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先秦儒家天人觀的生態倫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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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關鍵詞:先秦濡家;天人合一;天人相分;生態倫理

淺析先秦儒家天人觀的生態倫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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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先秦儒家已具有自覺的生態意識,初步認識到生物體及其與環境的關係,在“天人相分”的觀念中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發揮人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在“天人合一”的理念下提出“仁民而愛物”,維護自然生態的平衡,沒有“天人相分”的“天人合一”是不健全的,“天人合一”與“天人相分”是一個矛盾的統一體。

    對中國傳統文化的現代轉換是以時代精神的主旋律為根據的,離開時代精神,也就無所謂傳統文化的社會價值。生態倫理學作為一門科學是從十九世紀中葉起,伴隨著資本主義第一次產業革命開始形成的,但這並不能據此論定我們的祖先沒有生態倫理意識。先秦儒家在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鬥爭中,十分注意總結自然界的規律,在保護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和永續利用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直到今天,仍有借鑑意義。

1、先秦儒家的生態自覺意識

    先秦儒家思想之所以能夠成為現代生態倫理學的理論來源之一,一個基本的原因就在於,他們的生態倫理學是建立在自覺地對生態學的科學認知的基礎上。

    先秦儒家認識到單個生物物種的存在是不可能的,生物的存在和發展必須要以種群的方式進行,他們對自然界生命系統的組織層次的認識,是用“類”、“群”、“疇”等概念來表達的。

    長沮、萊溺,輻而耕,孔子過之,使子路問津焉……授而不輟。子路行以告。夫子憂然曰:鳥獸不可與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而誰與?天下有道,丘不與易也。

    “鳥獸不可與同群”說的是鳥獸分屬於不同的群。他還從生態學上提出了“類”的概念。孔子曾說:“丘聞之也,剖胎殺夭則麒麟不至郊,竭澤涸漁則蛟龍不合陰陽,覆巢毀卵則鳳皇不翔。何則?君子諱傷其類也”。卷四十七《孔子世家》荀子也說:“物類之起,必有所始。草木疇生,禽獸群也,物各從其類也”。荀子已經把植物(草木)和動物(禽獸)區分為生物系統中的兩種不同的類,並且認識到草木以“叢”的形式生長,禽獸以“群”(類)的方式存活,這是一種普遍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