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民法中公平原則關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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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可以作為一種手段來進行的糾正,從而有利於維護社會秩序,促進整個社會的不斷向前發展和生產力不斷提高。對於我國的民法法典來說,在立法是最大程度的實現整個社會的公平,不僅可以實現整個社會的問過與發展,還可以體現法典實施的好與壞。

談談民法中公平原則關係研究

摘要:公平原則作為一個倫理性原則,其體現在民法上,反映出了社會主體的最直接需求,因而成為民法的最高原則。而中國未來民法典的制定也必須將公平公正作為最高準則,真正做到讓民法發揮其應有價值。

關鍵詞:公平原則;民法典

當今社會,人們對於公平公正的追求與日俱增。現如今,衡量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這個國家對實現全社會成員的的公平程度。對於我國的民法法典來說,在立法是最大程度的實現整個社會的公平,不僅可以實現整個社會的問過與發展,還可以體現法典實施的好與壞。

一、法律意義上的公平

在民法中“公平”中的主要含義為權利和義務與利益和負擔的相互制約平衡關係。並且強調了其合情合理性。因此,可以認為,對於被社會以及當事人認可的合理的應分擔的責任,其所包含的“公平”應該涵蓋以下四個層次:一是“前提條件的公平”,這層含義表明,在所處的法律地位和其所擁有的社會地位基礎上,對當事人給予合情合理的`公平對待。二是“分配的公平”,在對“公平”進行法律意義上的解析時,應當辯證的從權利和義務兩個方面來理解。因此,如前所屬,在這一層次上,公平要求對當事人的權利以及義務進行合理的分配與分擔。也就是說,每一個當事人在盡完自己所盡的義務以後也應當享有同等的權利作為回報。三是“交換的公平”,這一層次公平的含義與上一層次是緊密聯絡的。其含義為要求當事人雙方在進行各自所付出的義務交換時應當是對等的,如果在這一交換過程中,乙方未能獲得對等的待遇就是做一方有公平缺失。四是“矯正公平”,這一層次的公平同樣與上一層次緊密聯絡,指的是在上一層次的交換中,若果出現了其中一方公平缺失即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可以由第三方(法律)來做出矯正,使得矯正之後的結果符合人類社會普遍任何和遵守的公平正義原則和判斷。

二、民法中公平原則的倫理基礎

民法中的公平原則是以倫理道德的根基為基礎的,並且主要由五個部分組成。第一點,公平從人的本性上來看,它符合人性對於自由平等的追求和嚮往,這種追求與嚮往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不具有任何的後天性,並且公平也符合整個世界自然人對公平的要求。第二點,公平從社會的需求上來看,作為個體存在的環境,公平有利於社會的平等分配。一旦出現損害平等分配的情況,公平可以作為一種手段來進行的糾正,從而有利於維護社會秩序,促進整個社會的不斷向前發展和生產力不斷提高。第三點,社會中的個體要求每個人自身的權利與義務平等,這種要求作為一種信仰紮根於個體當中。在社會中的經濟貿易活動中,每個個體都會按照等價原則進行交易活動,獲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第四點,公平原則也隨著不斷變化的社會環境進行變化,能夠很好地適應整個社會的不斷髮展,因此它不是靜態的,而是動態的向前發展,不斷地進行調節。第五點,法律追求的最高的目標之一便是公平。這種公平體現在了個體的權利與義務,體現在了經濟活動中的等價原則,也體現在了對於社會調節上的重要作用和影響。

三、法律中所有權的平等關係

本人認為在法律上定義的平等關係主要強調的是權利和義務他們之間相互平衡制約的一個關係。也可以理解成民法意義上公平的實現只能在於個人公平的實現。但在相關必要時也應該考慮整體利益。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市場經濟中的競爭越來越激烈。特別是現代市場經濟的激烈競爭體制的發展,個體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的時候,往往忽略掉了對社會整體利益所造成的一些負面影響。但是從市場的發展以及個體追求自身生活的發展角度上,我們不能因為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而擯棄對市場競爭機制的使用。所以,從多角度來看,我們可以根據明確的法律規定對市場機制相應加以約束,制定合理的競爭規則,在法律的框架下對其最終追求的結果加以認可。民法中的平等機制理念從形式上和機會上是平等的,但是僅僅侷限在個體之間的平等,沒有從社會的整體利益觀念上去探究其內在的真正平等。

四、公平原則的倫理意義

道德倫理對人的行為具有一定的約束力,因此其同樣影響這民法法典的設立,將倫理道德法律其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點,公平原則作為立法的內容,它是建立在整個社會的倫理道德規範之上的,沒有人可以對此的真實性進行質疑與理論,也沒有人對此的穩定性進行辯解。第二點,法律制定過程中所包含的思想便是倫理道德。法律作為善惡評判的規尺,他要求在制定的過程中必然不能違背公平正義,同時力求公共大眾的利益與自身倫理道德所協調。

五、總結

結合我國目前的發展狀況,當前我國在修改和制定民法時應該注意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在吸收和借鑑國外先進的法典時,不能照搬照抄,應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與我國自身的倫理道德觀念相結合修訂符合自身國情的法典,再予實施。另一方面,在制定民法時,應該時刻緊記將公平原則放到法典制定的首要位置上,讓民法成為保護人民的最堅強法律保證,去探尋真正意義上的平等與公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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