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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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是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靠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對特定物件進行的一種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動。多年來,我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在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公安、民政、勞動等有關部門的指導、協調、配合下,在各級安置幫教組織和幫教人員的共同努力下,在提高監獄、勞教所的改造質量,預防和減少刑釋解教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發展,原有的安置幫教模式遇到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已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為全面掌握我市刑釋解教人員的基本情況,我市安置幫教現狀,弄清我市安置幫教存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提出加強我市安置幫教的措施和建議,我市司法局成立調研小組,採取全面摸排統計、座談、走訪等方式,對全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調研報告

近年來我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開展情況

近年來,我市各級黨委、政府始終把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作為一件大事來抓,普遍將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目標考核內容。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堅持“以幫教為手段、以安置為重點、以穩定為目標”的思路,積極探索新形式下開展安置幫教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加強組織管理,健全制度,克服種種困難,紮實開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各級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組織基本建立,基層幫教隊伍基本形成。1999年我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劃歸司法行政部門指導管理,由市綜治委牽頭、分管市長擔任組長、司法、公安、民政、勞動、工商、地稅、婦聯、團市委、關工委等單位主要負責人蔘加的“馬鞍山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領導小組”正式成立,下設的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隨後,當塗縣、各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領導小組也相繼成立。鄉鎮、街道普遍依託司法所建立了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站,司法所長或司法助理員為站負責人。村(居)委會、廠礦企事業單位以調委會、治保委員會為主,吸納工會、共青團、婦聯及刑釋解教人員家屬等組成幫教小組。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級幫教組織883個,落實幫教人員2576人,把全市1951名(五年內刑釋人員1711名,三年內解教人員240名)幫教物件劃分為重點幫教物件和一般幫教物件,進行分類幫教。一個縱向有領導、橫向有聯絡、上下有溝通、左右互通氣的齊抓共管、上下貫通、縱橫交錯的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網路在我市基本形成,從組織上保證了這項的正常開展,實現了安置幫教日常由公安部門向司法行政部門的平穩過渡,保障了安置幫教逐步走上法制、有序的發展軌道。

(二)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制度逐步健全,力度不斷加大。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必須要有健全的制度作保證。近年來,全市各級安置幫教組織積極探索,大膽實踐,除普遍建立了排查制度、登記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回訪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外,縣(區)、鄉鎮(街道)安置幫教組織還結合實際,建立了一些各具特色的制度。如金家莊區先後出臺了《金家莊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意見》、《金家莊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暫行辦法》等規章制度,對全區的安置幫教實行規範化管理;建立目標責任制,把安置幫教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目標管理,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實行幫教承包,做到“雙包五落實”(包思想幫教、包引導就業;幫教組織落實、主管領導落實、幫教人員落實、幫教措施落實、幫教任務落實)。花山區湖東街道司法所建立例會制度、座談制度、月訪制度和季度考評制度,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的經常性管理。雨山區佳山鄉司法所建立了接茬幫教制度,做好服刑、在教人員刑滿釋放、解除勞教時的銜接。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力地推動了全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的不斷深入和有效開展。

(三)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逐漸引起社會各界關注,主動性進一步增強。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是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社會系統工程。近年來,特別是皖安幫發〔2002〕3號檔案、中央綜治委〔2004〕4號檔案下發後,我市的安置幫教已逐漸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許多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已能夠站在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從被動接受轉變為積極參與,安置幫教出現了一些可喜的變化。如幫教方面,市綜治委、市關工委、市司法局主動把幫教延伸到監、所內,每年都組織幫教團深入省未管所對本籍未成年犯進行幫教。馬鋼南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逢年過節經常組織幫教人員到九成監獄幫教本單位服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