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契約與會計選擇的管理體制論文

才智咖 人氣:2.43W

摘 要:本文討論了在企業契約的影響下會計政策選擇的機制安排。由於企業契約具有的交易特別性及可塑性使得會計政策的選擇具有某些產權的特性,這樣,由此產生的經濟後果吸引企業的所有者不會願意完全將這一權力讓渡給管理當局,而往往採用大股東-管理當局共同控制的方法以防止道德風險和交易脅迫。

企業契約與會計選擇的管理體制論文

關鍵詞:會計政策選擇;交易特別性;可塑性

一、引言

企業是各項資源投入通過契約結合而成的整體。企業的優勢在於:一是能夠產生比各個資源在獨立狀況下產出的總和要大得多的生產效率;二是避免了重複的雙邊訂約,從而節約了交易費用。企業契約的最大難題在於正確估量各個資源投入所產出的邊際貢獻。契約的有效履行要根據這個資訊來進行最後的成果分配,所以說企業組織的優勢不在於擁有產出能力高的資源組合,而在於獲得資源組合最有效率的恰當資訊。這個資訊優勢地位的獲取來自於企業的會計核算活動,各個資源投入者要通過會計資訊來進行收益的分配,股東、債權人、管理當局和僱員獲得各自應得的利益。由此認為會計影響了財富的分配。

通過會計政策的選擇會直接影響財富在各利益集團之間的分配,這一“經濟後果”使得會計政策的選擇成為各訂約體關注的重要契約內容。本文的目的在於闡明主導企業會計選擇權的契約安排是怎樣的?即誰最終擁有會計政策的選擇權力?以及通過會計政策選擇權的安排體現了企業契約的什麼內容?

實證會計理論的研究表明(Watts and Zimmerman 1990),會計政策的選擇權歸屬於企業管理當局,這一理論基於現代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廣泛分離,從而導致代理關係出現的現實。管理當局作為資源投入運作的實際操作者,天然具有其他訂約體所無法獲得的資訊優勢地位。其他利益集團只能通過“遊說”制訂會計準則的政治過程來表達意願,限制管理當局的機會主義。除此之外,企業的所有者還能採用諸如管理當局持股計劃和紅利合同等激勵機制或乾脆解僱管理當局的懲罰機制來防範企業管理當局的逆向選擇或道德風險。對管理當局完全享有會計選擇權力的解釋主要遇到的責難在於:

1. 管理當局在會計選擇過程中占主導地位的條件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廣泛分離,而且所有權被完全稀釋,即沒有任何股東能實質上控制企業。實際上,幾乎所有的企業契約都離不開大股東作為“中心締約者”所起到的作用,既然會計選擇會導致如此重要的“經濟後果”,很難想象企業的大股東不會有參與會計選擇的意願。

2. 所有者對管理當局的會計選擇進行監督將會導致高昂的訂約成本。一方面,由於管理當局完全控制了會計資訊的輸出,用會計資訊來對管理當局進行評價將喪失可貴的“獨立性”,從而引發審計監督這樣一些成本支出。另一方面,通過干預會計準則制訂的過程來對管理當局進行限制就要負擔“政治成本”,這樣對於所有者和管理當局的契約關係而言就顯得很不經濟了。

3. 從企業成長的過程來看,在企業發展的初期是所有者擁有會計選擇的權力(大多數中小企業是這樣的),需要進一步解釋為什麼所有者會願意將對企業資訊的優勢地位完全讓渡給管理當局。在會計實踐中可以發現,所有者對管理當局會計選擇權的讓渡是有限的,涉及到合併報表、重估價、所得稅等等一切對企業產生重大影響的會計選擇仍離不開企業大股東的廣泛參與。由此可以相信,把會計選擇權完全歸屬於管理當局是不夠恰當的,就企業會計選擇問題而言,管理當局和股東都是“內部交易者”。

管理當局的機會主義對會計選擇的影響將會引起企業契約成本的升高,而管理當局對會計選擇權力獨佔的模式將會導致其最大程度的機會主義。

二、會計選擇和機會主義

Williamson(1981)提出進行企業契約關係分析的兩個基本行為假設:有限理性和機會主義。有限理性反映了經濟人由於受經驗以及處理複雜過程和複合資訊的能力的限制,在進行行為選擇時,不可能總會通過這一選擇來充分表達其利益最大化的內在動機。機會主義的行為假設則源於當人們的利益和其對他人的承諾發生矛盾時,他們就會尋找滿足自己利益需要的結果,甚至由此侵害他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只要其他人想探察這種行為時要付出成本。在機會主義的行為假設基礎上,他進一步引入了“交易特別性”的概念。所謂交易特別性是指涉及各企業契約的資源投入對不同企業組織的行為目的不具有可替換性。一旦企業契約形成,管理當局針對某一行業的專門知識、經驗和僱員的專門化技能、熟練程度對該契約而言是“特別的”,也就是說,對確定的訂約人而言,其資源投入已與該契約結合成一個與其他契約有相當差異的整體。如果該項交易未能達到目的,則訂約人的資源投入不能無成本地轉入到其他契約當中去或是組成新的契約組織。Alchian和Woodward(1988)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分析了企業契約的`機會主義表現:

