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電子商務帶來的課稅問題和相關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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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電子商務帶來的課稅問題和相關對策
隨著資訊技術的高速,商務悄然崛起,引起了流通領域市場交易方式的深刻變革。稅務機關如何面對這一挑戰,做到未雨綢緞,是擺在全體稅務幹部面前的一個亟待解決的。下面我們就電子商務帶來的課稅問題和相關對策談些拙見,以茲探索。

一、電子商務及在我國的發展

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作為一個完整的概念出現於90年代初。通常可以將電子商務理解為:電子商務是綜合運用資訊科技,


以提高貿易伙伴間商業運作效率為目標,將一次交易全過程中的資料和資料以電子方式實現,實現“無紙貿易”。電子商務的處理方式主要有三種:(l)內部之間,通過企業內部網(Intranet)的方式處理與交換商貿資訊;(2)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國際網際網路(Internet)或專用網(Extranet)。方式進行電子商務活動。電子資料轉換(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簡稱EDI)是企業間貿易的重要方式,它按照商定的協議,將商業檔案標準化和格式化,通過機網路,在貿易伙伴之間進行資料交換和自動處理,實現全球貿易的無紙化;(3)企業與消費者之間,通過Internet設立網上商店。消費者通過網路在網上購物,在網上支付,為消費者提供一個新型購物環境,方便消費,也推進商業貿易的發展。

電子商務在我國的起源於90年代,並率先在外貿、海關、運輸等領域得到了應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據瞭解,部。外經貿部、海關總署等單位已經成立了EDI中心,專門從事行業內的電子商務管理。從1994年開始,企業開始涉足電子商務,並取得了喜人的成績。今天,證券交易網覆蓋全國,有效地保證了證券市場的良性發展。結算系統覆蓋全國,大大的提高了轉匯效率,縮短了資金在途時間。此外,商品交易網、中國商品訂貨系統等電子網路相繼建立。由外經貿部主辦的因特網上的“中國商品市場”於 1998年7月 l日正式推出。進出口企業可以通過連線在外經貿部官方主頁(http:// )上的“中國商品市場”進行網上推銷。

二、電子商務中的稅務問題

據報道,1995年至2000年全球電子商務營業額達到250億美元,預計2000年至2010年網上交易額將達到4500億至6000億美元。我國的電子商務雖然起步較晚,但對於全國將近700萬網際網路使用者而言,電子商務必然會象雨後春筍一般,以難以預料的速度向前發展,任何人只要擁有一臺帶有MODEM的計算機,一條電話線,通過網際網路入口提供的服務便可參與網際網路貿易。任何區域性電腦網路只要在技術上執行網際網路協議,就可以進入網際網路;任何企業向網路服務商(ISP)交納一定的註冊費後,即可獲得自己專用的城名,在網上自主從事商貿活動和資訊交流。因此,我國稅務部門將遇到如下問題。

1.《徵管法》未對網上交易的相關納稅事項做出明確規定。隨著國際網際網路的飛速發展,境內或境外的企業可以十分輕易的在Internet上設立網站而無須成立代表機構或辦事處,更不用辦理稅務登記。企業通過製作自己的主頁宣傳、銷售產品並取得相應的收入,“網站”作為“經營地”、“代表機構”亦或是“納稅人”都還有待


商榷。電子商務的商品交易方式、支付方式等都與傳統的商貿方式有著很大的不同,給傳統的以屬地原則或屬人原則為基礎建立的稅收徵管,稅務檢查等制度帶來了挑戰。

2.稅務機關對電子商務的交易過程缺乏監控手段。全球的網路框架打破了傳統的地域之隔和交易模式,當電子商務擴大到一定範圍,按照傳統方式設定的,根據區域管理納稅人的方式有必要進行調整。在電子市場這個獨立的環境下,交易的方式採用無紙化,所有買賣的合同,作為銷售憑證的各種票據都以電子形式存在,這些無紙化操作導致傳統的憑證追蹤檢查失去基礎。網上交易的價格、數量及應稅行為發生的時間,稅務機關難以確定。如何確保應納稅款及時、足額地入庫是稅務機關面臨的又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