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高校薪酬管理制度的研究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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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是集體對員工所做的貢獻,包括他們實現的績效,付出的努力、時間、經驗與創造所付給的回報或答謝。為了使高校教師的積極性和潛在能力得到最佳發揮,就必須建立符合高校自身特點的薪酬管理制度和與之相適應的薪酬管理體制。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高校的薪酬制度和管理體制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由於受諸多因素的制約,還有待於進一步提高和完善。

對高校薪酬管理制度的研究的論文

一、高校薪酬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目前,由於辦學經費的多元化和高校畢業生就業自主權的擴大,我國高校普遍實行國家工資和校內津貼相結合的分配製度。經研究發現,現行高校薪酬制度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1.工資總體水平偏低。有調查表明,我國高校中月收人低於2500元的教師佔23.47%,中青年教師中月收人不超過4000元的約佔65.20%。以上所指的收人是教師各項收人的總和,其中,固定的基本工資所佔的比例不到一半。可以說,近年來,高校教師的薪酬雖然有了較大增長,但總體上仍然處於中等、中等偏下的水平。而在西方已開發國家,高校教師的收人水平都屬於中上等水平。一方面,教師的生活條件優裕、社會地位高,吸引著大批的人才進人教師隊伍,這不僅抬高了教師的進人門檻,同時也增加了教師間的競爭。另一方面,可以保障教師不受生活和市場的影響而專注於科研和教學。

2.分配平均主義傾向嚴重。高校收入分配的平均主義主要表現在職務相同的教師在國家工資和地方性津貼上的差距甚微;高校優秀人才的薪酬水平與社會平均薪酬水平差距較大。這就使得教師搞好科研和教學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得不到激發,有悖於薪酬的激勵功能,直接影響了高校教師的整體質量,制約了高等教育效率和效益的提高。在校內津貼上,各個高校雖然順應新形勢紛紛開展分配製度改革,實行“任課教師課酬制”和“管理人員崗位津貼制”,但不同崗位津貼的差距不足以反映相應崗位的責任與義務,而課時津貼更難以拉開教師的薪酬,因為在一般情況下,教師的排課都是比較均衡的。另外,不同專業的教師也未能因各自專業的具體情況(市場的供求矛盾、市場價格等)而享受不同的待遇。處於相同崗位、有著不同工作質量的教師的薪酬差別也難以得到體現,或多或少存在“幹好幹壞一個樣”的現象。近年來,高校雖然已加大了分配製度改革的力度,但是由於工資的剛性在高校十分突出,傳統的“均貧富”、“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觀念仍根深蒂固,在新的平臺上又出現了平均主義的現象,不僅內部公平無法保證,而且外部公平考慮不夠。根據收人均等化理論,人們有一種向能夠獲得高收人的職業或地理位置流動的趨向。一旦以平均來犧牲公平,使教師潛在收益大於成本,就會出現教師大幅度流動的情況,從而喪失高校教師應有的凝聚力與向心力。

3.重經濟性報酬輕非經濟性報酬。非經濟性報酬包括工作興趣、環境、挑戰性、人際關係等非貨幣形式的報酬,非經濟性報酬對高校教師的激勵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而我國高校的薪酬體系中普遍存在經濟性報酬的比重太大,工資與獎金的高低成為衡量教師工作表現的一個直觀尺度。這無疑對高校人文管理產生了一個巨大的衝擊。部分教師感覺自己的人生價值並沒有得到學校的重視與認可,便產生了“即便有再多的錢也不願接受這份工作任務”的想法,所以我國的高校需要對教師付予更多的人性關懷,關注他們的工作和生活近況,及時肯定他們的價值,並給他們提供成長機會與自我實現的機會。因此要提高教師工作績效,除了加大報酬力度外,使教師體會到工作的價值才是其關鍵所在。

