是決定企業成敗的關鍵。為防止創業家憑藉資訊優勢進行“內部人控制”,除採取有效的監督措施以外,創業資本家需給予創業家適當的激勵而減少他們之間的利益差距和一定的監控成本。創業資本家可通過剩餘索取權的分享形成激勵機制,將創業家的努力誘匯出來,從而克服創業家的偷懶行為。優先購股權(EmployeeStockOptinons)是一種買入式股票期權,作為一種創新工具,具有風險優先而收益無限的.機制,它的期限效能夠使期權持有人適時將收益實現。它把購買股權的行為放在若干年後,份額多少,則由這幾年的工作業績和企業成長狀況決定。這種未來的包含不確定性的制度安排能夠調動創業家的熱情和能力,應該成為創業企業發展的基本制度安排。  1.建立有利於優先購股權制度實現的外部條件。實行優先購股權制度對企業的管理要求較高,它要求企業具有明晰的產權制度、透明的財務制度、完善的績效考核和配套的企業文化。(1)明晰的企業產權是實行優先購股權的基礎。優先購股權的實施必然帶來企業股權結構的變化。首先,企業的所有者必須明確,才能夠作出優先購股權的決策;其次,創業資本家要保障自身利益,應把購股權的額度控制在一定的比例範圍內。這就要求創業企業有明晰的股權結構基礎。(2)透明的財務制度是實施優先購股權的必要條件,優先購股權實施的關鍵環節之一是期權執行價格(ExercisePrice)的確定。對非上市企業,應以授予日企業評估價值(AppraisedPrice)為基礎,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的財務報告進行審計,投資銀行再以此為依據創業企業的價值。企業的價值應經常評估,一方面使創業資本家看到企業的成長,願意和創業家分享財富;另一方面以企業業績激勵創業家。這些都要求企業有透明的財務制度。(3)績效考核是優先購股權的配套政策。一方面,績效考核可以用來監督創業家的努力程度;另一方面企業的績效考核應和優先購股權的實行緊密掛鉤。企業的業績和個人的業績決定著能否獲得優先購股權,以及獲得優先購股權的數量和價格。實行優先購股權的企業都要有完善的考核制度,這樣優先購股權的實施可以做到公平和公正,從而使激勵效應最大化。  2.優先購股權的實施方案。(1)由創業資本家成立薪酬委員會,同時聘請師、律師事務所等權威中介機構。(2)根據創業團隊的管理能力和各項財務指標的表現確定對創業家優先購股權的授予係數。(3)聘請中立、專業的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時應以數量指標為主,質量指標為輔,並根據情況選擇適當指標。創業企業價值的評估可以使用多種,作為對比,確定企業虛擬股本總額和虛擬股價。(4)確定優先購股權的執行期限(國外認股權有效期限為10年,視國內具體情況,可定為5-10年)、執行價格、以及優先購股權的執行方式。優先購股權執行之前,創業家只能從企業分取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