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農資金審計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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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5年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自查自糾報告

為了全面貫徹落貴港市水庫移民資金專項檢查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範水庫移民資金監督管理,保障水庫移民合法權益,根據自治區政府《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區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電[2015]38號)和區財政廳《關於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政自查自糾階段有關工作要求的通知》(桂財農[2015]51號)等檔案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對水庫移民涉農資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了自查自糾。本次自查自糾涉及資金8196.27萬元,其中上級主管部門安排的資金8114.45萬元,本級財政安排的資金81.82萬元,現將具體情況彙報如下:

涉農資金審計的調研報告

1、本局能夠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水庫移民的政策。

2、對2013、2014年度上級和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用於庫區涉農專案資金,我局堅持做到: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和資金管理工作機制來執行,按章辦事,依法理財。我局通過認真自查,沒有發現套取、擠佔、挪用、虛報冒領、私分庫區涉農專案資金的問題

3、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補助資金,我局嚴格按照2011年重新確認的人數和名單,在每個季度的補助資金下達後,按照程式向政府申請劃撥該專案資金,同時做好發放清冊連同政府批文一起送到財政局,由財政局撥款到信用社代發水庫移民款專戶,再由信用社按清冊名單和金額發到移民戶的專用賬戶上。

4、2013、2014年的專案資金下達後,先報財政評審,再公開招投標;專案實施完工,經我局和村、鄉鎮政府、財政等部門驗收合格,再由我局向財政申請撥付進度款;由區政府組織區紀委、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等部門進行初驗,合格後再向市一級申請竣工驗收。2013年實施的專案在初驗後,由區投資審計中心進行審計結算後再向市移民局申請竣工驗收;2014年實施的專案已進行了初驗並進行了審計結算,準備申請竣工驗收。

5、2013年至2014年的大中型後期扶持補助資金尚有128.01萬元留在區財政局的賬上,原因是:我區在2013年確定的仙衣灘水電廠(西江二期航運樞紐)後期扶持人口5325個後扶指標中,我局已按要求及時撥付了5074個後扶指標的扶持款,因橋圩鎮錦垌村、新塘鄉大鄭村部分移民對指標核定有爭議,我局暫不撥付這兩個村251個有爭議的後扶指標扶持款。但目前我局已會同相關鄉鎮繼續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6、水庫移民資金嚴格按照自治區移民局和財政廳的要求,由財政局設定移民資金專戶,由移民局申請、財政局審批撥付,不存在違規問題。

7、自查自糾無發現其它違反制度規定的問題。

篇二:加強扶貧資金管理的調查報告

近年來,國家瞄準貧困物件,突出重點區域,鎖定扶貧開發目標,增加資金投入,不斷加大了攻堅的力度。在“三位一體”的大扶貧格局下,無論是投入的直接幫扶貧困人口的資金規模,還是投入的產業發展或者基礎設施建設等開發專案數量,都是空前的。資金管理是一個十分敏感的問題,而涉農的扶貧資金更是焦點中的焦點,上上下下都十分關心。如何進一步加強管理和規範操作,我認為,應在執行好現有政策的前提下,要注重創新,既要規範延伸舊有的好制度、好辦法,又要積極應對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推陳出新。下面,就我市扶貧資金管理工作的現狀做法、存在的問題和對策談一些初淺的看法。

一、現狀及主要做法

在國省扶貧辦的指導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近十年來,我市通過積極爭取、整合、籌集、財政配套等方式,累計投入各類扶貧資金6.47805億元,其中20**年投入

1.86175億元。主要用於推進全市扶貧攻堅專案實施以及貧困人口的直接幫扶。面對來源廣泛、數量龐大的扶貧資金,市委農村部和市扶貧辦把加強扶貧資金監管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組織協調市、縣相關職能部門一道參與,突出強化管理這個關鍵,上下聯動、多措並舉,對扶貧資金的來源、流向、審批、報賬等各個環節實施了嚴格監管。既確保了扶貧資金髮揮效益,同時也確保了扶貧資金的安全、規範、高效,實現了雙贏的結果。

一是嚴格執行專戶管理制。全市各扶貧部門對扶貧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封閉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呼叫專案資金,防止和杜絕擠佔、挪用、貪汙扶貧資金。

二是嚴格執行專案審批制。對扶貧專案的報批執行市、縣兩級評審制。各區縣(市)扶貧辦在上報扶貧專案前,會同農業、發改、畜牧水產、林業等部門一同深入專案點現場考察,共同論證,提出考察論證報告,進行縣級自評。市辦與財政部門再次進行評審論證,確保扶貧專案資金投向合理。