4.考核、晉升體系不健全。本世紀初,我國就呼籲高校實行崗位聘用制,與之相配套的薪酬制度為“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同時,校內津貼制度的分配主要依據是當前的崗位和業績。但在考核中過度注重數量,存在著脫離實際的問題。如專業技術職務的晉升、聘任上,所發表論文、所主持、參加的科研課題、所講課程數量佔相當大的比重,常出現教師、科研人員和部分在管理崗位上的專業技術人員為論文和著作的數量而疲於應付。這對於高校教師的工作特點來說是個無謂的消耗。過度強調量化考核指標,導致教師把過多的精力放在完成工作量上,可能付出科研、教學質量的代價。這對於高校工作來說,是個巨大的人力資本損失。

二、建立適合高校特點的薪酬管理制度

通過上面對現行高校教師薪酬制度的現狀、制約因素的深人剖析,發現現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功能有待開發。我們本著努力構建內具公平性、外具競爭力的薪酬管理制度的初衷,提出以下針對性的改革建議和措施:

1.建立國家巨集觀調控、高校自主分配的薪酬制度。薪酬制度不能簡單地認為是分配製度,更重要的是一種回報、認可機制。高等學校作為勞動人事關係中的聘用方,應該是薪酬制度的主體之一。不同的高等學校應有權自主制定各自的薪酬制度,整合國家財政撥款的制度內工資和來自創收的制度外收人,根據不同的報酬要素,制定支援其戰略目標實現並與其內外部環境、發展階段、組織文化高度適應的薪酬制度。高等學校薪酬制度變革的成功與否,還取決於高等學校人事制度配套改革的成功與否。高等教育主管部門應重點關注、指導高等學校法人治理結構建設;重點關注、指導高等學校人員配置模式的多樣化,如非升即走制度、終生教師制度、正式和非正式的聘任制度等;重點關注、指導高等學校內部勞動力市場的完善;重點關注、指導高等學校發展戰略、人力資源戰略、薪酬戰略的制定;等等。因此,政府在教師薪酬體系的改革中應當轉變職能,從直接分配轉換到以巨集觀調控為主,輔助高校薪酬制度的系統化、科學化的建設上來。各高校應當根據地方特點及學校特色,建立符合自身特點又具備支付能力的高校教師薪酬體系。

2.建立適合高校教師職業特點的薪酬制度。高校教師的薪資標準是由教師勞動複雜性高、教師人力資本投入價值大的特點決定的。高校教師作為職業化的教育工作者,其主要任務是通過對學生實施高等教育,系統地、大規模地提升大學生的人力資本價值,高校教師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其提供的教育服務多大程度和多大規模上改進了教育物件的人力資本水平。所以教師薪酬需要一定的激勵機制,在一定程度上補償高校教師高強度、高複雜性的勞動投人。我國高校合併調整後,絕大部分學校有人文、社會、自然科學等不同學科,不同學科在科研成果上存在巨大的差異,有不同的特點。因此,薪酬制度必須承認學科之間內在的差異,在薪酬制度設計上,必須反映不同個人的勞動價值差異,這樣,才能發揮激勵的作用。所以要結合人才市場的價格水平以及其他行業的綜合情況,科學地設定薪酬標準。目前,許多高校在引進拔尖人才時,單獨制定優惠政策,如提供科研啟動費、安家費,安排辦公用房,配備工作助手,協助組建研究小組,協助解決家屬問題等等,這些靈活多樣的薪酬制度對於高校發展起著驚人的推動作用。

