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倫理、市場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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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倫理、市場與詩
  
    1.1 探尋市場的倫理維度與道德基礎(參拙著《經濟學與倫》,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繞不過什麼是道德、什麼是倫理這類基本。 1.2  什麼是道德,或道德的實質是什麼,這是數千年來一直困惑著無數家和倫理學家的一個深不見底的問題。依照其美德倫理學,亞里士多德把道德(arete ——通譯為“善”)視作為支配人們選擇的某種理想的品質。根據其道德情感論,休謨把道德視作為源自人性中的自然原則即“同情心”的某種“約定”(convention)。出於其批判哲學的進路和對理性的劃分,康德把道德(法則)界說為人的實踐理性中的“定言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基於其元倫理學(meta-ethics )的建構,斯蒂文森(Richard L. Stevenson)把道德視作為知識領域之外的某種“態度”。依照其規定主義倫理學(prescriptivist ethics),黑爾(Richard M. Hare )把道德歸諸為某種語言的“命定性”(prescriptivity)和“可普遍化性”(universalizability)。在什麼是道德和倫理問題上,還是維特根斯坦來得簡單:倫理問題是“超驗的”,是“不可言說”的。 1.3  哲學家與倫理學家講在這個問題上的莫衷一是,說明了這個問題的艱深複雜。哲學家講不清楚的問題,經濟學家能講清楚?經濟學家敢僭越地談倫理問題?但在當下,市場經濟來了,市場交換中的道德問題出來了,經濟學家不“講”道德,不思考市場秩序的道德基礎,能行?鴨子被趕上了架。於是,就有了中國當下倫理學界和經濟學界一起的“經濟倫理熱”。 1.4  經濟學家要講道德,如何講?被稱之為“自亞當·斯密以來最受人尊重的道德哲學家和經濟學家”的哈耶克,除了說道德是文化演進的結果外,好像什麼都沒說。199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之一哈薩尼(John Harsanyi ),曾幾十年思考人的經濟行為中的道德問題,但他最終把道德說成是“一種非因果性的假言命令”(hypothetical imperative ),令人覺得莫名其妙。199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森(Amartya Sen ),曾出版過一本《經濟學與倫理學》的小冊子,但可惜的是,在這本小冊子裡,他除了呼籲經濟學家要在自己的中要考慮到倫理問題外,好像並沒有多講什麼。當代另一位博弈論經濟學賓默爾(Ken Binmore ),前兩年出版了兩卷集的《博弈論與契約》鉅著。在這兩卷千餘頁的鉅著中,賓默爾好像是在整篇討論人的經濟行為中的倫理道德問題,但他所得出的結論,實在令人咋舌。他說,如果把道德探索嚴格限定在研究定言命令諸如此類的東西,那將“迫使我贊同尼采的根本無道德現象的觀點”。這就是當代主流經濟學家的代表觀點! 1.5  經濟學家要麼不“講”道德,要麼講道德就認為無道德,這還得了? 1.6 道德存在不存在?在市場秩序中存在不存在道德和倫理?這是一個荒唐的問題。元倫理學家證明了從“實然”(be)推導不出“應然”(ought to)來,他們卻否定不了道德的存在。當代主流經濟學家從個人利益最大化的假定中推導不出“守道德是理性的”(it is rational to be moral),但他們也說明不了市場活動中就沒有道德這回事。維特根斯坦說“倫理問題不可言說”,也決非意味著就不存在道德,而毋寧說是肯定了道德的存在。維特根斯坦可不是一個思想的懶漢。他說倫理問題“不可言說”,只是不想僭越地說“不可言說的”。說“不可言說”,顯然就假定了“不可言說的”“那在”。牟宗三說:“窮知見德”。這好像也意味著這“不可言說的”的“那在”深不可知。然而,既言“見德”,這本身就意味著“德”能見,並可見。因此,這“那在”,或許並不是遠在理性彼岸的“自在之物”,而可能是同在於海德格爾所說的與人有關的“此在”或“定在”!猘sein)。 1.7  如果市場秩序中有道德,經濟學家就要講道德。如何講?既然什麼是道德,道德的實質是什麼,以及道德的起源是什麼,我們都不清楚,要講道德,如何講? 1.8  倫理問題“不可言說”,但道德又是“定在”,我們就不可能“講”,因而只能猜測,只能斷想。 