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墨子“貴生”倫理思想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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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墨子“貴生”倫理思想論要
    論文關鍵詞:墨子;“貴生”;倫理思想
    論文摘要:墨子以“天下莫若生之貴”表達了愛“生”的倫理之義,並從社會意義上論述了貴生的倫理內涵。墨子以“刑與知之處”的知性統一,進達人之為人的“生生”之道,突出“生”的倫理自覺。相對於儒家的“仁”與道家的“道法自然”而言,墨子更加突出“生生之道”的“義”,“義”不僅是“兼愛”天下之“生生”,它更是一種“利生、養生”的實殘,表現出與儒道不同的倫理之實,從而形成墨子富有“義利”特色的“貴生”倫理思想。
    對生命現象的探問在遠古時代的圖騰崇拜、宗教祭祀等活動中就已經普遍地表現出來,有生之後,使人不斷地思考“生命何以存在”的問題,並反思“人之生”的意義世界。“生”只有在“人之生”之後,才具有了意義,也才由此進人了意義世界,所以,“唯有人的生命,才自覺其所是”。
    然而,“人自覺其所是”之“是”,與不同價值主體之不同視域而言,其意則有異趣之別。道家言及生命之所“是”,以“道”為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在道生萬物之中,人在其中。人的生命與萬物一樣,皆應順“道”而法自然,人與自然融於天道之尊中,從而天人合一。人的存在應超越人之有為之利慾爵祿之功,所以道家以生貴而輕名利。與此相近,儒家也同樣強調“生生”之道,人之生乃天之性,所以,“天地之大德曰生”。儒道二者都強調“生生之道”的“覺”與“悟”,只不過道家因循道法自然之“悟”,而儒家則追求“以德配天”的積極有為的人性自覺。與此相較,墨子對生命的認識則有其特殊的倫理意蘊。墨子從社會意義與“刑知之處”的視角,強調對生命的倫理關懷與人之為人的“生生之道”,並從道德實踐的意義上彰顯“貴生”的義利特質。
  一、對生命的倫理關懷:“天下不若生之貴也”
    墨子在“生”的源起問題上與儒家相似,也認為天是萬物之始,人是“天”的造化,但是墨子對“生”的認識的'旨歸,不在於人何以產生的本源問題上,因為這個問題已經被人何以為生的現實問題而淡化,人們困擾於人之“已生”的種種不解,所以墨子沒有糾纏於本體論意義上的拷問,而將注意力轉向於現實的人“生”,他關注的是人既已“生”的意義方面。因此,有學者將墨子視為現實的功利主義者和實利主義家,荀子更言墨子為“蔽於用而不知文”。墨子對生命的認識確有功利主義色彩,但他對生命的關愛、對生命的重視即貴生思想具有極為豐富的倫理內涵。墨子的貴生思想體現在其既重自然之“生”,又重社會之“生”,是為“生生”。在他看來,人的生命存在不僅僅具有人之為人的自然屬性,它還是人之為人的社會存在,社會屬性是人之為人的本質性存在。人作為社會性存在的一個根本前提,就是在社會環境中對自然的生命予以尊重、對人的生的自由與生的安全的渴望給以保障,這是墨子的人道。
    生命的存在為世間一切萬物之本源,沒有人的生命的存在即無社會可言,更無生命意義之說。生為萬物之始,生的慾望是人之存在的最基本的慾望,欲生乃人之本能,求生避死是人的生命存在的人性使然,這是人作為個體的類的存在的本質力量。此正如墨子所言:“民生為甚欲,死為甚惡”。這裡,墨子表達的是沒有什麼比生命更可貴的了重生之念,“生命的存在是最高的價值存在,人本身乃最高的價值或尊嚴”。故墨子曰:“今謂人曰:予子冠履而斷子之手足,子為之乎?必不為,何故?則冠履不若手足之貴也。又曰:予子天下,而殺子之生,子為之乎?必不為,何故?則天下不若身之貴也”。墨子此言說明生命對於人之存在的珍貴,在生命與物之間,生是第一位的,對於人的存在而言,身外之物無法與生命相比,沒有生命的完整、安全的保障,則“予子冠履與天下”又有什麼意義呢?所以,墨子以為天下沒有什麼比生命更重要的,故當重生輕物,愛惜生命,這無疑體現了墨子對生命價值的充分體認,從而凸顯了墨子生命觀的本體論意義。需要強調的是,墨子貴生之義在此的本源性特徵,即在於生之存在的前提性價值所在。人之蘊含的諸多動機的所有社會行為,無論其追求何其高尚與卑劣,皆以人之生命存在為前提。使人成為人,人才能發展、選擇和完善。只有生之存在,才有一切人的生命活動和多樣性的訴求。對生的尊重並不意味著一定會出現貪生棄義之舉,這在墨子及其組織為求民生之安寧,大義凜然、死不旋踵的無畏精神中業已體現。墨子對生命個體的體認,是其對生命存在的社會性認同的邏輯起點,實則表達了他對人的存在的一般性、普遍性的肯定,其實也是對社會存在的合理性的認同。所有生命的存在都是值得尊重的,這是一種普遍意義上的尊重,生命本無貴殘,“人無幼長貴賤,皆天之臣也”。因而,貴生是符合道德的根本目的的,因為“生命本身就是幸福”,對生命的尊重就是對幸福的追求。所以,道家亦云:“今吾生之為我有,而利我亦大矣。論其貴賤,爵為天子,不足以比焉;論其輕重,富有天下,不可以易之;論其安危,一曙失之,終身不復得”。

    其實與墨子同存貴生之意者,在先秦諸子中不勝列舉,但理解之要義各不相同,不能混為一談。儒家的愛生,以己為原點,有遠近、有親疏,其核心是“親親之愛”,所以為“仁愛”。道家的愛生上已述及,乃是貴生重於天下,生命的自然之在是天道,無以比之,對生命的尊重應“順之以天理,應之以自然”,其生命之愛在道法自然。墨子貴生之愛既不在“自然之愛”,也不在“親親之仁”,而在於“仁義”之愛,或者簡單地說,就在於“義”。墨子講“貴生”以對抽象的個體生命存在的肯定為基礎,這是其對貴生之義闡解的一個邏輯前提。墨子之貴生是其實現天意的基礎和根本出發點,在墨子看來,只有貴生,才能安生,貴生是安生的前提,只有重視生命的存在,才能興天下之利、興眾生之利,進而從天意以盡賢者之道,以達政事之本,亦即實現“天鬼、百姓之利”。他的愛是普遍的、社會的愛,有別於“親親之仁”或“自然之愛”,所以,其愛為“義”。墨子認為這樣的愛,才能達到“生生不息”之境。墨子的對生的價值思考與黑格爾有相似之處。在黑格爾看來,“生命體作為有機體不僅為個體,它還會成為普遍、種和種類”,生命不惟個體存在,而是一個不斷社會化的過程,類的屬性日益強化而複雜。所以,墨子正是在這樣的“生”“生”的闡釋中與天道合一,從而關愛天下眾生,其對生命關照的終極意義在於“兼”,而非“別”,其愛生是愛天下之蒼生,故其貴生之意在“兼及天下”。因此,兼愛也即是“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