3.改善薪酬結構,建立清晰化、簡單化的薪酬專案。國外高校的薪酬結構,專案非常精確和簡單。它們的高校教師薪酬結構雖然沒有那麼多的專案,但是實際激勵效果要好於我國。隨著我國高校內部分配製度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教師的工資專案繁雜,有國家工資、校內津貼、職務補貼、房租補貼、住房補貼、附加津貼、書報費、洗理費、政府津貼、特聘教授津貼以及獎金酬金等等。且各部分比例失調,國家工資佔教師工資收人的比例不斷降低,工資外收人的比例越來越高。此外,教師工資外收人比例逐漸增大,有的熱門學科教師工資外收人高於工資收入,由此導致他們對本職工作的積極性不高,喜歡兼職。因此,在深化高校教師工資制度改革過程中,要重點調整工資結構,使教師的收人工資化,即儘量減少工資專案,把各項津貼、補貼等專案納人工資,實行貨幣化分配。同時,要以崗位、績效、市場等因素調整工資結構。

4.建立經濟性報酬和非經濟性報酬並重的薪酬模式。直接的經濟性報酬能夠在中短期內激勵員工並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我國高校長久以來的傳統意義上的薪酬就是“基本工資+獎金+福利”的直接經濟型薪酬模式,但隨著人力資源理論的發展,高校的薪酬體系也發展成為從人力資源投資和激勵角度出發的物質與精神激勵的總和。高校的精神激勵是一種讓教師終身受益的報酬形式,對許多教師而言,他的.分量舉足輕重,決定了教師的流動問題。高校為教職工提供的內在非經濟性報酬主要體現在:為教師提供適合其能力的有興趣、有挑戰性的工作;改善教師的工作環境與設施;關心教師的生活質量,給予有彈性的工作時間,對其工作給予口頭或書面的表揚等非貨幣獎勵;為職工提供培訓、晉升機會和提高其名望的機會;等等。實踐表明,內在的非經濟性報酬能對高校職工產生較強的激勵效應,因此高校應該把內在和外在薪酬結合起來,讓教職員工感受到自己的價值並看到自己的發展前途,激發其努力工作的意志。

5.健全福利制度,激發教師潛能。福利是教師收人的間接組成部分,與薪酬不同的是,福利通常與教師個人工作業績沒有直接關係,通常以非貨幣化形式支付。福利作為短期收益,在某種意義上對於教師就更具有現實激勵價值。教師福利從構成上來說分為法定福利和校定福利。法定福利是根據政府的政策法規要求,必須向教師提供的福利,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等。校定福利是高校在自願基礎之上,根據自身特點有目的、有針對性地設定一些符合本校實際情況的福利,如商業保險、防暑降溫補助、節日獎金、獨生子女獎勵等。在此基礎上,還應考慮到不同的教師在不同時期不盡相同的福利需要,學校如果不顧教師個人的特定需要,一味地向教職工提供單一固定的福利內容,勢必達不到既定的激勵效果。隨著我國住房、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推行和逐步深化,高校應該根據本校內部的各種管理制度,通過科學、合理的研究與設計,設定一些既符合本校實際情況又符合民意的福利計劃,實施多元化的福利制度,使福利內容社會化、時代化,使教師享受到工資以外的關懷和溫暖。因此,福利制度的關注和建設在維護教師的人力資本,激勵教師更多地發揮其潛能,留住優秀教師、吸引急需人才方面起著不容忽視的作用。

6.建立嚴格的招聘、考核、晉升制度。針對現行薪酬制度的弊端,我們應吸取教訓,根據部門發展戰略提出新增崗位要求,設定嚴格的招聘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經評審後獲得任職資格的教師競爭上崗。考核方面應進行嚴格的制度性考核,以學術為主,兼顧教學,達標的教師批准晉升,對達不到要求的教師進行勸告,甚至淘汰出局。這種看似“殘酷”的任用、晉升制度,實際上能充分激發教師的積極性,能更加合理有效地對教師進行考核和選拔。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科學的高校教師薪酬制度,有利於理順工資關係,克服工資分配中的平均主義,調動高校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新性,增強學校的發展後勁和競爭能力。同時,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制度是一個影響面很大的系統工程,需要堅持不懈地努力,緊跟時代的發展的步伐,使高校薪酬能更好地發揮它的力量和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