2.1  猜測,“德”可能與“行”(act )有關。行,是人之行,既包括行動、行事和行為,也應包括“言行”,即奧斯丁(John Austin )和塞爾(John Searle )所說的“言語行為”(utterance act )。而“語言行為”,既包括奧斯丁所說的“以言表意行為”(locutionary act ),“以言施事行為”(illocutionary act ),也包括他所說的“以言取效行為”(perlocutionary act)。言之行,行之言,均與道德有關,均有道德在其中,這應該是直覺(intuition ),是常識(common sense)。故道德不應是一種玄奧的道理、靜態的標準、僵死的教義、抽象的法則,而是人們“行”中的實存,“言”中的涵蘊。道德決定行(包括言),支配行,貫穿行。道德內在於行之中,又從而顯現於行之外(表)。 2.2  什麼是行?什麼是言?言即是行(奧斯丁),行即是言(海德格爾)。言與行,同一在“道”。道,即古希臘語中“邏各斯”(logos )。道德與行有關,與言有關,總歸起來,與邏各斯有關。“法”和“禮”歸於“仁”,“仁”歸於“德”,“德”歸於“道”,即一切最後歸於“邏各斯”。 2.3  什麼是邏各斯?邏各斯似是“言”(Word),但也似是“非言”,即“無言之言”和“不可言說”——“道可道,非常道”——  老子如是說。從語源學上,海德格爾對邏各斯曾有考證。他認為,古希臘語中的“logos ”,起源於“legein”,而“legein”,在古希臘語中意為“說話”。另據奧格登(C. K. Ogden )和理查茲(I. A. Richards)考證,在古希臘,自赫拉克利特最初把“邏各斯”引入哲學中後,它當時既有語言、說明、尺度之蘊,又有理性、法則之意。現在看來,我們今天所說、所指和所理解的“道德”,也應包含在“邏各斯”之中。在“邏各斯”中,言與行,實然與應然,理性與道德,應該不分。《中庸》雲:“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並言:“不誠無物”。這說明早在二千多年前(亞里士多德之前),儒家思想家子思就體悟出了這一點。 3.1  再來看倫理。什麼是倫理?簡單說來,倫理是道德之理,社會之理,即社會的(而不是個人的)普遍道德義理,或義理化的社會道德準則。倫理,在中是“ethics”:“ethics”源自古希臘文中的“ethikee ”。“ethikee ”一詞,又是從古希臘文中的“ethos ”一詞演化而來。在《尼各馬科倫理學》第二卷,亞里士多德一上來就指出,倫理德行是經由風俗習慣的沿襲而來,故略把“ethos ”一詞的拼寫略加改動,就有了“ethikee ”(倫理)。 3.2  在古希臘文中,“ethos ”一詞的涵義是什麼?據海德格爾考證,“ethos ”這個詞,最早也是出現在赫拉克利特那裡,其本來的含義是“居留”、“住所”,即人居其中的敞開的“場所”。海德格爾又解釋到,這個“場所”,讓人成為他所在的“是”,即讓人來到“其中”,使人的“在”得到澄明,因而成了“在場的”。海德格爾對古希臘“ethos ”的考據,顯然有其存在哲學的印記,或者說,有他自己哲學進路和理論建構的視角。但現在把古希臘文中“ethos ”理解為風俗或習俗,大致沒錯。因為,把“ethos ”這個詞的“居留”和“場所”的含義運用到人們的行之中,就應該是“習俗”。所謂“習俗”,不就是人行為的某種“居留”和人在其中活動的“場景”(秩序)麼?由此看來,英國一位當代哈耶克主義經濟學家薩金(Robert Sugden )所認為的道德信念與人的習俗(慣例)是同一自發社會演化過程的產物,正好與古希臘語中倫理一詞原來的含義不謀而合。 3.3  既然倫理在古希臘哲學中就含有人“在場”的意思,海德格爾進一步認為,倫理的“思”——  即我們所理解“道德推理”(moral reasoning )——  也應該與人的“在場”有關,與人的“此在”!猘sein)有關。在此在中,理性與道德,實然與應然均同一起來了?在海德格爾的哲學體系中,看來好像應該是如此。 3.4如何思(包括倫理的思)?照海德格爾看來,思必須在語言中。思,必定是存在的思,也必定是語言的思。故海德格爾認為,“語言是存在的家”,而“思著的人們與用語詞創作的人們是這個家的守護者”。於是,一切哲學問題,又都可歸結到語言問題。斯蒂文森的元倫理學,黑爾的規定主義倫理學,均把道德歸結為語言問題,無疑與他們二人曾受維特根斯坦語言哲學的有關,但這也正好與海德格爾哲學相契。哲學和倫理問題都與語言有關。那麼,什麼是語言?    ;;; 4.1 什麼是語言,或語言的本質是什麼,這是一個比什麼是道德更難回答的。家,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