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先秦儒家天人觀的生態倫理思想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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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先秦儒家天人觀的生態倫理思想探微
    論文關鍵詞:先秦濡家;天人合一;天人相分;生態倫理
  論文摘要:先秦儒家已具有自覺的生態意識,初步認識到生物體及其與環境的關係,在“天人相分”的觀念中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發揮人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在“天人合一”的理念下提出“仁民而愛物”,維護自然生態的平衡,沒有“天人相分”的“天人合一”是不健全的,“天人合一”與“天人相分”是一個矛盾的統一體。
    對中國傳統文化的現代轉換是以時代精神的主旋律為根據的,離開時代精神,也就無所謂傳統文化的社會價值。生態倫理學作為一門科學是從十九世紀中葉起,伴隨著資本主義第一次產業革命開始形成的,但這並不能據此論定我們的祖先沒有生態倫理意識。先秦儒家在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鬥爭中,十分注意總結自然界的規律,在保護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和永續利用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直到今天,仍有借鑑意義。
  1、先秦儒家的生態自覺意識
    先秦儒家思想之所以能夠成為現代生態倫理學的理論來源之一,一個基本的原因就在於,他們的生態倫理學是建立在自覺地對生態學的科學認知的基礎上。
    先秦儒家認識到單個生物物種的存在是不可能的,生物的存在和發展必須要以種群的方式進行,他們對自然界生命系統的組織層次的認識,是用“類”、“群”、“疇”等概念來表達的。
    長沮、萊溺,輻而耕,孔子過之,使子路問津焉……授而不輟。子路行以告。夫子憂然曰:鳥獸不可與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而誰與?天下有道,丘不與易也。
    “鳥獸不可與同群”說的是鳥獸分屬於不同的群。他還從生態學上提出了“類”的概念。孔子曾說:“丘聞之也,剖胎殺夭則麒麟不至郊,竭澤涸漁則蛟龍不合陰陽,覆巢毀卵則鳳皇不翔。何則?君子諱傷其類也”。卷四十七《孔子世家》荀子也說:“物類之起,必有所始。草木疇生,禽獸群也,物各從其類也”。荀子已經把植物(草木)和動物(禽獸)區分為生物系統中的兩種不同的類,並且認識到草木以“叢”的形式生長,禽獸以“群”(類)的方式存活,這是一種普遍的現象。
    先秦儒家對生物及其環境關係也有一定的認識。“川淵者,龍魚之居也”“山林者,鳥獸之居也”“川淵枯則龍魚去之,山林險則鳥獸去之”。這些都指出生物的生存離不開一定的環境,環境決定生物的存在。先秦儒家在關注環境的同時還注意到了生物之間存在著的食物鏈的關係。“養長時,則六畜育;殺生時,則草木殖”。即草木為動物提供了食物,而當動物的數量減少時,植物就會茂密地生長。
    在農業社會條件下,先秦儒家對時間結構中的季節規律尤為重視,他們用“時”來反映和概括生態學的季節規律,形成了一些重要的認識。“雖有智慧,不如乘勢,雖有滋基,不如待時”。這就是說,作為條件和環境的生態學季節規律的“時”是不可超越的。因此,先秦儒家以“時”為媒介將人和自然聯絡起來,在人和自然的關係上,要求人們根據季節的變化來合理地安排獲取自然資源的活動。“挎池淵沼川澤,謹其時禁,故魚鱉優多而百姓有餘用也”。
  2、“天人相分”—改造自然的依據
    人類能夠發揮自己的能動性和創造性去參與自然的創造和化育過程,使得人類生活得更加美好。荀子稱這種能動性和創造性為“制天命而用之”。
    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制之;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與騁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與理物而勿失之;願與物之所以生,孰與有物之所以成。故錯人而思天,則失萬物之情。
    在荀子看來,與其高喊“惟天為大”而仰慕它,不如把天看作自然的物質而控制它;與其“順天”、“從天”而歌頌它,不如掌握自然規律而利用它;與其仰望天時而等待天的恩賜,不如因時制宜地利用天時;與其消極地聽任物類的自然增多,不如積極地施展人的才能而促進物類的化育繁殖。因此,他認為只要發揮“人治”的作用,善於經營管理,就能提高生產,增加收穫。
    今是土之生五穀也,人善治之,則畝數盆,一歲而再獲之;然後瓜桃棗李一本數以盆鼓;然後葷菜百疏以澤量;然後六畜禽獸一而荊車;雹籠魚鱉鰍鰻以時別,一而成群;然後飛鳥亮雁若煙海;然後昆蟲萬物生其間,可以相食養者不可勝數也。夫天地之生萬物也,固有餘足以食人矣;麻葛繭絲、鳥獸之羽毛齒革也,固有餘足以衣人矣。
    先秦儒家認為,作為自然之天,它的存在變化具有自身的某種特定的規律性,“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苟求其故,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也”。所謂“故”,即是指自然界的規律。因為自然界有“故”,所似人可以通過對自然界所獲得的某種規律性進行類推,由近及遠,由古及今,得到更多的更廣泛的認識。但在他們看來,自然的規律是客觀的,並不取決於人的意志,“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柴亡”“天不為人之惡寒也輟冬,地不為人之惡遼遠也輟廣”。對自然界的這種客觀規律,人們只有遵循它才能取得好的結果,“應之以治則吉”,如果違背它,就要遭殃,“應之以亂則凶”。
  3、“天人合一”—維護生態的依據
    先秦儒家在兩千多年以前就提出了天人和諧、均衡、統一的“天人合一”思想,並提出了“仁民而愛物”的觀點。“仁”是儒家學說的核心概念,是人類道德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則,它雖然始於愛親,但並不終於親,甚至於要超出親情的範圍來“泛愛眾”,並最終將愛心推及最廣大的萬物。“仁民而愛物”的思想是將適用於人類社會的倫理道德觀念推廣到人與自然的關係,將仁愛的精神和情感貫注於自然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