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企業邊界決定理論發展的邏輯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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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企業邊界決定理論發展的邏輯與方向
摘要:企業邊界是現代企業理論研究的重要課題之一。這個理論難題一直困擾著經濟學家們,在探索過程中產生了許多經典的理論流派。鑑於涉及企業邊界的現實經濟問題是複雜而動態的,關於企業邊界的理論有待進一步研究深化。而從契約的角度梳理關於企業邊界決定的理論學說,並對他們的觀點進行歸納和分析,或許可以使我們對企業邊界的模糊化和動態化有一個合理的解釋。

關鍵詞:企業邊界;企業理論;契約
  
  企業邊界決定理論的研究可以追溯到經濟學大師亞當·斯密。經過新古典經濟學的演繹以及科斯開拓性的研究之後,關於企業的邊界與規模問題主要沿著兩條路徑發展:一條是以威廉姆森為代表的交易成本與產權理論,其中最著名的是資產的專用性質確定了企業規模的假說;另一條是以阿爾欽與德姆塞茨為代表的代理理論,其中最著名的是“團隊生產”的度量困難和高成本導致企業規模確定的假說。在經濟學家們艱苦卓越的探索過程中,產生了許多經典的企業理論,取得了斐然的成績。本文旨在對近期企業邊界與規模的主要理論作一簡單梳理和評論。
  
  一、企業邊界決定理論的發展脈絡
  
  (一)技術決定論
  1.分工與專業化理論。技術決定企業邊界的觀點最初體現在斯密的市場限制勞動分工假說(即“斯密定理”)。斯密(Smith,1776)在其鉅著《國富論》中分析專業化和分工所帶來的報酬遞增現象時指出:“勞動生產力上的最大增進,以及運用勞動時所表現出的更大的熟練技巧和判斷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結果。”分工導致企業的出現和擴張,同時分工所形成的各種工序、工種之間需要協調。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企業內部就可能採用更加不可分的技術,而這種技術使勞動分工進一步深化,引起規模報酬遞增,從而導致企業規模的更進一步擴大。斯密通過“制針”的故事來說明分工協作和在此基礎上“合作剩餘”的產生及其效應。從這個意義上說,企業應被定義為要素所有者為取得“協作力”、分享“合作剩餘”而形成的一種契約關係。那麼,這種企業規模的擴張是不是無限的呢?顯然不是,斯密還有一個著名的論斷:勞動分工受市場規模限制。“正是交換的力量為勞動分工提供了可能。因此,勞動分工始終受這一力量的限制;或者換句話說受市場規模限制。當市場很小時,沒有人有動機全身心投入到一個職業中去,因為他無法用自己所擁有的剩餘——自己的勞動產出中超出自己消費的部分一在他需要時,交換其他人勞動產出剩餘部分。”船當市場規模已定時,分工中的企業協作的規模和邊界實際上大致確定下來,而隨著市場規模的擴大,企業在延伸了的分工鏈條中可以擴充套件其邊界和規模。
  2.資源配置理論。新古典企業理論把企業看作是一個投入產出的“黑匣子”,將企業構造成技術上的生產函式。企業在利潤最大化目標下追求成本最小化,採用均衡分析和邊際分析方法,按照邊際成本等於邊際收益的原則決定產量。如果不考慮為尋求壟斷勢力而擴大規模的因素,則企業的最佳規模在平均成本的最低處實現。而一個企業的平均成本會隨規模的變化而變化,一般說,總會出現幾個前後相繼的階段,即規模收益遞增或平均成本遞減、規模收益不變或平均成本不變、規模收益遞減或平均成本遞增。換言之,一個企業的效率或平均成本是隨規模而變化的,在其他條件一定的情況下,總會存在一個能夠使企業的效率最高或平均成本最低的規模,也即所謂經濟規模或最佳規模。這個時期盛行的觀點是,選擇企業還是選擇市場,要根據其技術特性而定。企業的特點就在於它只是一個技術上的選擇,市場只負責提供訊號。企業內部的結構、組織秩序及其治理不予考慮,出現問題全部由法院解決,並相信法院是萬能的。
  
  (二)交易成本決定論
  交易成本的思想雖然可以追溯到大衛·休謨,但直到1937年科斯發表《企業的性質》一文後,才得到開拓性的分析。科斯用交易成本解釋企業的概念雖然是偉大的創舉,但在以後的大約30年的時間裡沒有任何進展。直到1960年,科斯的另一篇論文《社會成本問題》發表後,沉寂了近30年的交易成本的重要思想才引起經濟學家的注意,遂成為許多經濟學家討論的熱點。後繼者們沿著產權和交易成本兩個方向對企業的邊界或規模進行了有益而艱苦的探索,且取得了斐然的成績。科斯採用標準的新古典分析方法,對新古典企業理論提出了質疑,他認為價格機制不是唯一的,企業也是協調資源配置的手段,而企業的顯著特徵就是作為價格機制的替代物。他發現之所以兩種協調機制可以共存,是因為新古典理論所假設的前提條件與事實不符。他指出,新古典理論認為市場交易是無成本的,而事實是,建立企業有利可圖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價格機制是有成本的。科斯從理論邏輯上證明了市場交易費用的'存在,認為市場與企業是資源配置的兩種可互相替代的手段。在市場上,資源的配置由非人格化的價格來調節,是由一系列短期契約來完成。而在企業內部,相同的經濟活動可以通過建立較少的長期權威關係契約來完成。市場與企業之間發生替代是由於完成同樣資源配置活動所需的交易費用不同。科斯在《企業的性質》一文中,利用交易成本理論創造性地解釋了企業的性質和邊界問題。他論述道:“當追加的交易(它可以是通過價格機制協調的交易)由企業家來組織時,企業就變大,當企業家放棄對這些交易的組織時,企業就變小。”。因此,企業規模被界定在這樣一個定點:“企業將傾向於擴充套件直到在企業內部組織一筆交易的成本等於通過在公開市場上完成同一筆交易的成本或在另一個企業組織同樣交易的成本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