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佛教律學倫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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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摘要:律學思想是佛教倫理思想的基礎及重要組成部分,其本身也含攝了定學與慧學的內容,而威儀則是律學倫理思想的外在表現。

試析佛教律學倫理思想

論文關鍵詞:佛教;律學倫理思想;威儀

一、佛教律學倫理的基本含義

我們通常所說的“律”,既可以是事物間本質的、必然的聯絡,也可以說是一種基本的律則、規範,它貫穿於宇宙問的一切事物,因此,對於萬事萬物,不論從哪一方面來說,都是非常重要、必不可少的。以宇宙萬物來說,大到天體日月的執行,小到鳥獸蟲魚的滋生、草木花卉的成長,都可以說是因為有一種自然律的存在而起著作用的結果。再以人類來說,大到社會、國家,小至種族、團體,也都是因為有一種有形或無形的律儀的約束、規範作用的結果,它們才得以存在、延續乃至發展下去。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不論是宇宙萬物還是芸芸眾生,如果不遵循一定的律則,沒有一定的律儀來規範、約束它們,它們就都不可能存在下去,更不用說繁衍、發展了。這種律,體現在佛教中,就是規範、約束僧團生活乃至一切活動的戒律。佛教正是因為有了這一規範與約束僧團而又適應僧團的戒律,僧團才得以維持、存在,佛種也才得以延續、發展。由此可見,釋迦牟尼佛制定戒律以攝護僧眾,與宇宙的存在、執行有相通之處,與眾生的和合相處,更是大有關係。

釋迦牟尼曾經說過,過去三佛——毗婆尸佛、屍棄佛、毗舍浮佛,因為只是自己專心於厭離現世的證悟,沒能廣泛而普遍地為弟子說法,沒有為弟子制定學處(戒條),不立說波羅提木叉。這樣,佛與大弟子涅粲(逝世)後,弟子們的梵行就會速減,不能久住。因此,前三佛的梵行就沒能久住、流傳下來。而後三佛——拘樓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則廣為說法,併為弟子制定學處、立說波羅提木叉,因此,他們雖然逝世了,但因有律的規範與約束,所以各個弟子的梵行都不會消逝。由此可見,律儀與佛法的住世是密切相關、不可分割的,佛法住世的久暫,沒有不是以制定戒律攝護僧眾以為依據的。

在佛教中,“律”之一詞是指身、口、意三業(動作、、思想)的軌則,以身口的活動造作為身語的表業,心即意業。但佛教認為身語動作,都是由於心的指揮而造出的種種業。可見。心意作用對身口動作具有主導作用。所以釋迦牟尼制律的目的就是,不但要控制而且要統一各個人的心意,即思想,以此來約束、規範人的身語的活動。

佛教中與律相關的概念有不少,它們都是從不同的角度與側面來解釋佛教律的思想。只是因為“律”的含義最能表達佛教有關律的思想與精神,佛教的律及道宣所創立的南山律宗才以“律”來命名。

以梵文的音譯來說,佛教中有關律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幾種:
  1、毗尼:又譯為毗奈耶,鼻奈耶等,都是根據梵文輕重音的不同而的。與之對應的意思是律。其基本含義有以下幾種:

(1)律或滅:律是從教而得名,其最基本的含義為法,而法的基本含義為犯及不犯,其中犯包括輕與重。而輕與重中又包括因果缺緣開制等的不同。而滅是指戒能滅諸惡法。

(2)善治:指善戒能治一切過患,除伏諸非。因為按照佛教的觀點,眾生在六道中輪迴,起惑造業,受很大的痛苦,沒有出期,就是因為沒有戒律作為其堤壩。相反,如果有清涼的戒律來治伏身心,那麼,一切過患就不可能會產生,生死也就可因此而免除了。

2、婆羅提木叉:又譯作波羅提木叉,缽喇底木叉。漢語“戒”的含義與之相近。它主要有以下幾種含義:
  (1)別解脫:指對身戒(殺、盜、淫)及語戒(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而定的外在行為上的別別防非解脫,這和針對心意或精神的戒法(指定共戒、道共戒)是不同的,由此,稱之為“別解脫”。

(2)處處解脫:這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分析。從近的一方面來看,它是為了止業,處於凡地,是在因位上,是漸防,是各個防護身口七支,使之得以各個解脫。從遠的一方面來說,其目的是為了除惑,處於聖道的地位,是在果位上,其目的是要讓惑業得以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