三是嚴格執行公告公示制。充分利用各級政務公開欄,向社會公開扶貧專案申報、立項、審批等方面的政策和程式。在扶貧專案實施過程中,實行資金公開、建設單位公開、竣工決算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杜絕暗箱操作。對於重點專案,還製作專案建設平面示意圖,簡明扼要地介紹專案建設規模、責任單位、資金投入額度、資金來源渠道、管理方式和管護措施等。

四是嚴格執行報賬制。嚴格執行群眾參與式管理,由專案村提出資金申請,專案村驗收工程並經審計部門審計後,由財政部門統一將資金撥付到專案實施單位。對於工程質量

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憑證的,扶貧部門不予審批,財政部門不予報賬。

五是嚴格執行驗收考核制。對實施完畢的專案,按專案實施方案組織檢查驗收,進行績效考評。所有專案驗收合格後,持專案驗收單、專案驗收報告方可報賬。

六是嚴格執行年度審計制。由扶貧部門會同財政、審計部門,重點檢查扶貧專案實施和扶貧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採取現場察看實施專案是否按方案實施完畢、到財政部門察看專案資金是否按要求撥付到位等工作方式,加大資金審計力度,充分發揮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作用。

二、存在的問題

儘管我們對扶貧資金實行了相對嚴格的管理,但是因為扶貧工作點多線長面廣,牽涉的部門和扶貧物件多,資金的規模大小也不一,執行的主體也各有不同,所以,難免在使用和管理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管理上還有待進一步規範。扶貧資金來源渠道多、涉及部門廣,由於條塊分割等原因,難以實行有效地統一管理。分配使用權力多集中於職能部門,在資金的安排、審批等環節,還有一定的隨意性,存在不太規範的地方。

二是監管上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傳統的監管模式下,部門各自為政,相互之間缺乏溝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的專項檢查往往是事後督查,很難做到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特別是資金安排和專案管理鏈條長、環節多、專業性強,對扶貧資金賬目的審查耗費時間長、效率較低,監管範圍有限,監管深度不夠。同時,由於基層監督力量不足,使扶貧資金的安全存在一定的風險。

三是責任落實上還有待進一步加強。扶貧資金主管部門是扶貧資金管理的主體、監督的主體,由於責任不明確、落實不到位等因素,個別單位往往重資金爭取,輕資金管理;重資金分配權力,輕資金監管責任;分配資金時“插手”,監管資金時“甩手”。對資金專案如何安全執行,保質保量完成建設任務,還需要進一步加強責任意識。

四是執行過程中或多或少還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個別涉農職能部門在資金撥付過程中,因為一些主客觀方面的原因,存在延期撥付、人情撥付、吃請回扣等不正之風。個別鄉(鎮)、村對各類補助補貼類資金的發放,未能嚴格落實公開制度,對發放物件、補貼人數、補貼金額公開不及時、不到位,工作缺乏透明度。

三、對策及建議

1、創新機制,建立規範健全的資金管理體系。要按照扶貧資金專款專用的使用原則和封閉執行的總體要求,嚴格執行《**省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等制度,對每筆資金從進戶到劃撥、從使用到監督、從驗收到報賬,都有據可查。另外,在繼續堅持扶貧專案招標制和公示制的基礎上。一是推行合同制。對所有建設專案,嚴格執行專案建設合同簽約,明確專案責任人、建設內容及規模、專案投資補助標準、專案管理、驗收和獎罰辦法等,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管專案、建專案、驗專案。二是加強整合。針對原來扶貧資

金存在部門條塊分割,各自為政,職責不清,扶貧資金“效益遞減”的實際,要以縣為單位,以貧困村為主戰場,集中優勢打殲滅戰。要在區縣(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加強資金整合。今後對扶貧專項資金、以工代賑資金等,要按照各投其資、各計其功的原則,在扶貧部門的統一部署下,由財政、扶貧、審計等部門統籌管理扶貧資金,把扶貧資金與部門任務、責任、權力整合,以村或者以片為平臺,實行統籌安排、綜合排程、捆綁使用、集中投放,最大限度的覆蓋貧困農戶。三是積極創新。為徹底改變目前專案規劃早、申報慢、資金下達遲等突出問題,積極開展網上申報、審批,簡化辦事程式,每年年底前完成下年專案規劃、申報,翌年前半年完成資金計劃下達,確保專案早啟動,早實施,貧困農戶早受益。

