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初創企業中內部審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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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創型的企業中業務部門是最核心的部門,是為企業直接創造經濟效益的部門。內審部應當立足於為各業務部門的業務發展提供支援的角度去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談談初創企業中內部審計的作用

摘要:

在傳統的觀念中,內部審計一般只存在於成熟的、大型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和國有企業中,對於初創型的企業而言,很少有內部審計的存在。但是隨著創業板和新三板的開閘,一些初創型的民營企業,為了登陸資本市場並吸引風險投資,必須完善公司治理進而符合上市公司基本要求等目的,設立了內部審計部門。那麼,內審部門到底該發揮哪些作用才能夠為該型別的企業增加價值呢?本文認為,內審部門應當從如下七個方面開展工作,才能夠滿足管理層、股東及各方利益相關者的期望,從而從一個邊緣化的部門變成一個公司必不可少的核心部門。

關鍵詞:

內部審計;資本運作;初創企業

A公司的基本情況:A公司成立於2013年11月,是中國網際網路+養老模式的開創者,是國內領先的養老行業O2O平臺,擁有3500家線下社群服務門店以及一個網際網路線上交易平臺,員工8000人左右,總資產8.5億元,年交易流水接近8億元。這些門店和員工在公司註冊之前是以老闆個人的名義進行管理和經營的。公司既沒有納稅,也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商品的採銷也沒有發票,賬目也都是老闆自己在管理。為了以最快速度佔領居家養老市場,老闆決定註冊公司,儘快登入資本市場,利用資本的力量撬動養老市場這個上萬億的產業。那麼在這樣一個初創型的企業中,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如何發揮自己的作用的呢?接下來,筆者將進行一一闡述,以達到拋磚引玉的目的。

一、內部審計應當是初創型企業的戰略諮詢師

(一)資本運作方面的戰略諮詢

很多初創型企業之所以設立內部審計部,是為了滿足風險投資機構規範公司治理以及上市合規的要求而設立的。這種企業的老闆對內部審計的價值期望往往很低,在其心目中可能僅僅是查錯防弊的職能。然而,筆者認為內部審計師完全可以在資本運作方面發揮自己應有的作用。原因在於初創型企業的老闆很多都是學歷較低或者是營銷和技術專家,對資本市場非常陌生,財務、合規及資本運作知識相對缺乏。內部審計師可以利用其對資本運作、財務和合規方面的知識,對老闆在戰略資本的引入以及上市戰略方面給予建議。以A公司為例。為了事業的更進一層樓,老闆開始用網際網路的手段去改變養老行業。於是,老闆開始註冊公司,引入風險投資。風投要求公司按照現代公司治理的要求設立內部審計部。

筆者利用自己在國際四大工作時參與上市公司IPO審計的經驗,經過與老闆反覆溝通。老闆最終做出了戰略決策:即鑑於公司已經無意間佔據了居家養老行業的領先地位,應當利用資本市場的力量,迅速將店面開到全國,成為行業標準的制定者,讓後來者和模仿者望塵莫及的戰略。鑑於公司成立時間較短,為達到最快速度步入資本市場的目的,筆者建議公司有兩條路線可走:一條是先上新三板,尋找券商作為做市商,做高市值進行融資,同時繼續規範公司治理,待條件成熟時轉板到創業板或者深滬主機板;另一條路線是,尋找一家與自己經營理念相似、股權相對分散的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從而達到間接上市的目的。最終,老闆採納了筆者的建議,選擇了第二條路線,目前資產重組的各項工作已經接近尾聲,年內即可登入創業板。

(二)盈利模式戰略調整

諮詢初創型企業的業務模式不穩定,盈利模式還在探索之中,因此,常常出現朝令夕改的問題。往往內部審計部門費了很大精力才剛剛推動業務部門制定的流程制度,卻因為業務流程的變化而流於形式。此時,內部審計就應當積極主動參與到企業業務模式的探索之中,努力瞭解企業的業務形態、企業文化、發展歷程,對公司業務模式的調整提出戰略諮詢意見,進而參與流程制度的制定以固化業務模式。以A公司為例。A公司在成立之前以不規範的組織形式運行了10年,60個經銷商全都是老闆從農村老家帶出來的親朋好友。這些親朋好友的開店資金都是老闆給他們的,這就讓老闆以為這60個經銷商以及下屬幾千家門店和員工都是自己的。因此,在A公司成立運營初期,公司就把幾千家門店及上萬名店員,當作自己的資產入賬和管理。

然而經過核算,我們發現,公司如果以當前的模式上市其合規成本非常之高。僅上萬名店員的社保繳納,即可增加人工成本1億元,蠶食掉公司全年利潤;還有總部返還給60個經銷商的佣金,按照稅法規定,總部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約1個億(8億銷售額*60%(返傭比例)*20%(個人所得稅率));總部買斷的商品如果賣不掉,造成庫存商品2000多萬元的積壓。這幾項資料表明,A公司現有的業務模式在符合上市合規要求的情況下,必然產生鉅額虧損,已經不能適應公司的發展需要。

A公司的業務模式必須進行調整,才能達到既合規又實現盈利的要求。於是,審計總監與財務總監、各業務部門一起調研公司的主要業務流程,瞭解企業的業務形態、企業文化,在與經銷商、總部各業務部門進行無數個碰頭會之後,終於認識到公司的業務模式必須全面調整為平臺業務模式。所謂平臺業務模式,即首先界定清楚A公司與老闆60個親朋好友的法律關係,雖然同樣使用一個品牌,認同同一個企業文化,但不是同一個法律和經濟主體,而明確A公司作為網際網路平臺與其60個親朋好友是總部與經銷商的法律關係;供應商變成了網際網路平臺上的商戶;A公司是介於商戶與經銷商之間的一個網際網路平臺服務商。A公司按照雙方成交金額收取約定比例的'平臺服務費,而非商品的買賣差價,公司流轉稅率從17%降為6%。1.原業務模式(傳統採銷模式):2.新的業務模式(O2O平臺業務模式)新的業務模式得到了券商、律師、審計機構的認可,現有業務模式所面臨的一切看似無法解決的合規問題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