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企業經濟管理體系的完善

才智咖 人氣:3.07W

摘要:新時期,在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下,若將該理念引入企業經濟管理體系的完善上,其完善與否的評價標準則是:在激勵機制有關“激勵相容”的建構下,在實現企業與員工健康和諧發展的同時,最終實現企業的經營管理目標。因此,問題就自然轉換成對企業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上來了。“激勵相容”原理下企業目標管理的要求便是形成合理的企業內部生產關係,該關係在滿足員工的利益訴求的同時,也實現了企業經營管理的總目標。

淺析企業經濟管理體系的完善

關鍵詞:淺析;企業經濟管理體系;完善;激勵相容

一、問題的提出

單對企業管理的歷史邏輯方面進行考察,從泰羅建立“科學管理制度”起,直到現代管理思想的成型。企業管理者對於企業員工本性的假設,經歷了經濟人、社會人,以及所謂“複雜人”的過度。這些蘊涵著哲學意味的假設,直接影響企業管理者對待員工的態度,進而在企業的經濟管理體系上,就存在著顯著的差異性。基於組織資源的角度,來看待企業經濟管理體系,其無非是管理者將企業內部表現為“人與物”的資源進行結合,從而最終實現企業的經營管理目標。

人與物的單純結合,構成了企業內部的生產力系統。根據歷史唯物主義原理,生產力只有建立在與之相適應的生產關係下,才能有效推動企業的經營運作,最終實現企業的經濟目標。因此,如何在新時期建構企業內部的生產關係,從而實現企業的經濟管理體系的完善,就成為管理者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管理”本身具有雙重屬性,其中的社會屬性就具體表現為:生產關係的建立。新時期,在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下,若將該理念引入企業經濟管理體系的完善上,其完善與否的評價標準則是:在激勵機制有關“激勵相容”的建構下,在實現企業與員工健康和諧發展的同時,最終實現企業的經營管理目標。因此,問題就自然轉換成對企業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上來了。

綜上所述,本文以“淺析企業經濟管理體系的完善”為題,其目的就在於新時期在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下,如何對企業進行有效的經營目標管理進行探討。

二、分析框架的建立

上文,筆者提出了企業目標管理的社會屬性,既反映為企業內部生產關係的建構。並且,提出新時期企業所開展的目標管理活動,應遵循“激勵相容”的原理。同時,基於特定地域的非正式制度,將對企業員工行為偏好形成趨同性的影響。因此,本文還將地域文化、習俗嵌入企業目標管理的構建之中。

(一)關於“激勵相容”的分析框架

“激勵相容”思想源於赫維茨的機制設計理論。機制設計理論始於赫維茨20世紀60時年代的開創性文獻。在赫維茨的定義中,“機制”被描述為一個資訊系統和一個基於資訊系統的配置規則。在此基礎上,機制設計理論討論的問題是:對於任意一個想要達到的既定目標,能否設計出一個經濟機制並且怎樣設計一個經濟機制,使得經濟活動參與者的個人利益和設計者既定目標一致——即每個人主觀上追求個人利益時,客觀上也同時達到了機制設計者既定的目標。

(二)關於非正式制度的分析框架

非正式制度源於制度經濟學的分析視角。具體而言,非正式制度主要體現為文化、習俗、慣例等自發形成的制度安排。該制度安排的形成機理,可以通過演化博弈思想來詮釋。作為博弈均衡的產物——非正式制度,又通過群體內部的學習、模仿效應,逐步產生同吸效果。而該同吸效果所形成的穩態因子,嵌入個體的行為基因中,通過個體間的反覆適應,最終形成具有地域特徵的行為偏好。本文之所以強調它的重要性,就在於植根於不同地域文化背景下的行為偏好,如,西部地區表現為:勤勉、積極的精神面貌。在這種精神面貌下所建構的“激勵相容”的實施路徑,也應不同於其他地區。

三、“激勵相容”原理下企業目標管理的要求

仍然從組織資源的角度,來考察企業的目標管理。從一般意義上理解企業的目標導向,應是追求最大化的經濟利潤。企業經濟利潤的獲得,需要組織資源的有效整合,即:在實現了員工利益訴求的前提下,形成員工與生產資料的有效結合。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企業經濟目標的實現。因此,如何合理的滿足員工的利益訴求,自然就成為企業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

根據現代管理理論可知,企業進行目標分解的原則是,各分目標所形成的合力能最終實現總目標。已知:目標管理的社會層面,表現為一種企業內部的生產關係;企業內部的生產關係與生產力相適應,將會極大的推動企業的經營運作。從而,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目標。那麼,如何調整企業內部的生產關係,進而形成與企業生產力相適應的局面呢。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破題:一是建立完善的企業內部治理結構;二是形成完善的激勵機制的制度安排。其中,激勵機制制度安排的主要內容,就是所謂企業薪酬分配製度。

綜上所述,“激勵相容”原理下企業目標管理的要求,便是形成合理的企業內部生產關係,該關係在滿足員工的利益訴求的同時,也實現了企業經營管理的總目標。

四、上述要求背景下企業目標管理的具體建構

具體就企業薪酬分配製度而言,這是企業目標管理的重點也是難點。其主要的難題就在於:被激勵的一方可能出於自利動機,而具有機會主義行為的偏好,影響企業經濟目標的實現。由此,基於該現實可能,本文在薪酬分配製度的構建上,遵循“滿意原則”。

(一)針對企業高層的目標管理

根據現代企業制度,經理開展具體的企業經營活動,並對董事會負責。由此,這就形成了典型的委託—代理關係。董事會如何在有限的監督條件下,保證經理能夠按照董事會的意圖實現企業經濟目標。其中,對經理的高管們進行物質激勵,則是必不可少的環節。具體而言,可以建構以下激勵的薪酬分配形式:如對上市公司而言,授予企業高管一定數量的股票期權,高管可以在某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企業股票。顯然,當企業股票價格高於授予期權所指定的價格時,高管行使期權購買股票,可以通過在指定價格購買,市場價格賣出,從而獲利。由此,高管就會有動力提高企業的內在價值,從而提高企業股價,並可以從中獲得收益。