2、規範操作,建立科學嚴密的專案執行體系。一是建立健全專案庫儲備和申報、審批制度。對扶貧專案實行計劃管理,凡是納入專案庫的專案才可審批審報,對已經確定的扶貧專案不能隨意變更,如確需調整,必須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審批。每個專案的申報必須有專案內容和輻射帶動貧困戶作為申報、審批的依據。二是要根據每個專案的特點,研究制定不同的專案執行程式。分別從前期準備、組織實施、檢查驗收、賬目處理和歸檔立卷五個環節進行嚴格把關。三是根據不同專案,研究制定嚴密的檢查驗收程式。實現縣建檔、鄉建簿、村建冊、戶建卡的規範化一條龍管理。

3、部門聯動,建立高效合理的監管體系。首先,要堅持扶貧專案及資金集體審查。在將專案資金捆綁使用的同時,堅持自下而上,分級負責的'原則,協調各相關部門,強化各自職能,提高服務水平。建立健全資金劃撥、使用監督管理機制。並對扶貧資金實行動態管理,定期進行跟蹤檢查、逐項審計,杜絕資金擠佔挪用等現象的發生。其次,要優化監管模式。採用系統化、網路化的監管模式,實現關口前移,使監督重點由事後督查向全過程監督轉變,使資金監管貫穿於管理、審批、分配、撥付全過程。要編制涉農資金審批流程圖,涉農資金稽核、分配、撥付、使用各個環節實行流程化管理。要依託網路平臺,建立由涉農資金電子網路“監管系統”和“公示系統”組成的電子網路監管體系。通過“監管系統”內網,對涉農資金進行全程監督、動態監管和實時監控。依託涉農資金監管公示網站,將涉農直補資金使用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實行“一

卡(折)通”兌付,避免涉農資金在層層流轉中被剋扣、挪用等。第三,要建立聯絡會議制度。由紀檢部門、扶貧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信訪部門、檢察院等機構組成聯絡會議,共同參與對扶貧資金的監管,實現資訊共享,步調一致。

4、嚴明職責,建立層次分明、相互銜接的保障體系。一是要強化組織領導,確保“事前”有人抓。建立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農民群眾支援和參與的領導體制以及工作機制。要明確分工,從整體上加強對扶貧資金管理工作的領導。特別是每筆扶貧資金撥付或者每個扶貧專案開始操作之前,都要明確專人負責,且要一“跟”到底。二是要強化檢查預防,確保“事中”有人管。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審計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職能,定期和不定期對扶貧資金進行監督檢查,防止截留、擠佔、挪用、套取、貪汙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確保扶貧資金或專案在運作過程中,能夠安全、合規、有效使用。三是要強化責任追究,確保“事後”有人問。資金或專案實施完之後,監管部門都要及時跟進。對扶貧資金主管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職、監督不到位、發現問題查處不力等行為,嚴格予以問責處理,提高制度的剛性約束。

篇三: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報告範文

我市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在省站的精心指導和各級黨政領導部門的大力支援下,以認真貫徹執行《甘肅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辦法》等政策法規為宗旨,管好用活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為己任,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利益和農村社會穩定為目的,從增強農村集體財務規範化管理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的角度出發開展工作,查處了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違規違紀

問題,有效的保障和防止了集體“三資”保本增值和流失浪費,促進了基層民主建設,受到了基層幹部群眾的好評和有關部門的肯定。現將審計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市轄區六縣一區1529個行政村、9136個合作社共計10665個會計核算單位,止二00八年底已實行會計委託代理的行政村1517個、佔全市行政村總數的99.2%;實現村級會計電算化的村數143個、佔全市行政村總數的9.4%。市、縣(區)、鄉(鎮)三級已成立審計機構116個,配備專職審計人員146名,其中:持證人員18名。

一年來,我市上下共抽組118名專業技術人員組成39個審計組,對全市10565個會計核算單位的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和財務收支、債權債務以及農村土地徵佔補償費、支農惠農補貼等專項資金進行了詳細的內審外調工作。審計資金總額106707萬元,查處各類違規違紀資金434.2萬元,追回貪汙挪用資金120.9萬元。查處追究任期屆滿和離任村社幹部責任38人,收回各類違規違紀資金11.10萬元,結算移交離任村社幹部經濟手續223人(次)。

