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種安全管理制度(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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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種安全管理制度(精選7篇)

特殊工種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崗前培訓的目標是使新進人員瞭解本公司情況及規章制度,便於新進人員能更快勝任未來工作遵守規定。

第二條 凡新進人員必須參加本公司舉辦的新進人員崗前培訓,其具體實施辦法依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 崗前培訓的內容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公司創業史;

2、公司業務;

3、公司組織機構;

4、公司管理制度;

5、所擔任業務工作情況、業務知識。

第四條 凡新進人員先進行三至五天培訓,每隔一月舉行一次。

第五條 新人員的培訓,人事部門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計劃表,培訓進度記錄及工作技能評定標準表。

第二章 培訓階段

第六條 對於新進人員的崗前培訓,按工作環境與程式可分為三個階段:

1、公司總部的培訓;

2、主管部門的培訓;

3、實地訓練。

第七條 公司總部的培訓須重點進行以下各項:

1、公司狀況;

2、參觀公司的各部門及其本人未來的工作崗位環境;

3、介紹其崗位特徵及如何與其他部門配合;

4、熟悉公司性質及主要從事的建設專案;

5、公司近年來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

6、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對各專業施工負責人進行專業知識培訓。

第八條 各部門的教育培訓負責必須是新進人員的未來主管和實地訓練負責人。

第九條 各部門教育培訓的重點在於實際操作技術的培訓,其要點如下:

1、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臨時性施工工作;

2、從事款來工作的技能及從事工作的方法;

3、時間運籌和時間管理;

4、工作任務達成率;

5、綜合評估。

第十條 各部門教育培訓負責人必須有豐富的經驗,並掌握相應的工作技術,必須強調與實地訓練密切結合。

第十一條 實地訓練即在一位專業人員指導下,嘗試從事即將開展的工作。指導者應協助受培訓者完成工作,並隨時指出注意事項和應改進的地方。

第十二條 對於從事指導培訓的人員,公司視情況發給相應的獎金,要求必須精益求精,圓滿 完成指導培訓工作。

第十三條 為有效達到教育培訓的目標,應酌情安排、靈活制訂上述教育培訓階段的計劃,並嚴格予以實施。

特殊工種安全管理制度2

(1)建築工地成立以專案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施工現場輪流安全值班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項。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佈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佈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裝置、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佈局應符合安全要求。現場必須設定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佈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築物牆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4)組織職工管理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班組每週一為安全活動日。利用黑板報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自身保護意識,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工人進場,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安全技術規範,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並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於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並經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後,經專案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並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裝置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為,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於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並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准後才能施工。

特殊工種安全管理制度3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施工現場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實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學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開工的工程專案。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逐級交底;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1機械裝置及用電裝置機具等,其效能應達到技術和安全要求。

2.2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要求。

4、不能實施封閉作業的施工現場:

4.1出、入口應設定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標誌。

4.2在沿線各交叉路口施工作業時,要加設臨時安全警示標誌,必要時可設專人監護。

4.3跨越公路、鐵路施工時要設安全防護網。

4.4施工干擾路段必須設立安全警示標誌。制訂相應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應設專人人員控制疏導交通和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作業。

5、施工現場內的各危險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統溝、井口等;應及時設定安全防護,待危險消除後,方可拆除。對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險物應及時清除,防止掉下傷人。

6、雨期施工。

6.1作業區域應有排水、擋水措施;防止溝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對山坡地帶要加強檢查,防止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造成事故。

7、施工現場內的地下電纜、光纜和各類管道等,要設專人負責妥善處理。對各類架空線路,應保證電杆、線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現場在居民區域或交通要道時,應制定相應的防擾民和保證交通措施。

9、人、機混合作業時,司機應注意瞭望,作業人員應注意避讓車輛,確保施工安全。

10、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隊伍要確保本施工區域內做到人撤現場清,實現文明整潔又節約。

1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各施工隊伍要切實管理好本施工區域的安全工作;實現“三不傷害”。

12、考核。統一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相關條款。

特殊工種安全管理制度4

1.施工現場機械無論是租賃的還是自有的,必須確保裝置的完好、安全、可靠,使用前須制訂安全操作規程,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日常檢查、維修、保養。

2.施工現場要設定施工機械管理人員,對大、中、小型機械裝置進行日常管理及檢查,保證施工機械安全執行。

3.對施工現場租賃的塔式起重機、提升機及各種機械裝置,出租和承租雙方方應簽訂租賃合同,並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委託安裝單位拆裝塔式起重機時,還應簽訂拆裝合同。塔式起重機的拆裝單位資質、相關人員的資格證等材料及裝置統一編號、檢測報告等應一併存檔。

4.起重機械裝置必須按規範要求安裝,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5.施工現場對機械裝置應以使用和保管並重為原則,按照“十字方針”(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定期進行保養工作。

6.各種施工機械裝置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護罩,在維修、保養、清理時必須切斷電源並設人監護。

7.施工現場按規範搭設機械裝置工作棚,流動裝置必須做到防雨、防潮、防咂並放置在堅實幹燥的地方。

8.機械裝置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訊號等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9.大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上崗作業,嚴禁施工機械超負荷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範圍,禁止施工機械帶病作業。

