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有常與生態倫理-荀卿的生態倫理思想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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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卿,生卒年不詳,是戰國末期最傑出的思想家,大約生活在齊宣王末期(前301年)至秦始皇統一六國前後(前221年)。司馬遷《史記 .孟軻荀卿列傳》有其生平事蹟簡介。他的思想資料主要儲存在《荀子》(又稱《孫卿新書》)一書中。這裡就根據此書,對荀卿的生態倫理思想進行探討。

天行有常與生態倫理-荀卿的生態倫理思想新探

一、“天行有常”的生態倫理意識

學界公認《荀子》一書有豐富的生態倫理思想,這無疑是荀子(以下按其蓍作和習慣稱呼其為荀子)留給後人最為寶貴的一份精神財富。由於荀子是對先秦諸子百家作總結式的大思想家,其哲學、政治、經濟、軍事和教育等方面的思想皆相當豐富,所以人們在對其主流思想作深入研究的時候,往往忽視了對其非主流思想——生態倫理思想的探究,這是與荀學研究的繁榮局面不相稱的。當今,隨著全球性生態環境問題的日益加劇,現代生態倫理學學者們對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生態倫理思想給予了高度重視,為此,對荀子的生態倫理思想進行深入研究就擺到了我們面前。我們說,荀子豐富的生態倫理思想首先是與其“天行有常”的生態倫理意識分不開的。

荀子在《荀子.天論》中基於自然界(天)與人類是有本質區別的考慮,提出了“天行有常”的生態倫理觀——“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凶。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貳,則天不能禍。故水旱不能使之飢,寒暑不能使人疾,妖怪未至而凶。受時與治世同,而殃禍與治世異,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這裡明確告訴我們自然界的執行變化是有固定的規律的,它不是因為有堯這種好的帝王就存在,也不是因為有桀這種暴君就消亡。只有明白自然界與人類各自有自己的職分,才可以稱得上是一個高明人。值得注意的是,這裡荀子提出人類社會出現的饑荒、疾病、殃禍“不可以怨天”,是由於“應之以亂”沒有處理好人與自然的關係造成的。無疑,這裡談的天人關係明顯包涵了人與自然之間的倫理關係即生態倫理問題。荀子在這裡用自己的生態倫理思想正確地解釋了人類社會為什麼出現饑荒諸問題,這是難能可貴的。

為什麼說“天行有常”呢?荀子在《荀子.不苟》中作出瞭解釋:“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厚焉,四時不言而百姓期焉——夫此有常,以至其誠者也。”原來“天行有常”是通過這些事情顯示出來的:上天不說話,人們卻認為它處於最高;大地不說話,人們卻認為它寬廣無邊;春夏秋冬四時不說話,老百姓卻都能感知節氣的變化。這些“不言”的事裡包含有它們自身的規律,即“有常”。荀子不僅僅指明“天行有常”的事實,而且認為天行之所以“有常”,在於“以至其誠者也”即大自然之所以執行有規律就因為它達到了真誠。真誠不僅能使天地化生萬物,還能使聖人教化萬民。他說:“天地為大矣,不誠則不能化萬物,聖人為知矣,不誠則不能化萬民。”(《荀子.不苟》)這樣,通過誠把“天地”和“聖人”即天人合一關係凸現出來了。“誠”即真誠無妄,是一種道德規範。天地有誠,意即天地亦有倫理道德行為(當然,這種倫理道德行為是而且僅僅是通過天人關係展現出來的,它本身“不言”,只是人的評價而已),這樣,實際上已涉及對天地萬物(自然界)講生態倫理的問題了。可惜荀子沒有進一步展開明確提出天地倫理觀,過了近半個世紀,西漢大儒董仲舒才正式提出“行有倫理副天地”的天地倫理觀,這反映了儒家生態倫理思想的發展過程。

荀子認為,既然由於天地達到了真誠無妄,才體現出“天行有常”,因而聖人、君子就應當從“天行有常”這種真誠無妄的行為中體會“天德”,去修心養性,提高道德水準,用“誠心行義”,把握好自然規律,為民造福。他說:“君子養心莫善於誠,致誠則無它事矣。唯仁之為守,唯義之為行。誠心守仁則形,形則神,神則能化矣;誠心行義則理,理則明,明則能變矣。變化代興,謂之天德。……君子至德,嘿然而喻,未施而親,不怒而威。夫此順命,以慎其獨者也。” 荀子把從“天行有常”中體現出來的“誠”的“天德”,看作是君子養心行義、聖人化民治國的根本。他說:“夫誠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荀子.不苟》)由此可見,原來荀子提出“天行有常”,是為了把“誠”這一“天德”提供給君子修養身心,以便當作安邦治國的“政事之本”用的。而要體會出“天行有常”的“天德”,就必須首先明確天地存在著和人類一樣的倫理行為,這正是荀子生態倫理意識的集中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