1. 脅迫和特別性。由於存在交易的特別性而使得各訂約人實際上處於不平等的地位,承擔的風險也大不相同。在交易的執行過程中,投入資源佔優勢的訂約人要承擔交易失敗的大部分風險,因為各資源投入的特別性與投入資源的多寡沒有關係。而其他參與訂約的人在契約完成後處於一種優勢地位,一旦其退出交易會給整個契約帶來重新訂約成本或不可挽回的契約失敗成本,所以某些會因此承擔較大風險的訂約人實際上處於一種被脅迫出讓部分利益的處境。

2. 道德風險和可塑性。道德風險是機會主義的一種表現形式,就是在所訂契約的執行過程中,要獲得某個訂約人的行為的有關資訊要付出成本,這樣該訂約人就有可能利用這個資訊屏障來謀求自己的利益,同時損害其他訂約人的利益。但道德風險的產生很大程度上決定於特定契約的“可塑性”,即該契約是否為道德風險的產生提供了良好的機會,如監督成本的高低,以及為該行為提供辯解的難易程度等。這些因素阻礙了從訂約人的行為選擇中發現涉及道德風險的機會主義,因而稱企業契約具有不同程度的“可塑性”。

當企業組織契約的發展引入到管理當局以後,由會計政策的選擇來表達內在的機會主義行為目的就成為一個受到會計理論界關注的課題。管理當局作為代理關係的契約訂立人和資源投入者體現了突出的交易特別性和大大增加了契約的可塑性。因此導致了管理當局機會主義選擇的行為,由此大大增加了企業契約的訂立成本,以致管理權和所有權分離的企業模式受到廣泛的懷疑。管理當局在企業契約的執行過程中所投入的資源是不可準確計量的知識和管理經驗。一方面,對特定企業而言,在經營過程中管理當局將獲得最充分的資訊以及寶貴的經驗,這就使得管理當局逐步形成並鞏固其在企業契約中的不可替換的地位,獲得了“脅迫”其他訂約人的條件。另一方面,管理當局交易特別性地位的取得並不肯定會導致機會主義,因為過度“脅迫”的最終結果可能引起契約失敗,管理當局投入資源的特別性可能使其承擔風險,不可替換的地位越牢固,其承擔的失敗風險也就越大。所以管理當局需要通過運用會計選擇形成的資訊屏障來增加企業契約的可塑性,從而實現自身的機會主義目的。這樣,管理當局通過取得交易特別性的地位來“脅迫”獲得會計選擇的權力,最終導致機會主義行為目的的實現。

管理當局佔有會計選擇權的狀況表明,其他訂約人將會由於管理當局的機會主義受到損害,而會計資訊用於解除受託責任的目標受到會計選擇的影響而對其他訂約人形成資訊屏障。企業契約可塑性的提高使得其他訂約人無論採取什麼對策都不能限制管理當局的機會主義行為選擇,最後無一例外地導致訂約成本的升高。

三、資訊和會計選擇的修正機制

管理當局利用會計選擇來完成其機會主義目標的途徑是通過對公司財務資訊披露的控制。既然機會主義會損害各訂約人的利益,為什麼企業契約不把會計選擇以至資訊披露的任務完全給契約之外的獨立第三者來完成呢?對於企業的大股東來說,保留企業契約體內部擁有會計選擇權是很有必要的。在資本市場上,以財務會計資訊為主的公司資訊揭示有以下三個功能(Fama和Laffer,1971):1. 規避風險;2. 改進公司內的資源配置;3. 投資者可以通過私下獲得新資訊來謀利。

這裡假設投資者都是風險規避型的,公司股票的市值就是公司運作內在風險的貼現值,如果資訊具有降低公司運作活動的未來不確定的風險的作用,那麼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資訊將對公司股票的市值產生影響。另一方面,管理當局通過資產定價和收益確定兩方面的會計活動,可以將契約的資源投入與市場供給作出比較,發現企業投入資源是否有效利用,從而會促進管理當局改善經營管理。值得注意的是,對未來不確定性程度的減少和改善經營管理最終將影響公司執行的內在價值。雖然管理當局由於對會計選擇特別性地位的取得,會利用資訊的這個功能來實現機會主義的動機。但是改變公司的內在價值會帶來極大的風險,而且這部分會計選擇所匯出的結果在可塑性方面是極為有限的。公司的內在價值不可能為了滿足利益調整的目的而無限制地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