二、具體工作

(一)財務審計不留死角

二00八年我市村級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在強化財務混亂村清理整頓的基礎上、繼續推行“鄉鎮自查自審、縣區就地複審、市站以縣區為單位集中送達核審”辦法,計劃審計1529個行政村10665個會計核算單位,實際審計1529個行政村10665個會計核算單位,累計審計資金60431萬元。審計核實全市村社集體固定資產34007.2萬元,較上年淨增128.72萬元;負債總額17506.5萬元,較上年減少10021.58萬元;所有者權益42942.5萬元,較上年淨增7418.84萬元。查處違紀未違規單位348個會計核算單位,清理出不合理開支730筆183萬元,不規範條據123張,金額98萬元,未入賬資金114筆10.8萬元,現金白條頂庫131張49萬元。對於審計出的問題,工作組進行了及時處理,對一些記賬出現的差錯進行了糾正;對部分不合理開支進行了賬務登出,票據退還有關當事人員不作報銷;對一些不規範條據,及時督促有關人員規範手續;對收入沒有入賬的重新作了入賬處理。

(二)專項審計逐年拓展

1、糧食生產直補貼及農資綜合補貼。2008年中央、省財政撥付我市糧食直補資金2522萬元、農資綜合補貼16513萬元,兩項合計全市農民人均98.92元。分別為崆峒區451萬元、3104萬元,涇川縣339萬元、2561萬元,靈臺縣459萬元、2687萬元,崇信縣125萬元、991萬元,華亭縣175萬元、1373萬元,莊浪縣435萬元、2493萬元,靜寧縣538萬元、

3304萬元。為了補貼公平合理,全市各縣區均以2002年核產定稅面積和常產為依據,分解到鄉、計算到戶,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各鄉(鎮)資金核算中心糧食補貼專戶。各鄉(鎮)信用社給每個農戶辦理存摺,由鄉(鎮)政府、資金中心、信用社共同監督,在各村社設點集中發放存摺,農戶憑身份證、印章領取存摺,然後再到信用社取款。從審計監督情況看,全部兌現到42.4戶農民手中,兌付率100%。

2、退耕還林補貼。從2004年開始,退耕還林補助由糧、款並用改為全部發放現金,補助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封閉執行,由所在地信用社採取存摺直接發放,由退耕農戶直接領取。今年我市撥付2007年農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23682萬元,其中:糧食補助20722萬元,現金補助2960萬元,全部兌現到29.4戶農民手中,兌付率100%,受益農戶人均收入191.30元。

3、良種補貼。2008年國家安排我市實施優質專用小麥推廣試驗示範面積147萬畝,畝均補貼標準10元,共計1470萬元。其中:崆峒區25萬畝、250萬元,涇川縣250萬畝、250萬元,靈臺縣250萬畝、250萬元,崇信縣8萬畝、80萬元,華亭縣9萬畝、90萬元,莊浪縣25萬畝、250萬元,靜寧縣30萬畝、300萬元。經審計,各縣區均嚴格按示範區農戶播種面積核發購種卡、農戶憑卡在良種專賣點低價購買良種、種子專賣部門再憑卡與財政部門核兌資金規定落實到農戶、地塊,未發現任何違規違紀問題。

4、大型農機具購置補貼。2008年國家安排我市大型農機具購置補貼專項400萬元,其中:崆峒區60萬

元、涇川縣60萬元、靈臺縣100萬元、華亭縣30萬元、靜寧縣150萬元。其補貼內容和物件為以農戶購買小麥、玉米等糧食作物的作業機械為主,兼顧重點產業、支柱產業和特色產業的作業機械;補貼標準為大型農機具買價的10%——30%。受益農戶9.77萬戶,未發現任何違規違紀問題。

5、“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二00八年我市“一

事一議”籌資涉及33個鄉(鎮)586個個行政村72.4萬人,籌資總額679.27萬元,人均籌資9.40元;籌勞涉及29個鄉(鎮)554個行政村50萬人,籌勞總數191.2萬標準工日,勞均

3.8個標準工日,其中收集以資代勞資金589.69萬元。從審計情況看,各村級組織都能嚴格履行農民籌資籌勞專案、數額和事項議事、審批、備案等程式,實行“報審制”和村民代表大會“決定製”,沒有超範圍、超標準向農戶下達任務和強行以資代勞現象發生。

6、村級財政補助。二00八年全市各鄉鎮農經站收到各級財政對村級轉移支付資金2195.4萬元,村均1.44萬元;村內開支2118.95萬元,其中:幹部報酬1655萬元、辦公費用351萬元、五保戶供養98.5萬元、其他支出14.45萬元;所有支付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但因我市多數村級集體經濟欠發展,低收入村及“空殼”村較多、尚有521個行政村正常運轉相當困難。

