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養老金調整方案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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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省的養老金調整了嗎?是怎樣調整的呢?具體的政策是怎樣的?下面小編為你詳細的介紹。

2016年江西省養老金調整方案解讀

備受關注的2016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剛剛出爐,我省將從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略高於全省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6.5%、企業平均增幅略高於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的原則確定。此次調整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第一次同步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江西連續第12次上調養老金。

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掛鉤調整

企業 繳費年限≤15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繳費年限>15年,每滿一年增加3元

機關事業單位 每人每月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4%增加

高齡傾斜

70週歲≤年齡<80週歲,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年齡≥80週歲,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方案解讀】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 今年1月起同步調整養老金

9月20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了《關於江西省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贛人社發[2016]45號,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此次調整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首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退休人員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第一次同步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全省將有280多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中受益。

按略高於去年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6.5%上漲

“今年我省調整的人員範圍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江西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人社部、財政部檔案精神,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我省2016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略高於全省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企業平均增幅略高於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的原則確定。

調整分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高齡傾斜調整

據介紹,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

●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同樣標準,體現社會公平。

●掛鉤調整根據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各自特點,掛鉤調整辦法有所不同。企業與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延續了歷年企業調整基本養老金做法,體現“長繳多得”。對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3元調整。機關事業單位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4%增加。這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也是目前全國多數省份通行的做法,與原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待遇辦法基本相銜接。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週歲的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標準調整。年滿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滿80週歲以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傾斜調整辦法和標準相同。

另外,對按照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檔案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今年開始改為執行統一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政策,更好地體現了公平性。此外,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有關政策仍按贛府廳發〔2008〕11號檔案的原則執行。

機關事業單位調整養老金 最遲10月底前發放到位

此次調整的養老金什麼時候發放到位呢?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企業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16年1月起補發的資金,下同)將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資金9月底前基本發放到位,最遲10月底前將所有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包括未參保暫由單位調整和發放的)調增的基本養老金髮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