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道家生態倫理思想的和諧旨向

才智咖 人氣:4.06K
  論文關鍵詞:道家 生態倫理 生態和諧 哲學思考
論文摘要:道家道法自然、萬物一體的生態倫理思想具有深刻的和諧思維特徵。道家的自然之道,強調天人合一,彰顯了對自然生態的關注,表達了人與自然和諧的哲學思考;道家的無為之道,倡導順應天道人道,突出了對社會生態的關懷,診釋了人與社會和諳的人文意蘊;道家的養生之道,信奉節慾尚儉,調和身心,凸現了對人自身的關愛,揭示了人之身心和諧的價值訴求。道家生態倫理和諧思想對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處理好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人之身與心的和諧關係,提供了一定的可供借鑑的思想資源。
道家生態倫理思想強調“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原則,體現了道家順應自然、萬物一體的生態和諧價值指向。人與世界是一個有機的統一整體,只有人與自然和諧共存、人與社會和諧發展、人的身心和諧健康,整個世界才會和諧統一。道家生態倫理和諧思想對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鮮活的時代價值。
一、道家的自然之道,強調天人合一,彰顯了對自然生態的關注,表達了人與自然和諧的哲學思考
道家生態倫理思想具有明確的世界整體生態和諧的深層次思考。雖然“天人合一”本身並不簡單等同於人與自然和諧,但是“天人合一”思想卻具體表現了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思想。道家的核心—“道”,是兼有萬物之源和永珍之源的統稱。所謂“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第25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老子》第42章)。道家認為精神世界的普遍規律是與物質世界的基本法則相通的,兩者具有一致性。天、地、人等宇宙萬物,及其內在的系統規律性,在“道”中實現了生態自然的和諧統一。道家認為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是至高無上的理想精神境界,老子認為這種精神境界與“自然無為”融為一體。“老子強調‘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其中已內含‘與天和’的思想觀念。”莊子進一步發揮說:“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時有明法而不議,萬物有成理而不說。聖人者,原天地之美而達萬物之理。是故聖人無為,大聖不作,觀於天地之謂也”(《莊子.知北遊》)。這裡的“美”、“法”、“理”均與現代的規律、原理同義。“以道觀之,物無貴賤。以物觀之,自貴而相賤。以俗觀之,貴賤不在己”(《莊子·秋水》)。莊子在告誡人們,聖人應順應自然的規律形式,人們應該與自然保持協調。從道的觀點看,人和自然就是平等的,自然界萬物的存在就各有其獨立的價值和不可替代性,這樣就為人際道德和生態道德平等鋪平了道路,為自然界萬物具有獨立的內在價值鋪平了道路。

應屆畢業生論文網

淺談道家生態倫理思想的和諧旨向


道家的生態倫理觀念強調人與自然的平等,人不能凌駕於自然之上,要破除人類中心主義,人要與自然和睦相處。“道法自然”是老子生態觀的核心思想與根本規律。它要求“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也”,尊重萬物的生存權利,遵循萬物自身的本性和規律,予以輔助、促進,而不敢任意妄作。道家主張以“道”觀物,就是從宇宙整體的角度來審視萬物,這樣就能清楚地看到不同物種在生態系統中所處的序列、所起的作用,從而能夠根據自然本身的價值,從生命物種的儲存、進化和生態系統的完整、穩定、完美出發,採取符合生態規律的行動。道家反對以“我”觀物,反對從自身利益或主觀主義出發干預自然的行為,破壞和毀滅自然的價值。老子在《道德經》中說明人為宇宙之中“四大”之一:“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老子強調人為宇宙中“四大”之一,突出了人的行為活動要符合自然的規律。人類作為宇宙的精華,是“人亦大”,是其中平等的一員,而不可以凌駕於地、天、道之上。人類不是宇宙萬物的尺度,更不能成為他們的立法者、主宰者和征服者,而應當維護自然萬物的和諧發展。莊子說“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莊子·齊物論》)。天地萬物同出於一,這就破除了人類中心主義,消解人類在自然面前妄自尊大的主宰意識。莊子又說:“吾在於天地之間,猶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方存乎見少,又奚以自多,計四海之在天地之間也,不似壘空之在大澤乎?計中國之在海內,不似梯米之在大倉乎?號物之數謂之萬,人處一焉,人卒九州,穀食之所生,舟車之所通,人處一焉;此其比萬物也,不似毫末之在於馬體乎?”(《莊子·秋水》)。這是莊子對人在自然中的地位的深刻體認。列子更將天、地、萬物和人構成一個有序的整體。《列子》稱:“天地無全功,聖人無全能,萬物無全用。故天職生覆,地職形載,聖職教化,物職所宜。然則天有所短,地有所長,聖有所否,物有所通。何則?生覆者不能形載,形載者不能教化,教化者不能違所宜,宜定者不出所位。故天地之道,非陰則陽;聖人之教,非仁則義;萬物之宜,非柔則剛;此皆隨所宜而不能出所位者也。”(《列子·天瑞第一》)。人類不應該妄自尊大,應與社會自然保持整體的和諧統一,即“天無為以之清,地無為以之寧,故兩無為相和,萬物皆化生”(《莊子·至樂》)。因此,人和自然是一個整體,自然是化育萬物之本源,人應該遵循自然規律,順應自然,協調陰陽,保持和諧,這才是人們應該追求的最高境界,也是道家生態和諧觀的本質內涵。 應屆畢業生論文網   道家生態倫理思想認為道法自然無為而治,以實現人與社會、人與人的和諧。在道家看來,自然和社會都不是我們胡亂改造的物件,這就是道家無為而治天下的原因。道家的“無為”不是指一無所為、無所作為,而是反對違背客觀規律的主觀意志作為,強調要以順應自然的方式去作為。無為是不妄為不亂為,不去追求那種曇花一現的表面上的進步和形式上的成功。無為是在順應社會的變化規律,讓社會規範和社會發展協調統一,這才是道家的無為。無為,達到真正的目標無不為。無為而治強調順應社會發展,才使得社會繁榮國泰民安,達到一個和諧社會。歷史上出現過很多次大規模的社會改造,社會巨大的動盪,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勾畫的社會是人類理想的社會,結果社會因此陷人無限的紛爭之中。在國際社會中也是一樣,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價值觀,都覺得自己的價值觀才是完美的正確的,都想要別的國家接受自己的價值觀念。結果造成國與國之間的矛盾紛爭不斷。道家的“道”體現在社會中,就是要順應社會的發展,順著歷史的潮流漸進去發展,”無為而治”提倡善於在小事上“無為”,才能在大事上更好地“有為”。“無為而治”提倡尊重人性的人性化管理之道,提倡自然化的管理之道,要求按規律辦事,因勢利導,為當為之事,不為不當為之事,有利於營造人與社會、人與人和諧氛圍。這些無疑蘊含了他們探究和諧社會與天人之際的智慧,為我們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處理好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關係,提供了一定的可供借鑑的思想資源。 應屆畢業生論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