7、徵地補償費。二00八年全市未發生新的農地徵佔事項,但收回歷年補償費54.44萬元,兌付歷年應兌付農戶土地補償費1220.76萬元、安置補償費67.59萬元;年末集體土地

補償費賬戶餘額3724.02萬元。賬務記載清晰、支付手續齊全。

8、幹部任期屆滿或離任審計。二00八年我們對全市223個任期屆滿或離任村,414名村社幹部進行了全面的經濟責任審計監督,查處違法違紀幹部49名、違法違紀4.5萬元,追究經濟責任38人,建議當黨政部門談話戒勉15人。提出審計建議書1200份,目前已全部採納。

三、主要做法

1、廣泛宣傳,統一認識。二00八年我市農村財務審計工作採取重點審計、專項審計和全面審計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在工作方式上,採取分層召開村社幹部會、民主理財小組會、村民代表或群眾大會等進行廣泛宣傳發動,既使農村基層幹部消除了思想顧慮,統一了思想認識,全力支援配合審計工作,又使廣大農民群眾增強了民主理財意識,積極參與審計工作。

2、嚴肅審計,依法查處。在具體工作中,每個審計組都能抓住幹群反映最強烈、最突出的問題不放,從收支環節入手,按照“堅持兩個原則”、“十查十看”和“四個結合”的要求,採取查閱檔案資料、審查賬據、走訪農戶的辦法,做到了鄉、村、社、戶“四對口”。對審計中查出的違規違紀問題,按照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方法,堅持正面教育和經濟處罰相結合,做到了寬嚴適度,秉公執法,徹底處理。

3、突出重點,強化教育。村級財務管理主體是村社幹部,在審計工作中,我們把財務審計與基層班子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對查處的黨員幹部違規違紀問題,除依據有關法規政策進行處理外,重點進行了政策法規教育,提高了黨員幹部的思想覺悟,增強了遵紀守法、依法辦事的自覺性。對班子散、財務亂,存在一定隱患的村班子,建議所在鄉鎮進行整改,從而有力地促進了基層組織建設,增強了村級班子的凝聚力和號召力。

4、審計公開,民主監管。推行財務公開,實行民主理財是強化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為了解決部分村財務不公開的問題,在實際工作中,審計組對被審計村近幾年的財務收支、公益事業建設、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及審計結果,除採取張榜、村務公開欄等形式公佈外,還採取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的形式,全面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消除了群眾疑慮,給了群眾一個明白,還了幹部一個清白,受到了群眾的好評。從而使農村財務逐步走上依法管理,規範運作的良性軌道。

四、存在問題和今後工作的方向

雖然我市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差距和問題:一是審計工作程式有待進一步完善;二是審計檔案管理需進一步規範;三是農村審計工作只限於財務審計和對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今後我們將根據農村改革發展需要,從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利益的角度出發,在繼續抓好對財務管理混亂村審計的同時,重點拓展加大對惠農政策落實,扶貧基金、有償資金等方面的審計,以促進黨和政府各項農村政策的貫徹落實,使涉農資金得到科學、完整、高效的使用。重點應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1、加強農民負擔專項審計。農民負擔審計是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重要內容。審計的重點放在“一事一議”籌資是否履行了民主程式,籌資標準是否符合規定,有無強行以資代勞

的現象,“一事一議”資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規定,有無挪用、侵佔的現象。

2、加強農村集體土地徵、佔用補償費專項審計。農村集體資金中,集體土地補償費在部分村社收入中佔有很大的比重,加強對徵地補償費分配和使用監管,建立農村土地補償費專項審計制度。

3、加強農村審計的規範化管理。審計質量是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生命線”,只有不斷提高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質量,實現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規範化,才能更有效地發揮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監督作用。一是進一步規範農村審計工作程式。二是加強農村審計檔案管理。三是搞好農村審計結果公開。四是建立法律責任追究制度。

4、搞好調查研究,不斷開拓創新。要樹立“防範勝於糾正”的觀念,把事後審計與事前、事中審計相結合,實現由事後審計向事前、事中審計的轉變。要把審計監督與民主理財、財務公開監督、農村會計委託代理監督相結合,形成監督合力,提高監督實效。

當前,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要根據新形勢下農村經濟活動的規律和特點,結合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著眼於從源頭上制約權利,從管理上提高集體資金的使用效率,從完善制約和制度的角度提出建設性的建議,從而把農村審計的監督職能和服務職能結合起來,實現以監督為主向寓監督於服務之中的轉變,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增強審計工作能力,提高審計工作質量,為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