10.機械進入施工現場後,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機械安全技術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各項規章制度。

11.班組操作人員須每日進行一次機械安全檢查並做好交接記錄,專案部每週進行一次機械安全檢查並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12.施工機械必須專人操作、管理、非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專業工程師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培訓,使其瞭解機械使用性,發現機械運轉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後方可使用,不得違章操作。

13.使用機械裝置與安全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首先服從安全要求

特殊工種安全管理制度5

1、 認真做好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識,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 木工間、宿舍、倉庫及易燃易爆等場所不準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不準在場內吸菸;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用電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防止電氣是火。

3、 電焊、氣割及生產用火時,必須遵守防火安全間距的規定,遠離易燃和可燃物,落實防範措施,動火前,必須按級別履行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違章使用明火。

4、 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將工作場所的創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須及時處理掉,並堆放到安全地點,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須按規定嚴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後應切斷電源閘刀。

5、 有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工作場所的防火安全,對不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整改,服從管理和監督。

6、 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對無視規章制度,不採取措施整改或違章造成後果的將視情節對當事人及專案部做出處罰,知道清退,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 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積極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嚴格各項規章制度。

8、 對油庫、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電工間及明火使用場所等重點防火部位,設立必要的消防設施,制定章約、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發生火警、火災應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9、 加強各種滅火器材的管理,根據各種滅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並及時換藥,做到全面有效。

10、 現場臨時設施搭建應合理佈局,對油庫、油漆庫、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倉庫和部位、車輛加油等都必須遠離明火,嚴謹吸菸,宿舍內禁止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禁止擅自私下裝拆電氣裝置。

11、 健全義務消防組織,負責一定的業務指導和有條件進行消防訓練,提高消防知識和實際消防工作能力。

特殊工種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及時瞭解和掌握我縣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加強資訊通報和工作協調,研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對策、措施,指導、促進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鄉(鎮)村建站、縣屬各施工、監理、房地產企業以及在我設立分公司的施工、監理、房地產企業確定一名主管建築施工安全的負責人擔任聯絡員,在我縣承攬業務的縣外施工、監理、房地產等企業的專案專職安全員,填寫聯絡員登記表(附件),報建寧縣城建局備案後予以公佈;聯絡員工作如有變化,應及時調整。

第三條、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聯絡員的職責和工作內容

1、認真分析本企業(專案)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形勢,及時收集、整理、傳遞本地區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重要資訊;

2、及時報告本企業(專案)建築施工安全事故、事故處罰等情況;

3、提出改進本企業(專案)或者建寧縣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建議;

4、按時參加聯絡員會議,通報本企業(專案)安全生產形勢和安全生產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5、向所在單位領導彙報聯絡員會議精神,提出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的建議。

第四條、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組織全縣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聯絡員會議。聯絡員會議分為季度會議、臨時會議兩種形式。

季度聯絡員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析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總結階段性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意見和建議,研究加強與改進聯絡員工作的重大事項。

重大事故發生時,或有重要工作需要部署時,可召開臨時會議。臨時會議的議題主要是:通報重大事故情況,研究控制事故的對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要工作。臨時會議可由部分聯絡員或者全部聯絡員參加。

聯絡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事先請假,並委派代表參加。

第五條、x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應按上述方式建立建築工程安全生產聯絡員制度,並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聯絡員會議。

特殊工種安全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規範外來施工人員在廠區的行為,確保外來施工人員在廠區作業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外來施工人員,包括:土建、裝置安裝、獨立承包施工等。

3.工作程式

3.1外來施工方管理人員需接受我廠安全培訓教育後方可進入廠區,此項培訓由安全環保科負責組織進行。

3.1.1培訓內容包括:規章制度、環保知識、產品特性。

3.2外來施工方的施工人員由其施工管理人員負責安全培訓。

3.3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須先同甲方簽定安全環保管理協議。

3.4經雙方培訓教育合格後,乙方施工人員應到甲方公司保衛部門辦理進入廠內務工的出入證。沒有經過安全教育的,不得向公司保衛部門申辦出入證。

3.5施工人員應在規定區域內工作,不得隨意進入與工作無關的生產場地,要服從廠方工作指派人或負責人的指揮,不得擅自超出廠方規定範圍行動。

3.6施工方廠區施工時必須單獨辦理我廠規定的各類作業票證,不得隨意動用甲方的一切裝置。

3.7外來施工人員不得私自接水、電、汽(氣),因施工需要必須徵得我廠同意,並安裝相應的計量儀表,按規定繳費。

3.8安全環保科有權審查進入廠區的施工隊伍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對無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不符合的或失效的,有權予以清退出廠。

3.9安全環保科有權經常監督、檢查外來施工人員對安全要求的執行情況,對違章作業有權加以制止和處罰。

3.10凡因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環保事故,甲方概不負責,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3.11所有外來施工方施工前,根據實際情況向安全環保科交納1000-10000元的安全風險保證金,待施工完畢退還。廠方各相關管理部門(如裝置科、土建辦、安全環保科、生產科等)對在現場檢查到的不符合要求的專案的處理可在此保證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