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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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實施細則

  我省出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實施細則”

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金並軌後,相關人員如何參加養老保險?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我省出臺《貫徹〈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若干政策規定》,對“養老金並軌”後的參保範圍、保費徵繳、待遇支付等相關環節進行了明確規定。

  參保範圍

  此次參保範圍分為五種情況。

即,經編制部門批覆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類的事業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編制部門批覆劃分為生產經營類,但尚未轉企改制到位,且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其轉企改制到位後,按有關規定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

不納入分類範圍的使用事業編制的社會團體,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尚未按照相關規定經編制部門批覆分類類別的事業單位(不含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範圍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單位中的編制內工作人員。

  保費徵繳

養老保險費徵繳中涉及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統計部門公佈的“全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機關(含參公管理單位)公務員個人年度繳費基數為結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資收入中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標準為結算年度的上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資)、警銜津貼、海關津貼之和。

機關技術工人個人年度繳費基數為結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資收入中的技術等級工資、崗位工資、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之和。機關普通工人個人年度繳費基數為結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資收入中的崗位工資、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之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年度繳費基數為結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資收入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包括中國小教師、護士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提高10%部分)和績效工資之和。

新參加工作的人員當年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起薪當月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核定,其中機關工作人員繳費工資基數中的年終一次性獎金按起薪當月的基本工資核定。

  個人賬戶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不得提前支取。個人在達到法定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待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再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養老保險關係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養老保險關係,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參保人員死亡後,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餘額可以依法繼承。個人賬戶餘額為個人賬戶累計本息扣除從個人賬戶中已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含應從個人賬戶中列支的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

  待遇支付

《實施意見》實施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審批程式暫維持不變,仍按國家、省現行幹部管理規定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繳費至本人達到退休年齡(含按照有關規定經批准延遲退休的人員)的當月。所在單位應按規定程式報參保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核准和待遇核定手續,社保經辦機構從單位辦理申領手續的次月起發放基本養老金。

《實施意見》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中符合條件的人員,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待遇專案(標準)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退休人員死亡的,從死亡次月起停發基本養老金。

所謂《實施意見》,即我省出臺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實施前後的時間劃分,以2014年10月1日為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