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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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晉城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解讀

我國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我市自2002年建立了面向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現在參保率達到98%以上;2003年我市建立了面向農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參保率也達到98%以上;2009年我市又建立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98%以上,至此覆蓋我市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部建立起來了,這三個制度的建立確實有效的緩解了廣大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狀況,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稱讚。

三項醫保制度分別由人社部門和衛生部門管理和經辦:人社部門管理經辦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衛生部門管理經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關於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在此我不多講,在這裡主要給大家介紹一下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徵繳、住院、轉診轉院報銷及慢性病申報、報銷和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情況。

二、參保範圍、醫保費用徵繳比例、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1、參保範圍凡我市轄區內所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城鎮各類企業,包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軍隊所屬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均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範圍。

2、繳費比例: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用人單位按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6%繳納。職工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的2%繳納,由用人單位從職工工資中代為扣繳。達到法定條件退休時且繳費達到規定年限的,可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繳費年限不足的,可繼續按規定繳費。也可按上年度繳費基數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分別一次性補足所差年限的醫療保險費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繳費年限規定:以統籌地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之年為界,實施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實施後按年足額繳費的為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之和為男滿25年、女滿20年,且實際繳費年限不低於10年。

確定繳費基數:參保單位繳費時,首先要按照《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進行申報,單位在申報繳費基數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90第1號令)的要求進行申報。同時報送本單位上年度財務決算報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統計表。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繳費基數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資(職務和級別工資)、津貼和補貼、獎金;事業單位人員的繳費基數為上一年度基本工資(崗位和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個人薪酬及其他應計入職工工資總額的工資。

3、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兩部分組成。所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都要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在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2%)全部計入個人賬戶,二是從單位繳費中按本人工資收入的1.8%劃入,合計為3.8%。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的資金全部從單位繳費中按本人退休費的3.8%劃入。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除劃入個人賬戶以外的部分,建立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集中使用。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按照各自的支付範圍分別管理、分別使用、不得互相擠佔。個人賬戶用於支付門診醫療費和定點藥店購藥,包乾使用,超支不補,節餘留存,並可繼承;統籌基金用於支付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和部分門診慢性病醫療費用。

三、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城鎮職工住院、轉診轉院相關政策規定

1、如何住院

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就醫結算“一卡通”,參保人員住院時,持社會保障卡、處方本、身份證即可在全市所有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科辦理住院手續。

2、醫療費用的報銷程式

凡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醫療費用直接在醫院進行結算,參保個人只需結清個人應自負的費用,即可出院,實現了就地即時報銷,其餘的費用由醫保經辦機構按照協議定期和醫院結賬。以下三種情況的醫療費用需要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1、轉外就醫(包括異地安置人員)的醫療費用;2、因急搶救在非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3、門診慢性病的醫療費用。

轉外就醫的必須先辦理轉診轉院手續,併到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備案,治療終結後將出入院證(或診斷證明書)、住院發票原件、每日清單、加蓋醫院公章的病歷影印件、轉院審批表、住院協查表一併遞交到醫保經辦機構稽核後予以報銷;急診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須在三日內到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備案(個人情況說明、單位蓋章),報銷時須攜帶出入院證、住院發票原件、每日清單、加蓋醫院公章的病歷影印件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慢性病報銷須處方、發票和購藥小票三對照,方可報銷。

3、關於住院報銷比例的規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參保人員在我市一類、二類、三類收費標準的定點醫療機構(以山西省醫療服務專案價格中所對應的醫療機構級別為準)住院時,發生符合政策規定範圍的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職職工分別為92%、94%、95%,退休人員分別為94%、96%、97%。

參保人員在省內跨統籌地區(本市)轉診住院發生的符合政策規定範圍的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職職工91%,退休人員93%;轉省外的為在職職工84%,退休人員87%。

4、住院費用報銷計算公式

[住院總費用-起付標準(門檻線)-目錄外用藥-超標準床位費] ×報銷比例=實際報銷醫療費用

5、最高支付限額

一個保險年度內(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基本醫療保險最高報銷12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最高報銷48萬元,合計報銷60萬元。

6、關於統籌基金起付標準(門檻線)的規定

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就是准予進入統籌基金支付的“門檻”,所以我們通常叫門檻線。為什麼要設門檻線?設多少合適?一是基於基金的支付能力考慮,若不設起付標準或者起付標準過低,患者就會不分大病小病統統住院治療,進入統籌基金支付的人群過多,醫療費用過大,基金肯定承受不了;二是為了有效利用醫療資源,若不設立門檻線或者不按醫院收費標準設定門檻線,大家無論患什麼病都會一窩蜂的到最高級別的醫院治療,就會造成大醫院人滿為患;三是若起付標準定的過高,享受的人群很少,個人負擔過重,就失去了社會統籌共濟的意義。

因此,國家在制定政策時先在兩江(江西九江和江蘇鎮江)搞試點,又經過大量調研,將起付標準定在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我市城鎮職工年內首次住院的門檻線根據醫院收費標準分別定為一類收費標準醫院800元,二類收費標準醫院500元,三類收費標準醫院300元;年度內二次住院門檻線減半,第三次住院不設門檻線。退休人員年度內首次住院門檻線降100元,年度內二次住院門檻線減半,第三次住院不設門檻線。

7、關於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的說明

為確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平穩執行,國家在建立基本醫保險制度的同時,確立了“三個目錄”,即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和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支付目錄。簡單地說就是我們在住院治療報銷和慢性病報銷時,只有符合三個目錄規定的才在報銷範圍,凡是用藥不在藥品目錄範圍內(比如治療心血管疾病藥品目錄中的藥不用而要使用不在目錄範圍內的進口藥的費用)、治療超出診療專案(如核磁就可以診斷的檢查你要做PET檢查的費用)、住院期間超出基本醫療保險提供的服務設施專案的(如住院期間的超標床位費甚至VIP病房的費用)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均不予報銷。所以我們在看病住院時,儘量用三個目錄規定範圍的,這樣報銷比例基本符合我們規定的報銷比例,反之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可能會很低。

舉例說明:

某單位在職職工在本市一類收費標準醫院(三甲醫院)住院10天,發生醫療費用為38000元,其中目錄外藥費5600元,VIP病房費用4800元(每天480元),該職工能報銷多少錢?

38000元-800元(起付線)- 5600元(目錄外藥費) - 4800元(超標床位費)﹢(30元×10天,該費用為應報銷的床位費,三級醫院標準為每天30元)=27100元

該職工應報銷費用為:27100 × 92%=24932元(實際住院報銷比例為65.6%)

假如該職工沒有發生目錄外藥費和超標床位費,那麼他的報銷費用為:[38000元-800元(起付線)] ×92%=34224元(實際住院報銷比例為90%)

兩種報銷結果相差近25個百分點,這個例子告訴大家住院期間儘量使用《三個目錄》內的藥品、診療專案,尤其在醫療服務設施方面不要突破規定的標準,三級醫院床位費報銷標準每天不超過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